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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即将“三包”

结束家用汽车产品不退换历史

2013年01月16日05: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本报北京1月15日电  (记者左娅)经过十年酝酿修改,国家质检总局今天终于正式对外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10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都要遵守这项规定。

  三包规定出台带来的最大改变,是结束了家用汽车产品不退换的历史。根据规定,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经销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按照三包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在三包有效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此时既不需要支付材料费用,也不需要支付工时费。修理者应当保持修理所需要的零部件的合理储备,避免因缺少零部件而延误修理时间。如果一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就要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支付合理的交通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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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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