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電集團公司委員會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2】

2016年01月27日13:17  來源:人民網
 

3.關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突出的問題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堵塞制度漏洞。規范外事管理,制定下發了《哈電集團關於因私出國(境)及因私証照管理辦法》,修訂下發了《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外事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制定了《哈電集團違反財經紀律行為處罰管理辦法》、《哈電集團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哈電集團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哈電集團全面預算管理實施細則》、《哈電集團總部大額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制度。

二是抓早抓小,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集團公司出台了約談、提醒、函詢和誡勉談話制度,對黨員領導干部身上的小問題、小毛病早提醒、早處理,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紀律建設常態。

三是進一步規范公務用車,對超標車輛進行整改。下發了《哈電集團關於處理現有超標公務用車的意見》,對集團總部及各所屬企業公務用車配備標准、車輛編制等進一步明確。目前,哈電集團總部及所屬企業已累計處理各類違規車輛201輛,佔全部公務用車的54%。

四是完善規章制度,規范薪酬管理。修訂了《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哈電集團所屬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職責,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嚴肅收入分配紀律。制定下發了《哈電集團關於進一步規范所屬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嚴肅收入分配紀律有關事項的通知》,在工資總額管理、工資列支渠道、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中長期激勵、履職待遇管理、職工福利管理、企業內部收入分配等方面作出規定,明確紀律要求,建立追責機制。要求審計、紀檢部門加大監督力度,定期對集團公司薪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五是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對違紀違規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曝光。在2015年9月和12月集團公司警示教育大會上,集團公司對查處的各類違紀違規典型案件進行通報。利用身邊事警示身邊人,增強了廣大干部職工對集團公司違紀違規和腐敗問題嚴峻形勢的認識,起到了較好的警示、教育、震懾作用。

六是立行立改,嚴肅追責

(1)對國內公款旅游的1名二級公司黨委書記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黨委書記職務﹔對2名中層干部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赴國外公出期間接受子公司安排公款旅游的1名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降職降級﹔對1名集團總部部門負責人和團組其他4名二級公司副總經理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黨內警告處分。二級公司1名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政治紀律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對違規為中層及以上領導干部購買襯衫問題負有責任的二級公司黨政“一把手”、紀委書記分別給予了黨內嚴重警告和黨內警告處分。

(2)對違反集團公司外事管理規定的二級公司1名總經理、哈電股份1名副總裁、9名總部部門負責人及二級公司班子成員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對16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了誡勉談話。1名二級公司黨委書記因外事管理方面盡責不力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對違規使用超標車輛的2名二級公司行政“一把手”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黨內警告處分。

(4)對哈電集團總部、各所屬企業2010年以來未經上級批准發放的工資外收入全部進行了清退﹔對違規發放工資外收入問題負有責任的14家企業黨政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並予以經濟處罰。

(三)關於決策失誤,管理失當,以權謀私問題突出的問題

1.關於“抓小放大”管理失當,“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流於形式問題

一是突出戰略引領,明確發展方向。制定了《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戰略規劃管理辦法》,成立由集團公司、行業和用戶領導、專家組成的戰略規劃專家委員會,對哈電集團總體戰略規劃按照部門進行規劃目標、任務逐層分解。組織編制了《哈電集團“十三五”發展規劃草案》,確定了集團公司今后5年的發展方向,首次組織編制了《“十三五”質量發展規劃》, 確定了質量發展方向、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

二是明確管控模式,科學定位總部職能。聘請“北大縱橫”作為管理咨詢顧問,對哈電集團管控模式進行優化,研究解決哈電集團職能定位與管控職責等問題。

三是加強制度建設,堵塞管理漏洞。制定了《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管理辦法(試行)》,完善了《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投資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了投資及重大投資事項決策的管理。下發了《哈電集團違反財經紀律行為處罰管理辦法》,與總會計師簽訂“財務負責人承諾書”,規范財務人員管理,防控財務人員違法、違紀風險。制定《關於使用改革脫困資金(一期)進行固定資產項目投資管理的若干規定》,並與企業簽訂《項目建設責任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嚴格考核。加強過程監管,建立長效機制。制定修訂了《加強質量管理的意見》、《質量管理考核實施細則》,細化質量事故分級和報送要求。召開了哈電集團首次專題質量大會,制定了質量改進措施。制定並下發《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銀行賬戶管理辦法》,規范了資金監管和銀行賬戶管理。

四是開展重大投資項目審計調查,全面摸清投資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全面啟動投資問題整改工作。

五是調整集團公司科研基地建設計劃,停止哈電股份科研基地工程項目二期建設,充分利用已建辦公場所解決科研用房,嚴格控制各種用房標准,由一期項目承擔起兩期全部功能。

六是加強管理,進一步提高資金集中度。集團公司對所屬企業資金歸集由月末時點考核改為日均考核,目前的資金集中度一直保持在75%以上。推進冗余銀行賬戶清理,2015年8月-12月共計清理銀行賬戶62個。

七是盤活鎮江公司資產,對鎮江公司進行了重新定位。目前,鎮江公司業務轉型初見成果。成立了風電項目法律糾紛工作小組,由集團副總經理任組長,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為牽頭部門,規劃發展部等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妥善處理風電項目法律糾紛,將損失降到最低。明確工程研究中心定位和職能。

八是對違規違紀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1)立案查處了二級公司2名財務人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對違規人員給予撤銷行政職務和經濟處罰,與該2名財務人員解除勞動關系,涉嫌違法問題線索已移交檢察機關﹔對發生問題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該二級公司總會計師予以免職、降級。

(2)對截留職工工資形成“小金庫”問題負有責任的1名二級公司原總經理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名中層干部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對違規開立銀行賬戶問題負有責任的3家公司總會計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並處經濟處罰﹔按干部管理權限,3家公司對其他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分。

(4)對25個質量事故責任單位進行了調查,給予53人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處理。

(5)對存在投資問題的4家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誡勉談話。

2.關於外協外包亂象叢生,內外聯手蠶食國企的問題

一是成立外協外包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外協外包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哈電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鄒磊同志親自任組長,相關集團公司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具體抓落實。11月11日,集團公司召開了外協外包(專項)、採購治理整改部署會議,全面部署落實專項治理工作。

二是深入開展調查摸底。對哈電集團及20家所屬企業、事業部,共涉及1310名領導干部、8938名關鍵崗位員工,進行了全面核查、梳理。發現25名領導干部存在本人、子女及其親屬辦公司的問題,15名領導干部存在“上行下效,靠廠吃廠”的問題,共涉及115家供應商。

三是成立集中採購中心。集中採購管理中心已於9月25日成立,全面負責哈電集團外協外包及物資採購業務統一的管理。

四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完善《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供應商管理辦法(試行)》、《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外協外包管理規定(試行)》、《哈電集團關於印發規范領導人員親屬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2016年重大質量改進項目計劃》、《哈爾濱電氣集團(股份)公司加強質量管理的意見》、《哈爾濱電氣集團(股份)公司質量考核實施細則》、《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外協外包管理規定》等相關制度,明確要求在供方准入、使用臨時供方時必須增加供方主要成員調查表,禁止准入和使用涉及哈電集團及所屬企業公司級領導親友的供方,規范所屬企業外協外包採購流程,加強監管力度,加大質量監督、考核力度,對供應商聘用哈電集團離職、退休員工做出了明確規定。與1689家供應商簽訂了《廉潔保証協議》,規范雙方的廉潔責任,與810名領導干部、6941名關鍵崗位員工簽訂了《廉潔承諾書》。

五是加強存貨管理。集團公司加大存貨清查統計工作,推進存貨管控工作。整理匯總出《哈電集團積壓物資明細表》,各所屬企業根據哈電集團下達的存貨管控指標,提出壓降措施,倒排存貨壓降計劃﹔加速處置積壓存貨,減少存貨存量﹔嚴格管理超計劃採購或超交的審批,定期與項目總包方及業主方溝通,控制增量採購。

六是建立統一的電子採購交易平台。2015年10月,集團公司完成電子採購交易平台項目招標工作,軟件開發商已進行電子平台前期調研和開發,2015年12月15日開始在集團公司內試點運行,預計2016年6月30日實現集團公司內全覆蓋。

七是豐富集中採購形式。根據所屬企業採購物資特點及所屬企業採購管理優勢等因素,對通用性較強的物資採取總部集中採購和總部授權集中採購兩種模式。2015年對鍋爐公司採取總部授權模式,開展焊材集中採購。截止10月末共組織了四批次,集中採購金額1853萬元,節資率約10%,哈電集團需求資源得到有效整合。

八是外協外包工作統一歸口管理,提高外協外包招標比例。完善了供應商管理制度,嚴格外協外包供應商管理,動態優化供應商隊伍。

九是立行立改,嚴肅問責。

(1)對存在外協外包質量問題的148家供應商發出質量索賠確認書,目前已有80家供應商完成索賠,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余下索賠。

(2)對涉及外協外包產品質量問題的二級公司11個部門/分廠38人次進行了行政處罰。

(3)對獨家供方、規章制度禁止的供方412家全部中止業務往來,暫停付款、暫停新簽合同。集團公司正在組織力量對這些供應商逐個審核。可以恢復業務的,報請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批准。

(4)對違紀責任人進行問責:

a.對違規私自投資辦公司,既當國企領導又做私企老板的1名二級公司原總經理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問題線索已移交檢察機關。

b.對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弄虛作假並謀取利益、配偶和親屬在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投資入股並發生關聯交易的2名二級公司中層干部分別給予撤銷黨內一切職務和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

c.對在採購工作中存在欺詐行為的二級公司1名採購員予以開除處理,對涉及的5家供應商予以經濟處罰。

d.對採購管理不規范的1家二級公司3名中層干部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離崗位、經濟處罰和誡勉談話﹔對負有管理責任的二級公司原總經理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e.1家二級公司外協分包服務價格准確性不高、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不規范。該公司對負有責任的6名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f.3家二級公司對供應商管理、超計劃採購、重復採購等問題負有責任的13名中層干部分別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調離原崗位、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經濟處罰。

三、持續深化和鞏固整改成果,推動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巡視成果,哈電集團將一如既往地按照中央巡視工作的要求,繼續按照“三不放過”(原因不查清、責任不查明不放過,責任未追究、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問題的當事人及其他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堅持機構不散、隊伍不散、標准不降、力度不減,高標准、高質量、嚴要求,努力釋放巡視整改工作“紅利”。

(一)全面從嚴治黨,堅決落實好“兩個責任”

堅持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根本保証,也是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哈電集團黨委將始終與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貫徹中央關於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部署,以這次巡視整改為契機,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嚴格執行《哈電集團黨委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意見》。全面落實主體責任,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的意識,嚴格黨建和黨風廉政工作考核,督促各級黨委書記落實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點案件親自督辦。堅決履行監督責任,各級紀委和紀檢監察機構深化“三轉”,緊緊圍繞紀律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切實發揮職能作用,繼續抓好整改工作的協調、推動和監督執紀問責。切實加強責任追究,對發生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四風”問題突出的單位和部門,嚴肅追責,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督促各級黨委、紀委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當作分內之事、應盡之責,真正把責任扛起來、紀律嚴起來。

(二)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保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高壓態勢

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融入到哈電集團改革發展各項工作中,做到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考核。落實從嚴治企要求,繼續開展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選人用人、外協外包及物資採購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防微杜漸,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進一步鞏固治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工作成果,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在嚴格執行落實哈電集團干部員工廉潔從業、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及涉及作風建設的相關禁令和制度的同時,通過制度建設和加強內部管理,進一步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繼續加大案件審查力度,做好中央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的分類處置,加快核查、函詢工作進度,堅決查處嚴重違紀違規問題,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保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高壓態勢,堅持遵循越往后執紀越嚴,越往后處分越重的原則,以零容忍的態度,加大對各類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頂風違紀違規問題的懲治力度,真正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並有針對性地開展警示教育,發揮教育和震懾作用。

(三)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監督管理,堅決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堅持把建設一個政治堅強、廉潔奉公領導班子和作風優良、干淨干事的領導人員隊伍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對領導人員從嚴教育、從嚴要求、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嚴格落實《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所屬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規定》、《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工作紀實辦法(試行)》及《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選人用人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等選人用人規定,進一步加強領導人員監督機制建設,建立健全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常態機制,嚴格執行領導人員報告個人事項、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用制度約束權力、管好領導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堅持選人用人業績導向,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切實把政治堅定、業績突出、作風過硬、職工公認的好干部選出來、用起來﹔對工作失職瀆職以及不勝任、不適應、不在狀態的領導人員及時進行組織調整。

(四)進一步強化領導干部履職擔當,做到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加強領導干部黨性修養,發揮好領導干部特別是領導班子的模范帶頭作用,以組織召開好“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入推進“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為契機,加強領導班子成員的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積極樹立一批認真負責、業績突出的先進典型,加大宣傳力度,激發廣大干部干事熱情,為干事者撐腰,為敢闖者壯膽,為想干事、能干事、干實事的干部提供廣闊的發展舞台。加強領導干部能力素質培養,本著“干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培訓,著力提高領導干部深化改革、干事創業本領。不斷加大對領導干部的監督考核,重點解決定責不清、分責不細、履責不實、督責不力、問責不嚴等問題,嚴格落實責任,層層傳遞壓力,著力增強領導干部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對領導干部工作狀態的動態管理和日常監督,讓不干事者隨時會被發現和問責,努力形成“敢干事能干事者得重用、不干事干不成事者難過關”的長效機制。

(五)強化巡視整改成果的綜合運用,堅定不移把企業做優做大

當前,哈電集團正處於滾石上山、爬坡過坎的改革發展關鍵時期,改革發展面臨較大困難和壓力。哈電集團黨委將充分利用此次巡視整改契機,強化巡視整改工作成果的綜合運用,通過巡視真正發現問題、真正解決問題、真正倒逼企業改革,用巡視整改的強大動力推動企業發展。按照哈電集團“逆勢求進、二次創業、創新引領、再上一流”的總體思路,堅持問題導向、市場導向、業績導向,著力破解突出問題和發展瓶頸,加快扭轉不利形勢和被動局面,堅定不移地把企業做優做大。認真謀劃哈電集團發展,對國際、國內、行業發展環境及哈電集團的內部發展條件進行研究分析,編制完善《哈電集團“十三五”發展規劃》,力爭通過三年的努力,質量問題得到有效提升,市場形象和信譽得到用戶認可,哈電集團實現整體脫困﹔通過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產業布局、加快轉型升級、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大力實施創新驅動,逐步實現“技術自主化、產業高端化、服務現代化、管控集團化”,到“十三五”末成為國內一流、國際先進的現代化企業集團。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451)87998371,郵政信箱:哈爾濱市香坊區三大動力路39號哈電集團巡視整改辦公室,郵政編碼:150040,電子郵箱:xsb@ harbin-electric.com 。

中共哈爾濱電氣集團公司委員會

2016年1月27日

(責編:尹深、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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