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
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中央政治局最近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对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作出的新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在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中有效履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应对“四大考验”、防范“四大危险”,集中精力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以纯洁的党风保障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前行。
坚持领导带头,树立作风建设的正确导向。“风成于上,俗行于下”。好的作风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既要注重言教,更要注重身教。加强作风建设,必须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近年来,湖北省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实践中,始终注重发挥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导向作用,做到抓机关、带基层,抓班子、带队伍,抓领导、带干部,形成上下联动、一级带一级的良好格局。省委主要领导公开表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不接受“家访”,下基层调研不搞层层陪同,不允许市县主要领导同志到车站、路口、边界迎送,对违反规定的公开批评,形成了亲自抓、带头做的良好风气,推动了全省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今后,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主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在作风建设上的表率作用。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民主团结、开拓进取之风。狠抓“三短一简一俭”(发短文、讲短话、开短会、简办事、勤俭节约)的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待、下基层和出席事务性活动制度,严格领导干部出席剪彩、奠基、庆典等活动的报批审核程序,以领导干部良好的作风带动整个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坚持主题引领,搭建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作风建设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近年来,我省坚持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个载体、一年解决一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如2009年,在全省开展了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新风正气”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2010年,在全省开展了“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2011年,以“送政策、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为主题,在全省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和“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今后,我们将坚持这一做法,围绕保持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每年开展一次大型的主题实践活动,做到作风建设热度不退、力度不减,促进作风建设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今冬明春,在全省开展以“整治村庄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促进生态文明”为主题的“万民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为农村基层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形成城乡共建、同步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按照中央要求,积极谋划在全省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群众观念、宗旨意识,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必须把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放到重要位置,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思路,坚持反复抓、抓反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近年来,我省在解决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如,为治理公款吃请问题,全省各地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了接待经费预算,规范了接待标准,积极推行公务接待定点、公务卡结算、同城禁止请吃、工作日中午不饮酒等制度。同时,深入治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围绕认真解决惠农资金落实、征地拆迁、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发现并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今年已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184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9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6人,挽回经济损失4.2亿元。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全省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实际,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狠治庸懒散奢问题,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整治“文山会海”问题,让领导干部从繁冗的形式主义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在干实事、谋发展、求实效上。重治“三公一金”问题,杜绝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等不良风气。同时,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问政工作平台,形成有利于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良性互动和倒逼机制。
坚持严格执纪,形成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严明的纪律是加强作风建设最有效、最有力的手段。只有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斗争,坚决惩治,才能避免不好的现象“成风”。近年来,我省坚持“利剑高悬”,坚定不移地查处发生在党员干部中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案件,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大大推动了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纪律,对党员干部中的不正之风保持“零容忍”,加强监督检查,把查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之一,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大力推行群众举报问责、社会评价问责、组织考评问责等,形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多层次、常态化问责体系。扩大问责范围,实行责任倒查,既对作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问责,又要追究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制订“严禁”措施,同时也采取切实的行动保证这些“严禁”措施的落实,防止“风起于青萍之末”。
坚持完善制度,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着力构建端正党风政风的长效机制。党的十七大以来,我省建立健全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学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等十个方面的制度规定,推动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完善和落实三个方面的制度:一是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对党员干部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作出制度性规定,将有无基层工作经历作为干部选拔的“硬杠杠”,使党员干部真正走出去、沉下去,身入群众、心入群众,与群众面对面、心换心。二是领导干部作风考核评价机制。科学确定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三是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作风建设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使各项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