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南昌中院微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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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涉嫌受賄、挪用公款一案,9日上午在江西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在開庭前,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通報。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新聞發言人張萍介紹說,被告人周文斌,男,1960年10月20日生,漢族,湖南省衡陽人。博士,原南昌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正廳級),2013年9月26日因涉嫌受賄罪被江西省公安廳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經江西省檢察院決定逮捕,同年10月8日由江西省公安廳執行逮捕。
據介紹,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周文斌的主要犯罪事實,包括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
其中,涉嫌受賄罪的犯罪事實包括:被告人周文彬在擔任華東地質學院(后更名為東華理工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南昌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幣2261.8萬元、港幣30萬元、美元1萬、韓元90萬、購物卡2.4萬元、卡地亞手表一塊(價值3.86萬元)、iPad mini平板電腦一部(價值0.2萬元)。
檢察機關認定的涉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事實包括:2003年4月至5月,被告人周文斌個人決定挪用南昌大學公款人民幣3675萬元供他人進行營利活動﹔2004年7月,被告人周文斌個人決定挪用南昌大學公款人民幣2200萬元供他人進行營利活動。
據了解,本案預計開庭三天。(劉佔昆 華山 蘇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