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11月27日电 (记者孙小静)春节期间快递“爆仓”引起积压、延误等现象可能有所缓解,今天,上海市邮政管理局人士透露,自12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办法》对特定时期的快件寄递要求作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快递企业在旺季、网购促销期间的服务标准。
上海是全国快递企业总部聚集最多的城市,已经成为全国快递市场的竞争高地和风向标,快递服务也已成为百姓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了规范快递服务,引导企业依法有序竞争,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促进上海快递业健康发展,新出台的《办法》创设了相关条款。
其中,针对目前部分快递企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不顾及自身的快件处理能力盲目承接业务,造成快件积压、延误等现象,特别是在春节等快递业务量高峰期快递不“快”的状况,《办法》(第二十五条)借鉴部分快递企业实践中的可行做法,相应增加了对快递企业业务经营的告知要求,旨在缓解快递服务的供需矛盾。要求企业既要根据春节等特定时期的快递业务量变化情况,预先明确特定时期的快递服务承诺;又要求从事商品促销活动的商业企业应当事先与快递企业协商快件寄递方案,并告知社会。
同时,《办法》要求加强快递从业人员管理和培。快递行业由于录用数量大、入行“门槛”低、同业竞争激烈,快递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业务操作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办法》(第二十一条)结合上海实际情况,从企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两个角度,对快递从业人员的管理作了强化规范,明确了快递企业应当自行组织或者通过专门的培训机构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和法制培训;并要求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为快递从业人员培训提供服务,并制定快递从业人员自律惩戒制度,有利于提高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