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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开审特大涉黑案件:嫌犯曾把枪放到派出所门口

解亮 苗丽娜

2012年11月27日07:28    来源:钱江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温州开审特大涉黑案件

  本报通讯员 鹿轩 本报驻温州记者 解亮 苗丽娜

  昨天上午,温州鹿城法院一名法官,拖着一个26寸的深灰色行李箱,走进了该院第九审判庭。

  这个行李箱里装满了案卷卷宗,足有48册。上面记录的,是一个长期盘踞温州七都的涉黑团伙,这些年涉嫌犯下的诸多罪行。

  来自鹿城检察院的公诉人,花了一个小时,才读完了长达28页的起诉书。

  这个团伙涉案罪名之多,亦属罕见:包括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包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等。

  该案是自2006年中央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温州最具典型意义的涉黑案件。

  一年多时间,垄断七都街道的基建项目

  上午9点半,庭审开始。25名被告人站成两排,仍挤满了法庭中央。

  他们当中,包括主犯吴某在内的22人,都是鹿城七都街道人,大多数人犯有前科。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25岁。

  吴某,41岁,绰号“白眼良云”,也是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老大”。他曾“三进宫”,直到2007年10月才被释放。

  出狱后,吴某盯上了地方上的基建工程。

  2008年开始,他和同伙开始承接七都街道的基建项目,到了2009年下半年,七都街道的所有基建项目,被他们垄断了;当然,用的都是暴力、胁迫和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手段。

  2010年1月,包括吴某在内的几名团伙成员,凑钱缴纳了500万元注册资本,注册成立了温州海都公司,对外承接项目。然而公司一成立,这笔注册资本就从海都公司基本账户被抽走了。

  至此,一个“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模式,正式形成。

  成员违反规定,组织头目可以随意打骂

  作为海都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董事长,吴某对整个组织运行等,起着决策和指挥作用,“他有着绝对的权威,也是实际控制和支配组织财产的人。”一名办案人员介绍。

  该组织成员张某等人,属于“管理人员”,负责该组织的日常协调和管理。

  他们内部还设有严格的纪律,“赏罚分明”:组织头目对违反规定的成员,可以随意打骂;为组织利益出力的成员,给予奖励。另外,成员为组织利益违法犯罪,造成纠纷及损失,都由海都公司负责赔偿。

  吴某还要求,组织成员不得带七都街道以外的人承接工程,也不得私接工程。

  公司成立后,吴某怀疑成员翁某私下与人承接项目,便当着众人的面殴打翁某,以示惩戒。

  去年,在得知骨干成员陈某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吴某带人出面持械斗殴。事后,又由组织拿出10万元,分给参与的斗殴人员。

  斗殴一事被警方查获。当陈某表示愿意一人承担全部责任时,吴某承诺无息借款120万元给陈某还债,同时保留陈某的股份分红,服刑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曾把枪放到派出所门口

  实际上,在七都,以吴某为首的这个涉黑组织,可谓横行乡里,称霸一方。

  他们涉嫌多次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嗨场”(指专供吸毒使用的场地),无恶不作。还非法持有枪支,购买刀具和钢管等,准备用于违法犯罪。

  2010年底,吴某邀请时任鹿城七都派出所所长的滕某,去参加海都公司的年夜饭,遭到了拒绝。

  事后,吴某恼羞成怒,指使陈某将一把手枪,送到七都派出所门口,扬言要持枪去找派出所所长。

  去年1月,为帮助和组织成员林某关系较好的唐某竞选村长,吴某甚至纠集了10多人,前往选举现场公开“助威”。

  昨天检方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抽逃出资罪等10项罪名,对吴某提起了诉讼。该组织中的二把手张某和陈某,也分别涉及10多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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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欣毅、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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