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陕西省减少政府文件的印发数量,各地各部门在网上下载“红头文件”,上网公文与正式印发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各地、各部门决不能以“红头文件”未到为由影响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凡全文公开发布的国发、国办发文件,我省不再翻印。直接收到文件,除存档外,只送省政府有关领导、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和省直经办部门。各地和其他部门查阅文件,可自行在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下载。
同时,全文公开发布的陕政发、陕政办发文件的印发数量调整为:设区市(含韩城市)各10份,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各2份,新闻单位、人民团体、驻陕单位各2份,其中普发文件发县、市、区各5份,供存档备查。全文公开发布的陕政发、陕政办发文件和省政府领导讲话,下发时同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刊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自行上网下载。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查询,我省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开设专栏,每半月刊发1次全文公开发布的国发、国办发和陕政发、陕政办发文件目录。
《通知》指出,减少纸质公文印发数量和推进公文上网,对政府机关的工作作风和公文办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上网公文与正式印发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制度,落实人员,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有关文件,确保国务院和省政府各项决策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决不能以“红头文件”未到为由影响工作。(记者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