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0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11月30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召开2012-2013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工作视频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灾区面临的形势,进一步部署受灾群众过冬生活安排等工作。民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姜力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抓紧完善本地冬春救助方案,及时足额拨付冬春救助资金,并强调不断创新监管措施,不折不扣地将冬春救助资金落实到每一位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姜力要求,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优先做好受灾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对于因天气原因不能完成重建任务的,要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妥善解决倒房群众临时住所困难,确保安全温暖过冬。
姜力指出,今年以来,我国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发生,多灾并发、重灾连发、致灾强度大、影响范围广,城镇受灾重,贫困地区受灾比例高。西部局地地震灾害损失较重,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尤其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困难较为突出。
姜力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抓紧完善本地冬春救助方案,及时足额拨付冬春救助资金,全力推进民房恢复重建,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安排工作。要认真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不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要求,统筹用好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救灾资金。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类救灾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得当。
姜力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雪灾、地震等新发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抓紧修订完善省以下各级救灾预案,开展相关能力培训。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尤其要妥善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进一步完善救灾预警响应、救灾应急响应和自然灾害救助评估等机制,视情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确保灾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要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参与和关心救灾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由明春在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做好冬春救助经费保障工作,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灾害核查机制,完善救助对象公示公告机制,健全救助标准确定机制,研究完善救助政策兑现机制,建立救助政策绩效考评机制,不断创新监管措施,不折不扣地将冬春救助资金落实到每一位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会议强调,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千方百计为受灾群众排忧解难,妥善安排好冬春期间基本生活,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权益、维护灾区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