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吉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对7月14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解读。
据省安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沛霖介绍,《意见》是在全省上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的背景下出台的,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也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当前以及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总纲。
据介绍,《意见》共分六个部分,核心是在全省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建设安全吉林。《意见》提出,要在全省建立覆盖全社会安全发展责任体系,充分明确了党委政府、企业、非生产经营领域、各级各类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见》强调了要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晰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职责。在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方面,《意见》提出了实行安全监管网格化、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创新安全监管手段和加强法制建设等五个方面的措施。
在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保障作用、综合施策统筹推动安全发展等方面,《意见》均提出了实施细则、办法和要求。(记者孙寰宇 实习生高莹)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