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闯黄灯扣6分”,到“黄灯亮时,车身已过线的可以继续开”,再到现在的“闯黄灯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史上最严交规”这几日正在社会舆论的争吵中节节后退。
公安部重视民意,这一点值得肯定。但此事带来的两点思考,仍令人不吐不快。
其一,此新政的社会争议如此之大,有关部门在决策前预料到没有?如果没有,说明施政能力有缺失;如果预料到了,为何事先不做充分民意调查、社会听证和宣传解释?
其二,我国交通路口每年伤亡41万人,“抢黄灯扣6分”之初衷,就是“重典治乱”。就整个社会而言,以路口行车效率的有限牺牲挽留更多生命,利大于弊。既如此,就应坚定地维护法规的刚性,不能一遇反弹就退缩。比利时、泰国等国家在治“抢黄灯”上就是用的重典,司机整体素质并不占优势的我国,为何就不行呢?
古今中外,任何成功的改革都离不开两条:推行时的巨大勇气,出台前的充分认证、精心设计及与公众的有效沟通。“闯黄扣分”当前遭遇的是非之争,从另一方面对此又作了一次证明。夏长勇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