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平湖市獨山港鎮聚福村黨總支原書記黃強濫用職權問題。黃強在擔任聚福村黨總支書記期間,未認真履行職責,為他人租用基本農田用於非農建設且破壞土地種植條件提供便利,致使11718平方米的基本農田種植條件重度損毀。黃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
2.仙居縣財政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鄭美金違規收受財物等問題。鄭美金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共計16.8萬元﹔違規審批通過某專業合作社申報的項目,致使該合作社獲取省財政扶持資金30萬元,造成國家資金損失。鄭美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並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碭山縣經濟開發區古城社區黨總支第一黨支部原書記毛立干挪用集體補償款問題。毛立干在參與古城社區前毛庄拆遷指揮部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挪用集體補償款16.74萬元,並用該款支付個人費用。在接受組織審查期間,與他人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調查。毛立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滁州市琅琊區創業北路社區黨總支原書記丁道芳挪用公款問題。丁道芳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出借社區居委會資金30萬元長達一年以上,用於自己及親屬從事營利活動。丁道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肥西縣嚴店鄉勞光社區黨總支書記商常好違規支付危房改造工程款問題。商常好在危房改造過程中,以明顯高於市場建造價格與他人簽訂建房合同,並以社區名義對轄區五保戶吳某居住的危房進行改造,后又將危房改造補助款2萬元直接取出支付給承建方。商常好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舒城縣廬鎮鄉張沖村黨支部書記陳長青違規報銷養老保險金問題。陳長青違規從村“一事一議”工程項目中虛列支出,用於報銷養老保險費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8571元。陳長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安徽省紀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漳州市漳浦縣杜潯鎮城建綜合執法大隊巡查組組長黃富庫違規收受管理對象財物問題。在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間,黃富庫共收受管理對象所送香煙共18條,折合人民幣1.2萬元。2016年3月17日,漳浦縣紀委給予黃富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違紀所得上繳國庫。
2.平潭綜合實驗區嶼頭鄉后垱村村委會主任林在春拖欠五保戶供養費問題。林在春幫本村五保戶林某某代領五保供養費共計14310元並代管供養費存折。期間,林在春未按規定及時足額歸還林某某供養費,而是每半年一次共歸還13690元,直至全省開展扶貧資金專項治理工作后,才於2016年1月5日將剩余五保費620元及存折歸還林某某。2016年2月3日,嶼頭鄉紀委給予林在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福建省紀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宜春市袁州區昌黎社區巫家組組長黃細根挪用資金問題。黃細根在任袁州區昌黎社區巫家組組長期間,挪用安置用地項目資金160萬元歸個人使用。2015年12月,黃細根被袁州區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16年4月,袁州區紀委給予黃細根開除黨籍處分。
2.萍鄉市湘東區老關鎮老關村黨支部書記劉祖禾、村委會主任顏汝文套取危房改造資金問題。時任湘東區老關鎮村村委會主任顏汝文,以村民段某的名義套取危房改造資金,與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劉祖禾各分得5000元﹔之后,顏汝文又以村民金某的名義套取危房改造資金,劉祖禾和顏汝文各分得1000元。2016年4月,湘東區紀委分別給予劉祖禾和顏汝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江西省紀委)
山東省
山東省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夏津縣棉花工作辦公室原主任楊志國套取國家支持農民專項合作發展資金問題。楊志國採取虛構項目、虛開國家補助資金項目發票的手段,套取國家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發展資金15萬元,並將其中6.81萬元佔為己有。夏津縣紀委給予楊志國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棗庄市薛城區臨城街道東丁社區黨支部原書記王健侵佔回遷安置房返還資金問題。王健採取截留方式,將東丁社區福源居回遷居民安置房返還資金5.1萬元佔為己有。薛城區臨城街道黨委給予王健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費縣胡陽鎮吉山行政村黨支部原委員、多夫自然村黨小組原組長韓玉峰侵佔低壓線路改造費問題。多夫自然村進行低壓線路改造過程中,韓玉峰利用職務便利,將改造費2.42萬元佔為己有。費縣紀委給予韓玉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巨野縣董官屯鎮勞保所原所長張本寬挪用公款問題。張本寬利用職務便利,將62萬元農保款用於購買理財產品,獲利0.29萬元。巨野縣紀委給予張本寬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山東省紀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通許縣邸閣鄉張斗庄村村委會主任張廣友侵佔糧食補貼款等問題。張廣友侵佔24畝集體土地承包費5000元,糧食補貼款8336元,合計13336元,用於個人開支。2015年12月,張廣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嵩縣閆庄鎮社會勞動保障所所長張利民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張利民以他人名義上報危房改造資料,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7850元,用於個人開支。2015年12月,張利民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3.盧氏縣官道口鎮原會計莫昕貪污扶貧搬遷移民工程款問題。莫昕在任官道口鎮會計和新坪村包村干部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將新坪村扶貧搬遷移民工程款8.11萬元據為己有,用於個人消費。2015年12月,莫昕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
4.夏邑縣李集鎮程集村黨支部書記程建國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程建國以5戶農戶名義申報危房改造項目,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4.4萬元,用於村務開支。2015年12月,程建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鹿邑縣趙村鄉前楊行政村黨支部原書記劉可敬克扣村民低保金等問題。劉可敬克扣村民五保金6984.8元、低保金3234元,合計10218.8元,用於個人開支。2016年3月,劉可敬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河南省紀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武漢市洪山區教育局房地儀器站副站長鄔幺蓮收受財物問題。鄔幺蓮利用主管轄區內中小學教學裝備採購審批等工作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武漢某公司、泰州市某公司送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7.3萬元,為相關業務往來單位謀取利益。武漢市洪山區教育局黨委給予鄔幺蓮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2015年10月因犯受賄罪,鄔幺蓮被硚口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萬元。
2.武漢市洪山區張家灣街光霞村村委會副主任胡新春套取征地補償款問題。經辦武漢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在光霞村征地拆遷項目過程中,胡新春利用負責光霞村自行組織對地塊范圍內土地附著物進行補償的職務便利,採取虛列村民胡某藕塘補償項目、虛增補償款的手段,套取征地補償款共計12.1344萬元,胡新春本人從中分得10萬元,武漢市洪山區張家灣街紀工委給予胡新春開除黨籍處分。2015年12月1日,胡新春因職務侵佔罪被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湖北省紀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岳麓區梅溪湖街道騎龍村村支部委員李歡等人套取、貪污遷墳補償款問題。梅溪湖街道騎龍村村支部委員李歡、學湖村原支部委員廖建斌、天頂村原支部副書記文振欽等人,在負責協助梅溪湖國際功能服務區項目拆遷過程中,伙同他人通過虛構遷墳的方式,分別套取、貪污國家拆遷補償資金11.9萬元、5萬元和1.8萬元。李歡、廖建斌、文振欽等3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湖南省紀委)
廣東省
廣東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廣州市黃埔區黃埔街南崗社區第23經濟社原社長秦建標收受賄賂低價出租集體物業問題。秦建標利用職務便利,在出租第23經濟社集體土地、倉庫過程中,收受承租人所送現金共計9.2萬元,為承租人低價承租集體物業提供方便。秦建標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惠州市惠東縣多祝鎮維德村干部陳海金與村民陳裕彪合謀騙取住房改建補助資金問題。陳裕彪以另外兩個村民的名義虛構材料申請住房改建補助,讓他人冒充村委會主任簽名並讓村委會委員陳海金在申請表上簽署“情況屬實”的意見后加蓋村委會公章上報,騙取住房改建補助資金共5萬元后私分。陳裕彪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陳海金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廣東省紀委)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通報8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玉林市陸川縣清湖鎮旺山村村委會原副主任饒英彪截留、私分低保資金問題。饒英彪利用初審、上報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工作便利,通過將本村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標安排在本人及親屬名下,自己持低保存折領取的方式佔有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9萬元。2016年3月,饒英彪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百色市田陽縣環衛站原站長陸文興套取、私分公款問題。陸文興通過指使下屬虛列零工費、汽車修理費、購買清潔工具、賣廢舊等方式套取公款10.1萬元﹔指使財務人員虛列臨時工工資套取財政資金9.79萬元,用於發放各類補助或私分。2016年3月,陸文興受到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3.百色市田東縣印茶鎮立新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陸美麗收受農村危房改造戶財物問題。陸美麗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農戶危房改造好處費共計2.06萬元。2016年3月,陸美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4.賀州市八步區大寧鎮民政辦原負責人麥永波套取民政救濟款問題。麥永波利用職務之便,套取災毀民房補助款、受災房屋維修費等國家民政救濟款及大寧鎮敬老院、賴村五保村門面租金共計31.2萬元。2016年3月,麥永波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5.河池市金城江區長老鄉綜治辦副科級專職副主任韋昔君騙取微型企業資本金補助金問題。韋昔君在任六甲鎮獸醫站站長期間,虛構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身份和甘蔗種植承包合同等資料,在工商部門注冊“金城江區小飛魚甘蔗種植園(微型企業)”,申請並獲得微型企業資本金補助金2.65萬元。2015年12月,韋昔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6.河池市天峨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蒙村為他人提供抓賭信息、收受財物問題。蒙村利用職務之便,為開設賭場的社會閑散人員羅某某提供警察出警抓賭信息,多次收受羅某某給予好處費共計67.03萬元。2015年12月,蒙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7.來賓市象州縣教育局人事股原股長潘學森在干部選拔任用中收受財物問題。潘學森利用職務之便,在教職工人事調整、提拔工作過程中,收受好處費共計10萬元。2015年9月,潘學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8.崇左市江州區江州鎮板麥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滕建球等人收受危房改造戶好處費問題。滕建球伙同村委文書何志明、民兵營長兼治安委員黃振明在協助江州鎮政府開展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危房改造戶好處費共計2.93萬元。2015年12月,滕建球、何志明、黃振明分別受到開除黨籍、留黨察看一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滕建球、何志明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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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書記擘畫高質量發展】共享發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質量發展,是共享成為根本目的的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全力醫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線?扶貧產業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遷群眾能否穩定就業?改革發展成果怎樣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總書記在國內考察中訪民情、察民意、問民生,殷殷囑托和深切關懷體現了大黨大國領袖真摯的人民情懷。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