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7日電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監督舉報曝光專區”今天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90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進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北京市
北京市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預審大隊三中隊原探長張國峰收受錢款等問題。張國峰利用職務便利,幫助涉嫌合同詐騙罪的在押人員陳某辦理取保候審,並向其泄露同案犯李某某口供,協助陳某串供逃避法律處罰,為此通過吳某某收受孫某某、金某某、吳某某等人給予的賄賂款5萬元,收受陳某給予的賄賂款2萬元。張國峰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行政開除。經通州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國峰開除黨籍處分。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張國峰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0萬元﹔以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判處張國峰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2.昌平區十三陵鎮石牌坊村黨支部書記劉福旺收受禮金等問題。劉福旺在親屬生病、兒子結婚、建房以及春節期間,收受外來租地人員張某某給予的禮金2萬余元﹔收受外來施工人員董某某給予的好處費4萬元,並為董某某在承攬石牌坊村道路工程的過程中謀取利益。劉福旺違反有關規定,從石牌坊村集體領取各種報酬共計2.37萬余元。經昌平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劉福旺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北京市紀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北辰區楊家嘴村黨總支原副書記王永清伙同他人騙取還遷房及搬家補助費問題。王永清違反廉潔紀律,在北辰區楊家嘴村城中村改造期間,伙同他人,編造房屋坐落地點和四鄰,虛構“無証房”並辦理申報手續,共騙取還遷房5套,建筑面積440平方米,價值264萬元,同時騙取搬家補助費10.28萬元。北辰區紀委給予王永清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津南區小站鎮政府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任剛採取虛報種植面積、虛開發票等手段,騙取國家種糧、種棉等補貼款問題。任剛違反廉潔紀律,在負責對小站鎮下屬行政村上報的種糧、種棉及種糧良種補貼情況進行核實工作中,採取以他人名義虛報種植面積、虛開發票等手段,騙取國家種糧、種棉等補貼款5.13萬元。津南區紀委給予任剛開除黨籍處分、區監察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寧河區板橋鎮王良庄村村委會原主任王永臣以他人名義,套取鎮政府佔地及地上物補償款問題。王永臣違反廉潔紀律,在協助板橋鎮政府開展電力塔基遷改佔地補償及地上物補償工作期間,以他人名義,套取佔地及地上物補償款1.1萬元。寧河區紀委給予王永臣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天津市紀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保定市唐縣北羅派出所違規收取贊助費問題。唐縣北羅派出所以經費緊張為由,向轄區白家庄村村委會收取贊助費3000元,用於償還派出所車輛加油欠款。2016年5月,唐縣監察局給予時任該所所長、現任唐縣公安局長古城派出所指導員王鐵池行政警告處分。
2.邢台市巨鹿縣財政局未積極履行職責問題。2015年3月至10月,巨鹿縣職教中心、巨鹿縣業興機械技術研發中心向該縣財政局申請撥付2015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該局企業股未積極履行職責,在長達七個月的時間內未能向項目單位撥付專項資金。2016年4月,巨鹿縣監察局給予該局副局長王國強行政警告處分。(河北省紀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臨汾市鄉寧縣西交口鄉衛生院原院長李文學收受大額藥品回扣問題。李文學在任鄉寧縣昌寧鎮衛生院張馬分院和西交口鄉衛生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后多次收受某醫藥公司回扣共20萬元,並將其中6.08萬元據為己有。經鄉寧縣紀委常委會議2016年5月18日研究,決定給予李文學開除黨籍處分。經鄉寧縣衛生局局委會2016年6月2日研究,決定給予李文學開除公職處分。
2.長治市平順縣龍溪鎮庄和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建斌虛報套取扶貧、林業、水利等財政專項資金問題。楊建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購買核桃樹苗的名義虛報扶貧專項款1萬元,並將其中0.5萬元據為己有﹔虛列支出套取經濟林補償款2萬元,並將其中1.8萬元據為己有﹔虛開修建大壩票據,騙取水利專項資金1.1萬元並據為己有。經平順縣紀委常委會議2016年4月22日研究,決定給予楊建斌開除黨籍處分。(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鄂爾多斯市東勝區訶額倫街道辦事處營盤壕村一組原組長張戰榮挪用征地補償款問題。張戰榮將屬於營盤壕村一組集體土地的征地補償款8.2萬元領取后用於個人花費,未上繳集體。調查期間,張戰榮將8.2萬元上繳東勝區紀委廉政賬戶。東勝區紀委給予張戰榮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海岱嘎查黨支部書記伊拉圖、海岱嘎查委員會主任呼格吉樂吉日嘎拉套取退牧還草項目補貼款問題。伊拉圖、呼格吉樂吉日嘎拉利用職務便利,虛構人名套取退牧還草項目補貼款共計143494.3元,用於嘎查集體支出。鄂托克旗紀委給予伊拉圖、呼格吉樂吉日嘎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鄂爾多斯市烏審旗烏蘭陶勒蓋鎮紅旗村黨支部原書記許老虎挪用項目資金問題。烏蘭陶勒蓋鎮紅旗村在實施績效考評項目和整村推進項目時,將該項目專項資金中的14萬元挪作他用。烏審旗紀委給予許老虎黨內警告處分。
4.鄂爾多斯市杭錦旗巴拉貢鎮巴音恩格爾嘎查黨支部原書記杜寶鎖違規領取補貼問題。在擔任巴音恩格爾嘎查黨支部書記期間,杜寶鎖代替不屬於人口轉移補貼對象的兒媳石某與旗人民政府簽訂了《人口整體退出合同書》,違規領取補貼3萬元﹔杜寶鎖戶籍人數減少至2人后一直享受3人補貼,違規領取補貼1.4萬元。杭錦旗紀委給予杜寶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將其違規所得資金追繳並上繳財政。(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本溪市桓仁滿族自治縣桓仁鎮順城社區黨員李尚金貪污公款問題。李尚金與他人串通,編造虛假購買農戶,套取水稻插秧機價格補貼指標從中牟利,共計貪污公款7.68萬元。李尚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錦州市義縣城關滿族鄉西關村黨支部書記袁維忠佔用集體資金和冒領惠農補助資金問題。袁維忠在任職期間,將1094637.5元村集體資金存放在自己手中,時間達5個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親屬虛報糧食直補、良種補貼、退田還河面積,冒領惠農補助資金89097.6元。袁維忠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營口大石橋市水源鎮中心衛生院業務院長孔德明騙取國家新農合補償款問題。孔德明利用受委托辦理新農合醫療的職務便利,騙取國家新農合補償款57119.63元。孔德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遼寧省紀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梅河口市牛心頂鎮鎮村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牛心頂村村委會原主任付瑞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資金等問題。付瑞利用其經辦危房改造相關手續的便利條件,變造《農村危房改造分戶檔案》,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資金4萬元據為己有﹔利用辦理姜某、劉某某危房改造相關手續過程中為二人開立銀行賬戶並持有存折的便利條件,擅自支取國家分別撥付給二人賬戶的5000元和6000元,以辦房照費用為由拒不給付二人余下款項(辦理房照所需費用分別為999元和2496元)。2015年11月20日,經市紀委常委會決定,給予付瑞開除黨籍處分。2016年6月17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以犯貪污罪判處付瑞有期徒刑11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吉林省紀委)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寧安市鏡泊鄉原黨委書記王靜波違規套取國家糧食補貼問題。王靜波任鏡泊鄉黨委書記期間,以51戶農戶名義虛報耕地面積2000畝,共套取國家糧食補貼39.6萬元,用於鄉辦公經費支出。2016年1月,王靜波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由正科級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
2.伊春市帶嶺區團結社區原主任徐瑋騙取廉租住房補貼問題。徐瑋在辦理廉租住房補貼申報過程中,冒用6戶居民名字及家庭信息申報廉租住房補貼,共虛報騙取廉租住房補貼1.99萬元,據為己有。2015年11月,徐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黑龍江省紀委)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南京市雨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調研員楊念東違規套取和私分房屋拆遷補償款問題。楊念東與他人共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經濟開發區農民“三集中”項目拆遷過程中,弄虛作假,先后兩次採取虛增拆遷房屋面積的手段,騙取拆遷補償款共計41.8萬元並私分,楊念東分得其中9.5萬元。楊念東受到開除黨籍和行政開除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南京市鼓樓區模范路科技創新園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武斌收受好處費問題。武斌利用分管科技創新園區工程建設和維修服務的職務便利,先后5次分別收受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的好處費共計23.7萬元,並為請托人謀取利益。武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徐州市銅山區銅山鎮樵村黨支部書記戚振收違規私設“小金庫”並動用“小金庫”款項旅游問題。戚振收將某企業捐給村集體的10萬元贊助款設為“小金庫”,並動用10萬元“小金庫”款項組織8名村干部及其家屬共計16人去香港、澳門等地旅游。戚振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新沂市新店鎮小湖村黨支部書記許更其收受他人財物問題。許更其利用職務便利,先后收受兩名個體老板贈送的現金共計人民幣10.5萬元、超市購物卡2000元,並在土地征用、規劃管理等方面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樂清市城東街道梅灣村原報賬員蔣秀江挪用村民醫療保險費問題。蔣秀江利用擔任梅灣村報賬員的職務便利,挪用村民醫療保險費5.25萬元歸個人使用。2015年2月,蔣秀江歸還挪用的款項。蔣秀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紹興市柯橋區稽東鎮政府新農辦原主任俞國榮收受他人財物問題。俞國榮利用職務之便,在稽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廠房建造及資產轉讓過程中,多次收受工程承包商和資產購買者所送財物,價值合計人民幣10萬余元。俞國榮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並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青田縣溫溪鎮洲頭村村委會主任徐珍波收受他人財物問題。徐珍波在任洲頭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協助溫溪鎮政府從事土地經營管理的工作便利,在洲頭村填方工程承包中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10萬元。徐珍波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安慶市宜秀區小龍山社區原副主任許龍挪用危房改造資金、截留民政專項補助款問題。許龍在擔任小龍山社區文書、經管社區農戶危房改造工程的申報、危改資金的發放工作期間,先后從其保管的農戶危改存折上擅自取款965288元,挪作自用﹔在擔任小龍山敬老院院長期間,私自截留區民政局撥付給小龍山敬老院專項補助款1萬元。許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
2.霍邱縣烏龍鎮鬆樹廟村黨支部書記殷功地虛報套取種糧補貼問題。殷功地通過虛報土地面積多領國家涉農補貼5510.3元。殷功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追繳。(安徽省紀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福州市閩清縣省璜鎮原副鎮長林勤貪污、黨委委員王賽萍違規領取計生困難戶補助雞苗問題。林勤在向計生困難戶免費補助雞苗的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伙同省璜鎮計生辦臨時工黃鋒(另行處理),將價值2.61萬元的1305羽雞苗佔為己有,並將其中60羽分給省璜鎮黨委委員王賽萍。2016年2月,閩清縣紀委給予林勤開除黨籍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給予王賽萍黨內警告處分。
2.龍岩市武平縣武東鎮四維村黨支部書記王兆京、村委會主任王燦乾等人截留低保資金問題。2015年2月至12月,武平縣武東鎮四維村黨支部書記王兆京、村委會主任王燦乾(非中共黨員)、村報賬員兼民政協理員王國華等人利用職務便利,把應發給本村低保戶的低保資金1.44萬元截留為村財務收入。2016年3月,武東鎮紀委給予王兆京、王國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武東鎮政府給予王燦乾通報批評。(福建省紀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萬安縣韶口鄉黃鵠村黨支部書記楊唐錦套取項目資金問題。楊唐錦以本村移民戶的名義,套取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生產開發項目國家扶持資金2萬元用作村日常開支。2016年4月25日,萬安縣紀委給予楊唐錦黨內警告處分。
2.安遠縣欣山鎮大壩村村委會原會計何禮祥貪污退耕還林補助款問題。何禮祥利用協助政府從事退耕還林補助審核工作的職務之便,偽造大壩村農科站59.2畝土地的《土地承包使用証》,騙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7.93萬元歸個人使用。2016年5月23日,安遠縣紀委給予何禮祥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江西省紀委)
山東省
山東省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棗庄市台兒庄區澗頭集鎮徐塘行政村土山自然村原負責人張繼軍套取糧食直補款問題。張繼軍以未交易成功銀行電匯憑証回單納入土山自然村財務賬形式,虛報支出0.5萬元並據為己有﹔張繼軍還分別以其妻、其子名義虛報糧食種植面積,套取糧食直補款1.72萬元。澗頭集鎮黨委給予張繼軍開除黨籍處分。
2.萊蕪市萊城區羊裡鎮東留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桂明挪用征地補償款問題。楊桂明多次挪用山東富倫鋼鐵有限公司撥付東留村征地補償款共計366萬元,用於高息放貸、個人經營使用。萊城區紀委給予楊桂明開除黨籍處分,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濱州市濱城區楊柳雪鎮小唐村黨支部原書記唐恩玉違規列支招待費、侵佔集體資金問題。唐恩玉利用職務便利,多次變相列支招待費3.09萬元﹔以虛列支出等方式將集體資金1.26萬元據為己有。濱城區紀委給予唐恩玉開除黨籍處分。
4.淄博市臨淄區齊陵街道經管站出納兼會計李騫挪用公款問題。李騫利用擔任齊陵街道經管站出納兼會計的職務便利,私自將經管站管理的15萬元轉借他人用於經營﹔與丈夫分5次將經管站管理的270萬元用於其注冊公司及公司日常經營。臨淄區紀委給予李騫開除黨籍處分,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高密市密水街道前窩洛村村委委員兼文書潘龍憲侵佔保險費、社保費問題。潘龍憲在受黨委政府委托收取上繳本村玉米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時,將小麥玉米保險費和玉米保險費0.45萬元、2014年和2015年部分村民社保費1.12萬元據為己有,用於個人生活開支。高密市紀委給予潘龍憲開除黨籍處分。(山東省紀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6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汝州市洗耳河街道上河村黨支部原書記邵建國套取截留惠農資金等問題。邵建國在擔任上河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佔集體資產承包金3800元、社會撫養費1.2萬元﹔虛報冒領汝河治理工程附屬物補償款4900元﹔將其妻子以村干部名義上報,騙取工資4050元。2016年5月,邵建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汝州市小屯鎮耿堂村村干部郭文彪、張國強、邢長海、蘇秋霞等人失職瀆職等問題。郭文彪在任耿堂村村委會負責人期間,未按規定公開該村財務賬目﹔與時任村干部張國強、邢長海、蘇秋霞規避“四議兩公開”程序,違規發包集體林地﹔郭文彪與他人合伙無証開採石料,涉嫌非法採礦。2016年5月,郭文彪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張國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邢長海、蘇秋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汝州市石庄村黨支部原書記王中院違規收費等問題。王中院違規收取16戶農戶宅基地費用4.5萬元,向部分村民收取計劃外生育子女入戶費1.75萬元,用於村務開支﹔王中院違規以他人名義侵佔集體土地建房。石庄村“兩委”還違規為村干部發放補助共計6317元。2016年5月,王中院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4.鄧州市腰店鎮趙營村黨支部原書記曹書永截留征地補償款等問題。曹書永在任趙營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扣發各村民組村民糧食補貼款17.26萬元,截留移民征地補償款12.11萬元,用於移民土地平整和村務開支等事項。曹書永利用職務便利,坐收坐支6.5萬元、侵佔集體資金2000元。2016年5月,曹書永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5.鄧州市桑庄鎮田營村黨支部書記田付華、村委會主任田西林向群眾亂收費等問題。田營村“兩委”向5個村民小組的建房戶累計收取建房費144.91萬元,用於村務開支﹔利用桑庄鎮農業中心無償配備的農機設備,以押金名義收取群眾費用34.1萬元,用於村部建設等支出。2016年5月,田付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依照法定程序,罷免田西林村委會主任職務。
6.鄧州市林扒鎮林扒村七組組長馬武平違規倒賣耕地等問題。馬武平在未經集體研究的情況下,私自決定將本組18.07畝耕地,以每畝3萬元的價格,租賃給本組群眾用於開發建房,租期70年。2016年5月,馬武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河南省紀委)
【“十三五”,我們這樣走過】市場主體創新步伐堅實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為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來,在一項項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動下,市場主體實力越發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詳細】
【總書記擘畫高質量發展】共享發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質量發展,是共享成為根本目的的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全力醫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線?扶貧產業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遷群眾能否穩定就業?改革發展成果怎樣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總書記在國內考察中訪民情、察民意、問民生,殷殷囑托和深切關懷體現了大黨大國領袖真摯的人民情懷。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