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實施評估報告【4】
四、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
2012—2015年,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權利得到有力保障,基本實現計劃預期目標。
(一)少數民族權利
少數民族平等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權利得到依法保障。55個少數民族均有本民族的全國人大代表。人口超過100萬的少數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在155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中,均有實行區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均由實行區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擔任。少數民族公務員佔全國公務員總數的比例已超過少數民族人口佔全國總人口比例。
少數民族人才培養穩步推進。2012年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共選派西部地區和其他民族地區2100多名干部,到中央國家機關和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挂職鍛煉。國家實施“西部之光”“少數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養計劃”等重大人才培養政策與項目,為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區培養專業技術人才3000多人。免費為民族地區定向培養擬從事全科醫療的本科醫學生,中央財政按照每生每年(5年制本科)6000元標准予以補助。2013年以來,開展了民族地區農村衛生人員重點業務培訓、縣級醫院骨干醫師培訓、全科醫生轉崗培訓等項目。
少數民族的經濟發展權利得到保障。2012—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少數民族發展資金148.24億元,專項支持推進興邊富民行動、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以及開展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和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的保護與發展。國家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58億元,用於幫助邊境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的基礎設施、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改善和社會事業發展。2015年,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5個自治區和貴州、雲南、青海3個省的貧困人口從2012年的3121萬下降到1813萬。2012—2015年,民族八省區國內生產總值從58505億元增加到74736億元﹔民族地區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542元增加到26901元。
民族教育發展加快。對人口較少民族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按每人每年250元的標准予以生活費補助。對西藏自治區農牧民子女實行“包吃、包住、包學習費用”政策,並穩步提高經費標准,目前達到每年生均3000元。每年另行安排2000萬元義務教育助學金,專項用於補助西藏自治區寄宿制貧困學生生活費。開展民族地區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項目,2012—2015年,共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70億元,支持民族地區318所普通高中建設。繼續實行對少數民族考生予以照顧的傾斜政策,2012—2015年,國家民委直屬高校共安排本科招生計劃12.4萬多名,其中民族八省區4.6萬多名,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高校安排少數民族預科招生計劃18.5萬多名。2012—201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共招收培養1.6萬名碩士研究生,4000名博士研究生。
雙語教育穩步推進。2015年,從學前到普通高中,實施雙語教育的學校有1.2萬余所,雙語教師22.54萬人,接受雙語教育的學生349.12萬人。每年出版民族文字的中小學教材3500余種、1億余冊。
民族地區教育條件進一步改善。2012—2015年,中央財政投入10.25億元,支持5個民族自治區“國培計劃”中西部項目和幼師國培項目,共培訓中小學幼兒園教師87萬余人次。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為民族地區輸送教師4.2萬人﹔“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為民族地區輸送農村教師4364人。2011—2015年,實施教育援疆項目528個,投入資金108億元,培訓教師13萬人次,選派支教教師5300人。截至2015年,各類教育援藏項目達405個,援助資金9.38億元,培訓人員6829人次,人員援助3585人次。各類教育支援青海項目134個,援助資金6.7億元。
少數民族文化得到保護。截至2015年年底,布達拉宮等9項分布在民族地區的自然、文化遺產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等14項和羌年等4項少數民族項目分別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在民族地區建成10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在已經公布的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和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中,全國共有479項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524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人入選。全國少數民族古籍解題書目套書《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總目提要》於2014年全部出版。
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得到保護和發展。推進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准化和信息處理。立項研制了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彝等少數民族人名漢字音譯轉寫規范。開展現代蒙古語常用詞詞表、藏文拉丁轉寫標准、現代維吾爾文學語言正字正音標准等研制工作。建設中國少數民族瀕危語言數據庫。設立並實施“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截至2015年年底,有54個少數民族使用80余種本民族語言,21個少數民族使用29種本民族文字。全國有近200個廣播電台(站),使用25種少數民族語言播音,出版民族文字圖書的各類出版社有32家。全國已建成11個少數民族語言電影譯制中心,可進行17個少數民族語種、37種少數民族方言的譯制,2012—2015年共完成3000余部(次)電影的少數民族語言譯制。
(二)婦女權利
婦女享有平等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機會。十二屆全國人大女性代表比例比上屆提高2.07個百分點,達到23.4%﹔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現有女性委員25人,佔委員總數的15.5%。十二屆全國政協有女性委員399人,佔委員總數的17.84%。2011—2013年換屆的新一屆省級人大代表女性比例達到24.76%﹔新一屆省級政協委員中女性比例達到22.22%。2015年省級政府領導班子配備女性干部比例比2012年有明顯提升。2014年,在企業董事會、監事會中,女職工董事、監事佔職工董事和監事的比例分別為40.1%和41.5%。
婦女享有平等的就業權利。實施機關事業單位處級干部和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男女同齡退休。2014年,全國女性就業人員佔全社會就業人員的比重為44.8%。實施鼓勵婦女就業創業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2009年以來,向婦女發放創業擔保貸款2607.04億元,扶持和帶動近千萬婦女創業就業。
農村婦女依法享有土地權益基本得到落實。面向基層村委會開展法制宣傳培訓,加大村規民約備案審查糾正力度。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証過程中,婦女的土地權益在登記簿和不動產權屬証書上得到體現。
婦女健康服務水平持續提高。2012年4月,國務院頒布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修改完善適用范圍、禁忌勞動范圍等內容,將法定產假時間延長到98天。2015年,全國女性參加生育保險的人數達到7712萬人,人均生育待遇支出16456元,比2014年增加2000元。2015年,1205萬名計劃懷孕夫婦獲得免費檢查,目標人群覆蓋率平均達96.5%。2011—2015年,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項目累計補助近5000萬人,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從2010年的97.8%提高到2015年的99.5%。孕產婦死亡率自2010年的30/10萬下降到2015年的20.1/10萬。截至2015年年底,有5195萬名農村婦女接受了宮頸癌免費檢查,747萬名農村婦女接受了乳腺癌免費檢查。
立法保護婦女免遭家庭暴力傷害。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反家庭暴力法,專門設立了公安告誡、人身安全保護令和強制報告等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加強司法對家庭暴力的及時干預。2014—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公布15起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一些地方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積極探索運用公安告誡和人身安全保護令等手段,有效防范和及時制止家庭暴力。
反對拐賣婦女犯罪行為取得新進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13—2020年)》,加大對拐賣人口犯罪的整治力度。2014—2015年,公安機關共破獲拐賣婦女案件2412起。開展跨國打擊拐賣婦女犯罪行為,促進湄公河次區域六國反拐合作進程。
(三)兒童權利
兒童健康權利得到有效保障。嬰兒死亡率由2010年的13.1‰下降到2015年的8.1‰,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為10.7‰,比2010年下降5.7‰。2014年,兒童低體重發生率為2.6%,5歲以下兒童低體重率為1.48%,提前完成計劃預期目標。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97%以上,2014年平均接種率繼續保持在99%以上。
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穩步推進。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國22個省(區、市)的699個集中連片特困縣開展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2115.16萬學生受益,23個省的673個縣開展地方試點,1090.78萬學生受益。
校車和校園安全狀況持續改善。2012年以來,國務院制定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教育部制定了《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准(試行)》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截至2015年年底,全國已建立37個安全教育實驗區,覆蓋12.8萬所學校和5200萬學生。
留守兒童得到關愛。中央財政支持實施“農村留守兒童社區關愛服務試點項目”,20多萬留守兒童受益。2014年以來,籌集社會愛心資金6700萬元,在全國捐建670個“兒童快樂家園”。開展代理家長、結對幫扶、困境兒童救助等關愛活動,受益人數達1312.9萬人次。
女童權利得到進一步保護。刑法修正案(九)取消嫖宿幼女罪,完善對幼女免於性侵害的保護制度。國家持續開展打擊和查處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行為的專項行動。2015年,全國出生人口性別比下降到113.5,實現自2009年以來的七連降。
兒童保護和救助工作進一步加強。截至2015年年底,全國有兒童福利機構1605個,獨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407個,比2012年同期顯著增長。2015年,被家庭收養的孤殘兒童人數為2.3萬人,佔孤殘兒童總數的4.4%,全國救助機構共救助兒童14.97萬人次。確保不讓受艾滋病影響的兒童因家庭困難上不起學或輟學,注意保護受艾滋病影響的學生的隱私,保護他們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收買方的刑事處罰力度,收買被拐婦女兒童的行為一律追究刑事責任。截至2015年年底,全國打拐DNA數據庫已為4000多名失蹤兒童找到親生父母。2014—2015年,全國共破獲拐賣兒童案件2216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先后下發《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加強對兒童的司法保護。貫徹落實《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在勞動領域維護兒童權益工作進一步加強。
(四)老年人權利
社會養老保障體系逐步健全。23個省(區、市)建立了高齡津貼制度,20個省(區、市)建立了經濟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8個省(區、市)建立了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制度,20個省(區、市)實施了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快速發展。截至2015年年底,全國共有養老機構和設施11.5萬個,比2012年增長151%﹔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已基本覆蓋城鎮社區和50%以上的農村社區。全國養老床位671.7萬張,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30.3張,比2012年分別增加了60.9%和40.5%,遠超計劃預期目標。
老年人文化生活更加豐富。截至2015年年底,全國共有老年學校7.63萬個﹔建有180個國家級、500余個省級社區教育實驗區、示范區,老年人佔參與社區教育總人數的60%以上﹔有老年類報紙24種,老年類期刊24種。通過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國家數字文化網和“中國文化網絡電視”等多種渠道提供各類適合老年人的數字文化資源。
(五)殘疾人權利
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不斷完善。2012年8月以來,國務院先后頒布《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關於在檢察工作中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意見》。建立健全殘疾人法律救助制度,為殘疾人提供免費、及時、便利的法律服務。
殘疾人獲得社會保障。截至2015年,全國建立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1088.4萬城鄉殘疾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近2230萬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302.3萬殘疾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2012—2015年,496.2萬農村貧困殘疾人脫貧,317萬農村貧困殘疾人得到實用技術培訓,提前完成計劃預期目標。中央安排37.4億元康復扶貧貼息貸款,扶持74.3萬貧困殘疾人。國家補助完成116.4萬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
殘疾人康復服務持續推進。截至2015年年底,全國已建社區康復站的社區總數22.2萬個,2012—2015年,854.4萬殘疾人接受社區康復服務。1246.6萬殘疾人得到基本康復服務,提前完成計劃預期目標。2011—2015年,中央財政投入經費4.32億元,為3.6萬名貧困孤獨症兒童提供康復訓練補助。覆蓋城鄉的輔助器具服務網絡逐步完善,累計提供各類輔助器具665.5萬件。
殘疾人教育、就業和文化權利得到進一步保障。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學質量。2015年,全國共有特殊教育學校2053所,在校生44.22萬人,專任教師5.03萬人。2012—2015年,中央財政共下達特殊教育補助資金9.25億元。實施“特殊教育學校建設(二期)工程”,安排專項資金24.42億元,共支持61所殘疾人中高職院校和高等特殊師范院校基礎設施建設。有關部門於2015年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保障殘疾人的平等受教育權﹔積極推進《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工作,加強法律保障。2012年印發《關於加強殘疾人職業培訓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保証有就業願望的殘疾人都獲得相應的職業培訓。自2014年開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招錄殘疾高校畢業生得到政策性保障。在各級公共圖書館建立盲人閱覽室,截至2015年年底,盲文圖書新增藏量48.6萬冊,盲人閱覽室坐席數2.1萬個。盲文出版物出版規模大幅提升。2011—2015年,共出版盲文教材476個品種,69.2萬冊﹔盲文圖書5526個品種,133.19萬冊﹔低視力大字版圖書1138個品種,112.34萬冊﹔盲人有聲讀物2400個品種,16000小時,提前並超額完成計劃預期目標。優秀盲文出版項目納入國家出版規劃,國家出版基金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支持。
無障礙建設與改造加速推進。有關部門修改實施《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無障礙設計規范》,印發《關於加強村鎮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指導意見》,制定實施《網站設計無障礙技術要求》。在所有列車設置殘疾人專座,允許導盲犬乘坐火車。在城市道路、建筑物公共停車場增設無障礙停車位,在人行道交通信號設施安裝盲人過街音響信號裝置。國家補助57.3萬戶貧困殘疾人家庭進行無障礙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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