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 吴士存
原标题:“南海行为准则”磋商路径:协商、合作、渐进
8月5日,外交部长王毅应询向记者谈及“南海行为准则”进程,并就制定“准则”提出了中方的看法,其主旨内容包括:要有合理预期、要协商一致、要排除干扰、要循序渐进四点意见。王毅外长此次表态与他近期针对“准则”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方推进“准则”进程的一贯立场是一脉相承的,具有丰富的内涵和极强的现实针对性,进一步回应了有关各方的关切,充分表明了中方对推进“准则”进程的诚意和积极务实的立场,再次彰显了中方对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良好愿望和不懈追求。
在探讨、磋商和制定“准则”的过程中,合理预期是前提。这要求对“准则”磋商进程和最终结果切勿抱有不切实际的臆想。指望短期内毕其功于一役是不现实的,也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南海争议涉及多方利益,十分复杂敏感,“准则”制定需要一个复杂的协调过程。鉴于现实层面和操作层面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由此决定了推进“准则”必须积极稳妥,充分照顾到各方关切,要做到“水到渠成”而非“揠苗助长”。特别是制定“准则”需要信心、耐心和恒心。一味强调“速成”,反而可能会使新旧矛盾不断积累,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欲速则不达”。
协商一致是基础。推进“准则”进程涉及南海沿岸国共同利益,必须坚持中国和东盟十国协商一致的原则,形成并扩大利益交汇点,就相关问题达成广泛的共识。要谨防个别或少数国家为一己之私,以自我意愿代替共同意愿,将意志强加于他国,从而损害有关各方的共同利益;同时也要力避“协商不一致”,从而实现中国与东盟国家平等地进行“准则”的谈判与磋商,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公平与透明。中国作为对南海利益关切最大的声索国和负责任的大国,在推进“准则”进程方面坚持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始终一以贯之,既不会受外界的无端干扰而乱了节奏,更不会因他国的催促施压而被动就范。
排除干扰是保障。磋商“准则”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关国家如果真心希望推进“准则”进程,就应该积极努力创造良好的磋商氛围。试问,假若南海不是风平浪静,而是浊浪滔天,那么有关各方如何能平心静气地安然在一起探讨制定“准则”呢?基于过去的经验教训,因个别国家的不当举动,导致“准则”的商谈不得不中止,这样的结果想必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因此,有关国家应避免在南海地区兴风作浪、挑动是非,停止推动国际仲裁、强化主权声索及非法存在等使局势复杂化的行为,切实回到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的正确轨道上来。必须强调的是,磋商“准则”是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的事,任何外部势力的插手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也将对“准则”进程造成重大干扰。有关各方应保持克制、相向而行,多做有利于推进“准则”进程的事,避免将南海变成大国角力场,为保障“准则”磋商持续、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舆论环境。
循序渐进是途径。从程序上看,《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和“南海行为准则”不是割裂的,两者是一个彼此联系、不断发展的整体,存在着相辅相成、递进深化的关系。其中,推进“准则”是落实《宣言》的一部分,而签署“准则”则是落实《宣言》的最终目标。从宗旨上看,《宣言》和 “准则”并不是为了解决具体争议,而是致力于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因此,应坚持在全面有效落实《宣言》的过程中推进“准则”。当务之急是在《宣言》框架下推进海上务实合作,增进互信和共识。可积极探索推进“共同开发”,进而向外界发出明确信号:本地区国家愿意以合作的方式稳妥处理彼此之间的分歧。在此过程中,逐步协商确定关于“准则”的路线图,共同致力于把南海建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总之,王毅外长当前针对“准则”的四点表态,与中方一贯致力于推进南海务实合作、确保南海和平稳定的立场和积极作为密不可分,是中方基于十多年来推进落实《宣言》的实践与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而做出的,值得有关各方重视和积极回应。
(作者是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