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调整为原来的5倍--时政--人民网
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江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调整为原来的5倍

2013年01月07日13:26    来源:江西日报    手机看新闻

  记者1月5日从江西省人口计生委了解到,该委近日与江西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江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由现在每人每月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元,全省城乡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在14周岁以内的居民可受益。

  记者了解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提高后,奖励费发放渠道不变,仍按《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原资金渠道解决,即:属公务员的从财政部门核拨的行政运行经费中统筹列支;事业单位人员从单位经费中统筹列支;企业职工从企业福利经费中列支;农村居民以及城镇无业居民从市、县(市区)财政“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记者 杨林)

(来源:江西日报)

分享到: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