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4】

九、推動群團組織改革創新、增強活力
各級黨委要推動群團組織勇於改革創新,通過創造性工作增強發展活力、贏得群眾信任。
基層組織是做好群團工作的基礎和關鍵。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要以提高吸引力、凝聚力、戰斗力和擴大有效覆蓋面為目標,在鞏固按行政區劃、依托基層單位建立組織、開展工作的同時,創新基層組織設置、成員發展、聯系群眾、開展活動的方式。立體化、多層面擴大組織覆蓋,重點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城鄉社區等領域和農民工、自由職業者等群體延伸組織體系。加強高等學校群團組織建設,更好聯系、引導、服務青年學生和教師。
群團組織要牢固樹立以群眾為本的理念,健全依靠所聯系群眾推進工作制度。以群眾喜聞樂見、便於參加的形式和方法開展工作,組織活動請群眾一起設計,部署任務請群眾一起參與,表彰先進請群眾一起評議。完善群團組織代表大會制度和委員會制度,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代表和委員履職述職制度和直接聯系群眾、接受群眾評議制度。完善群團組織事務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打造網上網下相互促進、有機融合的群團工作新格局。群團組織要提高網上群眾工作水平,實施上網工程,建設各具特色的群團網站,推進互聯互通及與主流媒體、門戶網站的合作。加強網宣隊伍建設,綜合運用維權熱線和網絡論壇、手機報、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台進行網上引導和動員。站在網上輿論斗爭最前沿,主動發聲、及時發聲,弘揚網上主旋律。逐步建立統一的群團組織基礎信息統計制度。
適應完成黨的中心任務和基層工作、群眾工作需要,改革和改進機關機構設置、管理模式、運行機制,充分體現群團組織的政治性、群眾性特點,防止機關化、娛樂化傾向發生。
十、加大對群團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各地要統籌管好用好現有群眾活動陣地和設施,整合用好社會資源,納入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堅持公益屬性,真正發揮作用。主要新聞媒體要加強對群團工作的輿論宣傳。新聞出版等部門要加強對群團組織所辦報刊、出版社、網站的指導管理,確保正確輿論導向。
完善群團工作經費保障制度。依法足額收繳工會經費,由財政撥款支持的群團組織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並予以保証。各級財政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支持力度,對基層群團組織的經費補貼應該落實到位,按人頭劃撥的經費重點向基層傾斜。基層單位應該根據需要合理安排群團工作經費。規范群團組織資產管理使用制度,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或任意調撥群團組織資產。
鼓勵群團組織在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許可范圍內,通過多種方式籌措事業發展資金,依法享受扶持政策。群團組織應該建立健全社會資金募集、管理、使用全過程公開制度,建立第三方監督評價機制,提高社會公信力。
強化群團工作法治保障,提高群團工作法治化水平。推進涉及群團組織工作的立法,加強群團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和執法檢查。
![]() | ![]() |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