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通報11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

2016年05月04日10:24  來源:人民網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杭州市西湖區道路停車收費服務中心法人代表、副主任駱遠海違規收受禮品禮卡問題。駱遠海多次收受下屬工作人員所送禮品禮卡,共計折合人民幣1500元。2016年1月,駱遠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瑞安市國土資源局南濱所所長楊帆公款旅游問題。楊帆以黨員活動的名義,組織該所工作人員及部分家屬赴廣州旅游,部分旅游費用用單位公款支付。楊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麗水市蓮都區科協黨組書記、主席史珍平違規使用辦公用房問題。史珍平超標准使用辦公用房,並在清理整改工作中不落實整改要求,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6年1月,史珍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巡視員沈毅違規兼職取酬、公款出國等問題。沈毅退休后,先后在省軟件協會、省軟件測評中心違規兼職取酬,共計16.6792萬元﹔擅自決定使用省軟件協會資金購置2輛車,並佔用其中1輛供自己長期使用﹔違規使用因私護照赴印度參加軟件高峰論壇,並在協會報銷交通、住宿、會務、保險及出差補貼等費用4.204萬元。沈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追繳。

2.池州市委原副書記王強違規接受企業安排赴外地旅游和私營企業主禮品等問題。王強任桐城市委書記、池州市委副書記期間,多次接受相關企業安排到雲南、海南等地旅游,並違規接受2名私營企業主禮品﹔長期參與賭博。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王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渦陽縣市場監督管理所東城所副所長韓念東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購物卡問題。韓念東先后多次在節日期間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的購物卡,共計7200元。韓念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4.宣城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張劍平長期佔用單位公車問題。張劍平以便於工作為由,提出要求自己駕駛本單位公車,用於公務應急和上下班。張劍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固鎮縣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李明勝私設“小金庫”、違規報銷個人費用問題。固鎮縣委黨校將所轄物業對外出租所獲收入在單位賬外設立“小金庫”,用於補貼單位經費,李明勝從中挪用部分錢款用於個人購房臨時所需資金周轉。李明勝先后在單位報銷應由其個人支付的乘車、人情往來等費用2.8596萬元。此外,李明勝還為他人違規辦理任職資格評審。李明勝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降至正科級,違紀款予以追繳。

6.合肥市廬陽區杏林街道黨工委書記劉志強、辦事處主任耿廣斌違規接受管轄范圍內企業安排娛樂活動問題。杏林街道領導班子在召開民主生活會后,在一家飯店就餐。晚餐后,經劉志強、耿廣斌同意,到街道轄區內一家KTV唱歌,未支付唱歌費用。劉志強、耿廣斌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黃山區農機推廣中心副主任王六平違規報銷費用等問題。王六平在擔任黃山區農機推廣中心副主任期間,以舉辦農民職業培訓班名義,虛列會議費支出3.9226萬元,用於單位公務接待和其他支出,並違規在上述資金中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餐費和租車費3865元。王六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退繳。

8.颍上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社局黨組書記姜輝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10月4日,姜輝違規安排單位駕駛員駕駛單位公車送其親屬到外地辦理個人私事。姜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有關費用個人自付。

9.繁昌縣河道管理局局長谷生順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繁昌縣河道管理局採取虛購辦公用品、日用品、食品等名義開具發票報銷的方式套取資金,違規給單位職工發放福利共計9.2萬元。對此負有領導責任的谷生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收繳財政。

10.靈璧縣大廟鄉大廟村黨總支書記胡居廷違規操辦父親喪事問題。2015年11月17日,胡居廷父親去世,胡居廷在操辦父親喪事過程中,違規接受管理對象及下屬前來吊唁的禮金1.09萬元。胡居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安徽省紀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廈門市翔安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許生強違規操辦兒子婚宴問題。2015年1月14日,許生強在操辦兒子婚宴過程中,未如實報告婚宴情況,並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送予的禮品禮金。許生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退還違規收受的禮品禮金。

2.平潭綜合實驗區森林公安局副局長(主持工作)林慶標、平潭縣澳前鎮衛生院副院長黃建雄、平潭縣中樓鄉衛生院副院長(主持工作)吳朝暉等三人違規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問題。2015年12月16日,林慶標、黃建雄、吳朝暉等3人進入一音樂會所進行娛樂消費。林慶標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按科員職務安排﹔黃建雄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吳朝暉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3.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站長助理兼軌道與市政監督管理科科長林華強等3人違規領取兼職補貼問題。2016年1至2月,林華強以及質監總站質量監督管理科科長陳周與、主任科員施秀美,在省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協會兼職並領取補貼。以上3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退繳違規領取的補貼﹔質監總站站長黃立強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被誡勉談話。(福建省紀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南昌市青山湖區農水局副局長華建良(非中共黨員)違規收受“紅包”問題。華建良先后三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紅包”共計1.5萬元。經青山湖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免去華建良區農水局副局長職務。經青山湖區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2.南豐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委委員、疾控中心主任熊以基公車私用問題。2016年2月12日,熊以基私自駕駛單位公車搭載其親屬前往白舍鎮親戚家吃飯。經南豐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熊以基黨內警告處分,並由其個人承擔公車私用產生的燃油費200元。

3.吉安縣鳳凰中學原校長劉國珍等違規發放福利問題。時任鳳凰中學校長、現華憶學校副校長劉國珍,安排鳳凰中學總務處副主任謝永華(非中共黨員)從學校食堂伙食費中套取現金20.23萬元,違規發放教職工福利19.23萬元。經吉安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劉國珍黨內警告處分。經吉安縣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謝永華行政警告處分。(江西省紀委)

山東省

山東省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濟南市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站市中分站站長商和信公款旅游等問題。濟南市市中區紀委給予商和信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退繳相關費用。

2.臨沂市羅庄區維穩辦主任徐攀違規使用公車問題。羅庄區紀委給予徐攀黨內警告處分,責令補交公車使用費用。

3.德州市陵城區供銷社副主任裴振峰違規收受購物卡問題。陵城區紀委給予裴振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其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4.泰安市泰山區公証處違規發放加班費問題。泰山區紀委給予泰山區公証處黨支部書記、主任王大慶黨內警告處分﹔該單位違規發放的加班費已全部予以清退。

5.高青縣木李鎮西李村村委會主任董洪全公款吃喝問題。木李鎮黨委給予董洪全黨內警告處分,責成參與人員承擔餐費。(山東省紀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焦志強違規接受宴請問題。焦志強在審理某行政訴訟案件時,多次接受案件當事人宴請。2016年3月25日,祥符區紀委給予焦志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內鄉縣水利局局長黎明違規借用企業車輛問題。黎明在擔任內鄉縣水利局局長期間,長期使用某下屬公司租用的小汽車一輛。2016年2月17日,內鄉縣紀委給予黎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將小汽車退回企業。

3.鄲城縣水利局黑河管理段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該管理段違規公款吃喝花費1.326萬元,隨后以其他名義入賬報銷,段長王建偉對此負有直接責任。2016年3月2日,鄲城縣水利局給予王建偉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其段長職務﹔分別給予多次參與吃喝的管理段工作人員郭宗喜、何海印行政記過處分。

4.寶豐縣肖旗鄉政府工作人員李廣興在“公務灶”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2月22日,李廣興利用管理機關公務灶的便利,私自安排親朋好友在公務灶就餐,共計消費300元,隨后以職工工作餐的名義入賬報銷。2016年2月26日,肖旗鄉紀委給予李廣興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5.新蔡縣余店鎮胡營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丁軍站違規操辦其子婚禮問題。2016年1月21日,丁軍站借為其子操辦婚禮之機違規收受禮金9700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16年3月23日,新蔡縣紀委給予丁軍站黨內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河南省紀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仙桃市皮膚病防治醫院黨支部書記、院長崔世雄等人公款旅游問題。仙桃市皮膚病防治醫院黨支部書記、院長崔世雄,辦公室主任伍波濤和辦公室副主任、保衛科科長夏雄軍違規公款旅游,崔世雄、伍波濤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夏雄軍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孝感市高新區桂橋小學校長劉翠萍等人公款送禮和亂發津補貼問題。桂橋小學採取虛列食堂費用支出的方式套取資金用於公款送禮和發放教職工津補貼。校長劉翠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職,副校長胡寶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校工會主席程少川受到行政警告處分並被免職,校后勤主任徐正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潛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竹根灘監管所副所長楊雲朋公車私用問題。楊雲朋違規使用公車接送親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襄陽市樊城區牛首鎮湯崗社區黨支部書記許紹華等人公款旅游問題。襄陽市樊城區牛首鎮湯崗社區黨支部書記許紹華、農經站站長熊運江、婦女主任許國兵、武裝部干事湯志國、一組組長湯鐘伍、二組組長劉士宏、四組組長許克友,用集體資金支付個人旅游費用,共計2.9萬余元,許紹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6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湖北省紀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湘南學院原黨委書記肖地楚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肖地楚在擔任郴州市蘇仙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湘南學院黨委副書記、書記期間,違規收受他人所送禮品、禮金共計83.34萬元。此外,肖地楚還存在其他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等問題。肖地楚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永州市政協原副主席廖秋文違規用公款送禮問題。廖秋文在擔任省涔天河水庫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兼職)期間,同意涔天河工程公司花費38.31萬元公款購買購物卡、煙酒、土特產送禮,以“會議費”名義進行報銷。此外,廖秋文還存在違規購買使用超標車以及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生活紀律等問題。廖秋文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按主任科員重新確定職級。

3.湖南財政經濟學院副院級督導員楊中和違規收受禮金問題。楊中和在擔任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副校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該學校工程承建公司所送禮品、禮金共計7.7萬元,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鑒於其具有事后主動退還、上交違紀款物,積極配合組織調查,認錯態度好等從輕處理的情節,楊中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岳陽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湘龍違規收受禮金問題。劉湘龍在擔任岳陽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借年節、喬遷、檢查工作之機,違規收受下屬單位所送禮金共計6.4萬元。此外,劉湘龍還存在為父親違規辦理建房審批手續說情打招呼等問題。劉湘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長沙市望城區經濟和信息化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科級)佘君武違規收受現金問題。佘君武為望城區橋驛鎮龍塘村向上級爭取新農村建設、水利建設、農村基礎建設資金共計7萬元,資金到位后,佘君武先后兩次收受現金“回扣”共計3萬元。佘君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湖南省紀委)

(責編:尹深、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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