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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王东明任四川省委书记

2012年11月21日16:45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刘奇葆

王东明

日前,中央对四川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刘奇葆同志不再兼任四川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王东明同志任四川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11月21日,四川省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沈跃跃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四川省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经过通盘考虑、反复酝酿、慎重研究决定的。

王东明同志1956年7月出生,辽宁宽甸人。曾任辽宁省绥中县委书记、灯塔县委书记,辽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1997年11月任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0年10月任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2002年8月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2007年7月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在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大上,王东明同志当选为中央委员。

附:王东明同志简历

四川省委书记。

1956年7月生,辽宁省本溪市人,汉族,大学本科学历。

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8月参加工作,在辽宁省桓仁县下乡插队。

1978年3月在辽宁大学哲学系读书。

1982年毕业后历任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西郊公社党委副书记,共青团辽宁省锦州市委书记,辽宁省绥中县委书记,辽宁省灯塔县委书记,辽宁省辽阳市市委常委、副市长,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

1997年11月任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0年10月任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二局局长,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2007年7月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2012年11月任四川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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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玥、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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