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8日电 (记者左娅)交通运输部日前审议通过《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邮政业标准实行立项公开征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提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建议。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下一年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建议。邮政业技术与服务要求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制定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责任编辑:刘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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