从辽宁成立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至今,这一新型业态在辽宁呈现出了快速增长态势,年均增幅高达两位数。 8月9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今后,全省工商部门将“打包捆绑”自身职能,从登记注册、商标管理、市场合同管理、消费维权等诸多方面,全力助推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2007年8月1日,辽宁成立了首家合作社。截至2012年年底,合作社总量为21762户,出资总额369亿元,这两个数字分别为2008年底的4倍、6倍。今年上半年,这一数字继续快速增长,总量已达25184户。
据了解,国家对“三农”的高度关注与支持、农民从合作社中尝到甜头、合作社自身对现代农业发展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以及包括工商等部门对合作社不遗余力地支持等是主因。
经过几年发展,辽宁合作社已从初期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销售三大行业为主,开始向围绕为农民、农业、农村服务产业转移,并逐渐扩展到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观光农业等行业。
今后,辽宁工商部门将从多个层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比如,将放宽名称、出资、成员、住所等登记注册准入条件,支持合作社总量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争取年内实现乡镇工商所(分局)合作社登记事项全覆盖,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同时,在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引导实施商标战略、畅通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合作社融资等方面做文章。在合作社产品销售上,除了发挥市场合同管理职能、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外,还将鼓励引导合作社在城区设立分支机构,跨区域销售农副产品,实现产供销紧密连接。(记者 朱忠鹤)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