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8日電 3月17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99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通報的案件來自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其中廣西通報13起,位居第一﹔山東通報7起,位居第二﹔甘肅通報6起,名列第三。在通報的案件中,“騙取國家補貼款”“冒領糧食直補款”“挪用土地補償款”“挪用專項補助資金”等動用群眾補償款的案件共46件,約佔通報總數的一半。
北京市
北京市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海澱區婦幼保健院副主任醫師梁學愛利用職務便利收取錢款問題。梁學愛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取他人錢款,共計26萬余元。經海澱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梁學愛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京儀集團北京自動化系統成套工程公司綜合管理部原副經理劉曉峰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問題。劉曉峰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單位加油款共計3.16萬元。經北京自動化系統成套工程公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劉曉峰開除黨籍處分。
3.朝陽區地稅局呼家樓稅務所原副主任科員史明晨利用職務便利收取錢款等問題。史明晨利用職務便利,收取他人錢款,違規操作,給國家稅收造成損失共計2300余萬元。經朝陽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史明晨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北京市紀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薊縣別山鎮企經委干部蒙海征挪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用於個人經營活動問題。蒙海征違反廉潔紀律,利用收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工作便利,挪用保險費共計11萬元,用於個人經營活動。薊縣紀委給予蒙海征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津南區雙橋河鎮孫庄子村黨支部原書記孫玉海虛報種糧土地面積騙取國家種糧補貼款問題。孫玉海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自己和他人名義,先后兩次虛報種糧土地面積,騙取國家種糧補貼款3.96萬元,據為己有。津南區紀委給予孫玉海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濱海新區楊家泊鎮高庄村黨支部原副書記侯寶臣挪用集體資金用於購買高級轎車供個人使用等問題。侯寶臣違反廉潔紀律,挪用集體資金購買某知名品牌轎車供其個人使用。用集體資金報銷應由其個人支付的招待費、話費、汽油費等17.4萬余元。濱海新區紀委給予侯寶臣開除黨籍處分,並收繳違紀款。
4.西青區辛口鎮安全辦干部劉春寶違規向企業收取費用問題。劉春寶違反廉潔紀律,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以幫助企業建立“安全標准化規章制度”為由,違規向17家企業收取費用3.1萬元。辛口鎮紀委給予劉春寶黨內警告處分,辛口鎮政府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5.武清區黃花店鎮三街村黨支部書記李學東以幫助企業做群眾工作為由違規收取企業好處費問題。李學東違反廉潔紀律,在處理村級事務中,以某化工廠有污染,幫助其做群眾工作為由,違規收取企業好處費6000元。武清區紀委給予李學東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上交村集體。(天津市紀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石家庄市裕華區建華南街道黨工委書記王志強利用職務之便收取錢款等問題。王志強任裕華區裕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謀取利益,並收取開發商錢款,共計人民幣180萬元、港幣10萬元。石家庄市紀委給予王志強開除黨籍處分,裕華區紀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王志強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衡水市深州市辰時鎮南史村黨支部書記郭文成截留糧補款問題。郭文成將尹進良等8戶村民糧食直補款共計8781.88元暫時存入自己賬戶,未及時發放,直至2015年7月才將糧補款發放到位。深州市辰時鎮紀委給予郭文成黨內警告處分。
3.張家口市陽原縣揣骨疃鎮小鹽廠村冒領糧食直補款問題。小鹽廠村村委會以村民名義上報集體機動地110.5畝,領取國家糧食直補款9498.58元,用於村工程建設和日常辦公等支出。陽原縣紀委給予該村黨支部書記張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河北省紀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朔州市懷仁縣雲中鎮海聯寄宿制學校原校長姚生才套取學生營養餐和生活補助專項補貼款問題。姚生才擔任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虛報學生人數為手段,共套取國家對住宿制學生營養餐和生活補助專項補貼款50.4萬余元,用於彌補辦公經費不足和支付臨時代課教師、后勤工作人員工資以及教職員工值班補助。2015年11月16日,經懷仁縣教育科技局局務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姚生才降低崗位等級處分﹔12月21日,經雲中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姚生才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2.呂梁市柳林縣成家庄鎮張家塔村村委會原主任張福斌截留資金問題。張福斌在協助某輸變電有限責任公司處理鐵塔安裝佔地補償問題時,三次共向該公司領取18萬元補償款,在向涉地村民發放12.44萬元后,將剩余5.56萬元個人使用。2015年12月18日,經柳林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張福斌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3.大同市大同縣吉家庄鄉王漸疃村黨支部原書記石侖山、報賬員陳忠武虛報騙取糧食直補款問題。石侖山與陳忠武利用職務之便,共虛報糧食直補耕地面積1021.7畝,騙取冒領糧食直補款7.9萬余元,其中,因公支出5.99萬元,剩余1.9萬余元2人私分。2016年1月12日、1月19日,經大同縣吉家庄鄉黨委研究,並報縣紀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忠武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石侖山開除黨籍處分。
4.大同市南郊區口泉鄉曹家窯村黨支部原書記張月安套取退耕還林款問題。張月安採取把村集體退耕還林地空挂到村民名下的方式,共套取國家退耕還林款29萬余元,其中25.4萬余元用於村集體日常支出,其余3.6萬余元存於現任村委會負責人保管的銀行卡內。2015年12月28日,經口泉鄉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張月安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烏蘭察布市涼城縣蠻漢鎮程家營村原黨支部書記岳潤元、村委會主任張日紅、村委會會計楊連栓套取貪污國家農業補貼款問題。岳潤元、張日紅、楊連栓3人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套取各種國家農業補貼款共計15萬余元,其中1.5萬余元被3人貪污私分。經涼城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岳潤元、張日紅、楊連栓3人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3人刑事責任,違法所得全部追繳國庫。
2.呼和浩特市武川縣巨字號村黨支部原書記李榮違反財經紀律及亂收費問題。李榮在任職期間,有2.88萬元村集體資金未入村級財務核算中心賬戶﹔套取退耕資金16萬余元用於村務支出﹔向農戶多收打井自籌款6萬余元用於村務支出。2015年9月,武川縣紀委給予李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大連市花園口經濟區明陽街道果樹站原技術員宋清瑞騙取果樹苗圃補貼款問題。宋清瑞利用職務之便,伙同他人騙取果樹苗圃補貼款15萬元。宋清瑞受到行政開除處分,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丹東市振興區浪頭鎮北安民村村委會原主任李雲柱挪用土地補償款問題。李雲柱在擔任村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30萬元土地補償款借給他人使用,並收取好處費2000元。李雲柱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錦州市太和區興隆街道興隆村村委會原主任付軍非法佔有公款問題。付軍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款4.7萬余元。付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遼寧省紀委)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甘南縣住建局廉租住房管理辦公室主任王顯合工作失職問題。王顯合在組織對廉租房補貼申請人情況進行核實時,未安排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收入情況進行復核,致使不符合條件的19戶家庭違規享受住房貨幣補貼,共計2.9萬元。2015年12月,王顯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牡丹江市愛民區三道關鎮政府民政助理李征海工作失職問題。李征海在工作中未及時掌握低保戶動態信息,沒有對不符合或已超過低保標准的家庭進行清理,致使193戶家庭違規享受低保待遇,多發放低保金4.2萬元。2015年11月,李征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黑龍江省紀委)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丹陽市埤城鎮原黨委書記吳國慶、鎮長陳建軍等人貪污受賄、失職瀆職等問題。吳國慶、陳建軍與該鎮副鎮長常立惠、鎮村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戎鎖華,利用職務之便,分別受賄100余萬元(還貪污20余萬元)、18.3萬元、9.2萬元、30余萬元,並為請托人在征地拆遷、工程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在338省道拆遷安置房工程建設中,失職瀆職,讓無建筑工程資質的個體包工頭承接安置房建設工程,偷工減料,使新房成危房,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223萬余元,引發群眾不滿。同時,埤城鎮原副鎮長范東波,利用職務之便,伙同工程承包商通過虛增道路、綠化工程量等手段貪污9萬余元,挪用拆遷補償款34萬元,受賄20余萬元,並為相關工程承包商謀取利益。吳國慶、陳建軍、常立惠、戎鎖華、范東波等5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揚州市江都區真武鎮濱湖社區黨支部書記徐正新等人用村集體資金為村干部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養老金問題。徐正新違規擅自用村集體資金共計2.4萬余元,為本人及其他4名村干部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養老保險金,其中,徐正新侵佔村集體資金5140元。徐正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5人全額退繳違紀所得。
3.高郵市三垛鎮茆吳村黨總支書記馬年欽、村會計王有良套取揮霍村集體資金問題。馬年欽、王有良等人商定,以虛列青苗賠償等開支為手段,套取村集體資金9.79萬余元,用於招待支出。馬年欽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有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宿遷市宿城區羅圩鄉聯伍村黨支部書記劉寶善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劉寶善為增加村賬收入,在收取水費時,擅自將每畝70.8元的水費價格提高到每畝93元,多收村民水費共計2.6萬余元。劉寶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沭陽縣悅來鎮葉上庄村會計葉敬學侵佔小麥受災保險理賠款等問題。葉敬學利用職務之便,將本村81.45畝小麥受災保險理賠款共計8500元佔為己有,並將國家給農戶的種糧補貼余額1.36萬元佔為己有。葉敬學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全額退賠違紀資金。(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寧波市鎮海區庄市街道保安中隊原副中隊長康海明利用職務便利收取現金等問題。康海明利用協助城管庄市中隊查處城市建筑垃圾處置工作的職務便利,擅自放行違規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並收取現金2.32萬元。2015年11月,康海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安吉縣天子湖鎮高庄村黨支部原書記、村經濟合作社原社長楊國喬違規借用公款問題。楊國喬利用職務便利,先后兩次向所轄村民組長借用其代為管理的土地征用款共130萬元,用於自己經營開支,直至陸續還清該借款,期間未支付利息。2015年11月,楊國喬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3.嵊州市甘霖鎮和尚田村黨支部書記兼經濟合作社社長施岳興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施岳興召集村兩委會、村民代表會議研究決定,不經公開招投標,違規實施村自來水工程,共計支付工程款56.3萬元。2015年12月,施岳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衢州市衢江區高家鎮航墩村黨支部原書記陳錫鬆貪污農資綜合補貼款問題。陳錫鬆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騙取種糧大戶補貼共計6.3萬元,其中,陳錫鬆分得2萬余元。2015年10月,陳錫鬆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三門縣海游街道統建村黨支部書記陳福、村委會原主任倪中順、村監會主任俞朝常違規接受吃請問題。陳福、倪中順、俞朝常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接受相關企業請吃及KTV等娛樂場所消費。2015年12月,陳福、俞朝常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倪中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黟縣建設局城鎮規劃所原所長汪愛生挪用公款等問題。汪愛生利用職務之便,先后多次採取收取現金、以明顯低於市場價購買房屋等方式,非法收取他人財物共計20萬余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採取虛開發票、虛構事實以支付測繪費、工資名義貪污公款27萬余元﹔先后三次將44萬元公款借給工程承包人使用。汪愛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2.五河縣東劉集鎮沱河村村委會原主任蔣光良騙取教育化債資金問題。蔣光良以個人名義虛報建校債務,騙取國家教育化債資金1.3萬元,並將其中的1.2萬元佔為己有。蔣光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違紀款1.3萬元予以收繳。
3.靈璧縣靈城鎮山西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張連平套取侵佔國家征地補償款問題。張連平任村黨支部副書記期間,山西村借修筑高速公路征用土地之機,虛報征用土地畝數,騙取土地補償款共計30萬余元。張連平用這筆錢支付個人相關費用。張連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安徽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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