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费收入较同期增长7.3% “大病医保”新政亮相--时政--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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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费收入较同期增长7.3% “大病医保”新政亮相

2012年12月25日17:09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2月25日电 (记者 常红)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近日发布《金融蓝皮书》指出,2012年前9个月,中国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12076亿元,较2011年同期增长7.3%,“大病医保”新政亮相,积极服务国家医保改革。

2012年是“十二五”发展的第二年,也是中国保险业承上启下的一年。2012年前9个月,中国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12076亿元,较2011年同期增长7.3%。这一时间内,保险资产规模稳定增长,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放开,保险中介市场逐步转型,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行业竞争力得到增强,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保险业在高速发展中所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也开始显现,保险业所存在的行业形象需要提升、经营方式粗放、产品创新不够、外部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制约着保险业的进一步提升与发展。切实转变保险业的发展方式,提升保险业发展质量已经迫在眉睫。

蓝皮书指出,长期以来,国内的大病开支一直是老百姓经济上最大的问题之一,尤其是农村贫困与偏远地区,迫切需要大病保险这样的工具帮助得大病的城乡居民渡过经济难关。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未来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将划出一定比例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这也意味着,由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大病医保制度全面铺开。《意见》强调,各地要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此外,各地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保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投标,中标后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招标人应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签署保险合同,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

蓝皮书指出,此次《意见》的出台,是对中国医保改革制度的一项重大推动,通过由政府出资购买商业保险的专业服务,打破了以往单一医疗保障模式,为今后政府与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医保业务提供新方向,具有重大实际意义。与此同时,此次改革对保险业将是一次新挑战,保险公司需要提高自己的专业服务能力与水平,为今后开展养老保险等其他类似合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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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红、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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