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

二、堅定不移把政府系統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
2017年將召開黨的十九大,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重要一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義重大。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進標本兼治,著力消除權力尋租空間,著力遏制重點領域腐敗,著力促進政風作風轉變,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向縱深發展,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減權限權是預防腐敗的釜底抽薪之策,也是政府自身的一場深刻革命。各級政府和各部門要繼續以壯士斷腕的勇氣,以更加扎實有效的舉措,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為企業和群眾廣開便利之門,使政府履職更加廉潔高效。
一要以清單管理推動減權、規范用權。“放管服”改革進行到現在,減權限權數量不少,也有顯著成效。但實踐中發現,目前一些領域的審批事項仍然較多,有些保留的審批事項名義上是一項,但實際上裡面還細分了很多小項,成了“權力套娃”,一些部門自行設置的這類事項還有很多,有的前面減了后面又以各種名目增加了,特別是有些審批事項和相關規定已不合時宜,精簡的空間還很大。這些審批不僅抬高了制度性交易成本,還有可能產生尋租腐敗。因此,簡政放權改革還要持續深化,最大限度把權力壓減到位並規范起來,以有效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要把全面實行清單管理制度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建立規范政府權力和責任的“總台賬”,將所有權責事項都詳盡地列入清單,明明白白向社會公布。清單之內政府部門必須履職盡責,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權擴權,切實把權力置於制度的框架內,規范運行。今年要抓緊制定國務院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並把清單制定作為減權的過程,做到能減則減,除涉及重大安全和公共利益等事項外,行政審批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程序取消。擴大市場准入負面清單試點。加快制定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清單和企業設立后的經營許可清單,確需保留的實行多証合一、証照聯辦,擴大“証照分離”試點。現在,我們要推動實體經濟轉型升級,但涉及工業產品的各種審批和許可仍有很多。有地方同志反映,當前工業生產領域需要審批的產品涉及幾十大類,有的地方連化工產品配方、制造業工藝流程都要審批,配方和工藝是企業的商業秘密,怎麼能審批呢?這樣做,不僅使企業耗費大量時間、貽誤市場先機,而且加大知識產權外泄風險、影響企業創新積極性,也容易導致尋租。必須全面清理和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証,確需保留的要制定清單、嚴格管理,真正為企業創新清障鬆綁。對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涉企收費,也要實行清單管理。各類清單都要及時公開晾晒,讓社會監督,使腐敗沒有藏身之地。
二要以創新事中事后監管保障廉潔執法。放權減權的同時,政府部門要把主要精力轉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這兩年我們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通過隨機抽查加執法公開,既讓監管對象頭上利劍高懸,始終感到監管的無形壓力,不敢心存僥幸,也能防止任性檢查和執法過程中的人為干擾,減少監管部門尋租腐敗。今年要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加快推進跨部門聯合檢查,這既有利於減輕企業負擔,又可以讓檢查部門相互監督。同時,要加強信用監管、聯合懲戒,建好用好國家企業信用信息歸集系統,推動部門間、地區間涉企信息交換和共享,提高監管效能。要深入推進綜合執法改革,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防止重復執法、多頭執法和粗暴執法,減少對企業的干擾。加強智能監管和大數據監管,實現監管全過程“留痕”,防止權力濫用。
三要以優化服務促進政務清廉。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國務院部門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形成全國統一政務服務平台。現在國務院部門還有很多信息平台互不聯通,要採取有力措施,堅決打通這些“信息孤島”。這既能提高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性和效率,也便於監督,可以有效減少辦事人員吃拿卡要的機會,促進形成便民高效廉潔的良好政風。要進一步提升實體政務大廳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快與網上服務平台融合發展,能在網上辦的都要盡量上網,實行“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今年要開展“減証便民”專項行動,各種証明和手續能取消的取消、能合並的合並,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要努力營造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雙創”、增就業、加快新舊動能轉換的良好環境。
(二)切實管好用好公共資金。公帑不可靡費,每一筆都必須管好用好。要圍繞分配、運行、使用三個主要環節,突出加強管理監督,確保資金使用績效和安全。
一是預算分配要規范透明。管好資金首先要抓住預算這個“龍頭”,增強預算編制的完整性、科學性和透明度,將政府收支全部納入預算,做到預算一個“盤子”、收入一個“籠子”、支出一個“口子”。加快建立健全科學規范透明的專項資金分配管理辦法,嚴控新設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加快專項資金清理整合,大幅壓縮小散低效的專項資金,避免資金使用“碎片化”。加大財政支出優化整合力度,重點清理常年安排、用途固化的支出。繼續加大減稅降費力度,降低企業負擔。各級政府要堅持過緊日子,中央部門要帶頭,今年一律按不低於5%的幅度壓減一般性支出,決不允許增加“三公”經費,這件事必須說到做到,地方政府也要盡量壓減。要著力打造陽光財政,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全部都要公開預決算。從今年起,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在網上設立預決算統一公開平台或專欄,將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在網上集中公開,讓群眾找得到、看得懂、能監督。
二是資金撥付要及時到位。當前一些轉移支付資金預算與項目安排銜接不暢,在途時間長,到位遲延,不僅影響項目進展和民生保障,還會造成年底突擊花錢,也容易引發廉政風險。對此,一方面要提前充分做好項目論証、審批等前期工作,確保預算批復后能夠及時撥付,避免“錢等項目”﹔另一方面,各類轉移支付預算要及時批復,並提高預撥比例。還要加快推進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行電子化支付方式,減少審核環節,使財政資金及時撥付到位、盡早見效。
三是資金使用要高效安全。這幾年,我們採取一系列措施防止資金沉澱,但抓一抓降一降,過陣子又反彈,國庫庫款居高不下,問題沒有根本解決。還有的地方扶貧等民生資金長期滯留閑置。在當前財政收入增速放緩、民生等各方面支出需求增加的情況下,決不能讓大量資金趴在賬上“睡大覺”。要加大力度清理盤活沉澱的財政資金,對收回的存量資金要加快安排使用,避免形成“二次沉澱”。進一步提高專項資金統籌使用效益,切實解決“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等問題,特別要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要嚴肅財經紀律,嚴厲查處“小金庫”和截留挪用、騙取套取、貪污侵佔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著力整治公款私存吃利息和用於投資理財謀私利等違規行為,為公共資金裝上“安全鎖”和“防盜門”。
(三)進一步加強國資國企和金融監管。國有資產是全體人民的共同財富,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在增強國有企業活力、促進金融業穩健發展的同時,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防范金融領域腐敗風險。
一要嚴防國有企業重組改制中的徇私舞弊。今年國有企業要基本完成公司制改制,並積極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在這個過程中,既要大膽改革創新,促進國有企業瘦身健體提質增效,也要防止損公肥私、侵吞國有資產等腐敗行為。要規范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充分發揮黨組織在重組改制中的把關定向作用,加強日常管理,整合監督力量,形成監督合力。要把管資本為主和對人監督結合起來,嚴格重組改制操作流程,對重點環節要從嚴監管,對重點部門和關鍵崗位的廉潔風險要從嚴防控,堅決防止賤賣國資、違規交易和利益輸送等違紀違法行為,決不允許把國有資產裝進“私人口袋”。
二要嚴防國有企業境外投資經營中的資產流失。近年來,國有企業“走出去”勢頭較猛,但也出現了違規決策、違規經營等現象,有的甚至內外勾結謀取私利、惡意轉移資產。國有資產不是任人宰割的“唐僧肉”,國企國資走出去,監管必須及時跟出去,堅決防止企業走出去后成為“脫缰的野馬”。要完善企業對外投資決策機制,抓緊制定海外投資經營行為規范,國資監管部門要對境外特別重大投資項目履行出資人審核把關程序。落實集團總部和境內投資主體經營管理責任,完善境外企業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境外機構黨的建設。健全境外國有資產監管制度和工作機制,對企業在境外的投融資、產權變動、資金管控等逐步實現常態化監督。加大審計機關監督力度,推動境外企業、境外業務內部審計全覆蓋,做到應審盡審、有審必嚴。健全境外國資經營業績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企業境外國有資產安全運營和保值增值。
三要嚴防金融風險和腐敗。當前,金融領域存在不良資產、債券違約、影子銀行、互聯網金融等累積風險,金融違法違規和腐敗行為時有發生。對金融風險要高度警惕、嚴密防范,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對金融領域腐敗要堅決查處、嚴懲不貸。要統籌抓好金融領域防風險和反腐敗工作,積極穩妥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理順職能關系,健全協調機制,增強監管合力。要強化金融機構內部控制,保持監管高壓態勢,堅決治理金融市場亂象。嚴厲打擊銀行違規授信、証券市場內幕交易和利益輸送、保險公司套取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個別監管人員和公司高管監守自盜、與金融大鱷內外勾結等非法行為,必須依法嚴厲懲處、以儆效尤。要加大問責力度,強化機構問責、監管問責和對監管者問責,堅定維護金融秩序,促進金融業安全運行。
(四)嚴格規范公共資源配置交易。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政府採購、土地使用權礦業權等公共資源配置和交易,是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領域。要創新公共資源配置方式,完善市場交易機制,提高配置效率和效益,堅決防止公共資源配置和交易領域的腐敗。
一要規范招投標活動。進一步完善並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規范招標人、投標人、評價人、中介機構等相關方行為,加強全過程監管,嚴禁通過肢解工程項目、化整為零來規避招標,嚴防行政力量插手干預、代理機構操縱招投標等“明招暗定”、虛假招標,對陪標串標圍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查處、嚴厲打擊。
二要嚴格政府採購管理。針對社會反映比較多的政府採購中出現的價高質次、暗收回扣、效率低下等突出問題,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完善政府採購制度,規范採購行為。加強政府採購的需求管理、履約驗收、評審行為監督,強化採購人、採購機構和監管部門的內控責任,提高政府採購透明度,使採購的產品物美價廉、適配實用,促進政府採購規范、廉潔、高效。
三要用好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今年1月,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成並開通運行,初步實現了國家、省、市、縣四級交易平台系統聯網。下一步,要繼續完善並切實用好這個平台。進一步推進資源共享,加快推進交易平台與各部門信息系統的對接,並開設審計、監察部門監管通道。進一步推進交易程序、公告、結果等信息公開,今年底前要出台各地區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息主動公開目錄。進一步推進交易電子化,推動有條件上網的公共資源通過網絡開展交易。進一步加強在線監管,依托交易平台,全面記錄交易過程,實現智能分析和實時監測,推動資源交易陽光化運行,防止尋租腐敗。
(五)堅決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近年來發生在基層的“微腐敗”、“小官巨貪”,直接侵害群眾切身利益,嚴重破壞黨群干群關系、損害黨和政府形象,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必須重拳整治。
一要嚴管扶貧、低保、棚改、醫保資金等民生款項。民生領域的資金多是群眾的“生存錢”、“救命錢”,必須緊緊看住、從嚴管好。要聚焦扶貧、低保等領域,精准識別扶貧保障對象,嚴格落實認定標准和程序,相關制度要公開,保障對象要公示,對弄虛作假的要嚴肅查處,堅決防止扶假貧、假扶貧,杜絕“人情保”、“關系保”和優親厚友現象。要加強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救災款物等監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確保真正用到民生保障、公益事業、應急救援上。要防范和懲處騙取套取醫保資金、養老金等行為,對醫藥衛生等領域拿紅包、收回扣、搞商業賄賂現象,要深入整治,特別要加大力度整頓藥品流通秩序,推行藥品購銷“兩票制”,遏制藥品流通環節腐敗,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二要嚴管保障房等民生項目。目前一些地方建成的保障房出現閑置,還有的將保障房建設資金用於人員支出和辦公經費、購置交通工具等。這不僅是一種浪費和腐敗,也嚴重影響住房困難群眾的基本民生保障,不利於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要及時完善保障房配套設施,搞好后續管理服務,提高入住使用率。加強保障房建設資金、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監管,堅持專項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佔挪作他用,使惠民資金和項目真正發揮效用。對冒領克扣拖欠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向農戶索要回扣、手續費等行為,要堅決查處。
三要加強基層治理和反腐倡廉。要加強城鄉社區治理,特別要突出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等重點領域,健全管理制度,嚴防腐敗風險。完善村務監督機制,讓廣大村民群眾更多參與村級事務管理監督。要嚴厲懲處基層腐敗行為,並用典型案件強化警示震懾,不斷鞏固基層反腐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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