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月6日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此次当选的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509名代表资格有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509名。根据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定,将509名代表名额分配到15个选举单位,依法进行选举。至1月4日,各选举单位选举工作全部完成,共选出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509名。
当选的代表中,工人58名,占11.39%;农民76名,占14.93%;专业技术人员51名,占10.02%;干部254名,占49.90%;归侨4名,占0.79%;解放军30名,占5.89%;武警4名,占0.79%;其他方面的代表36名,占7.07%。当选的代表中,中共党员320名,占62.87%;民主党派46名,占9.04%;妇女117名,占22.99%;少数民族92名,占18.07%。当选的代表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172名,占33.79%;大学本科学历的195名,占38.31%;大专及高职学历的64名,占12.57%;中专、职高及高中学历的61名,占11.98%;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7名,占3.34%。当选的代表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40名,占7.86%;36岁至55岁的372名,占73.08%;56岁以上的97名,占19.06%。
此次当选的代表文化素质较上届有明显提高,大学以上学历的代表比例较上届提高了8.6个百分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较上届下降了1.76个百分点。此次当选的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结构的比例更趋合理,实现了“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即:与上一届相比,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上升0.4个百分点;干部代表的比例降低1.6个百分点;中共党员代表的比例比上一届降低3.9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按照法律规定均予以保证。连任代表的比例达到28.68%。(记者 吕宝林)
(来源:甘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