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4日電 去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意見》提出,黨員干部去世一般不開追悼會,禁大操大辦喪事,應當帶頭文明治喪、簡辦喪事,帶頭火葬和生態安葬等,並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貫徹落實中央《意見》一年來,我國各省份陸續出台地方版殯葬改革指導意見,明確殯葬改革目標任務和方法步驟。其中,北京和雲南省在地方意見中明確規定,黨員干部的墓穴佔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
北京、雲南:墓地不得超過1平方米
今年清明節前,4月3日,北京市委、市政府下發了落實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地方意見。意見規定,禁止超標建墓,包括禁止超標准建墓,嚴禁修建大墓、豪華墓,並明確規定了安葬單人或雙人骨灰的墓穴佔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
同北京一樣規定了墓地面積具體數字的還有雲南省。11月26日,雲南省委、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帶頭作用大力推進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嚴禁修建大墓豪華墓。雲南規定的墓地面積大小與北京一樣,也是“安葬單人或雙人骨灰的墓穴佔地不得超過1平方米”。
不開追悼會 簡朴辦喪事可發放生平介紹等
江蘇、四川、雲南等多省市的關於殯葬改革的指導意見均提出,黨員、干部應當帶頭文明治喪,簡辦喪事。不得在居民區、城區街道、公共場所搭建靈棚。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黨員、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喪機構,不召開追悼會。舉行遺體送別儀式的,要嚴格控制規模,力求節約簡朴。
對於如何簡朴辦喪,山東、甘肅等地還提出了具體要求。如,山東提出,可採用發放生平介紹、佩戴黑紗白花、播放哀樂等方式哀悼逝者﹔甘肅規定,副省級以上黨員干部生平由省委組織部審核,可在《甘肅日報》刊登逝世消息和簡要生平,廣播、電視不作報道。地廳級黨員干部生平由所在單位黨組織負責撰寫,家屬、親友配合並提供有關情況。
不按規定要嚴查 生態葬會獎勵
對於不按規定執行殯葬政策,多省份表示會嚴肅查處或點名曝光。雲南省意見指出,若黨員、干部及其直系親屬未按規定執行殯葬政策,干擾殯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動,利用喪事借機收斂錢財的,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同時,對黨員、干部喪葬行為監督管理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地區和部門,要通報、問責並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另外,還有多地提出建立殯葬改革激勵引導機制,如四川提出實行生態安葬獎補政策,以此來積極開展生態節地葬法,逐步降低佔地安葬比例。此外,各地還要求除國家法規另有規定,遺體必須實行火葬。江西規定憑火化証明領取喪葬費,內蒙古則規定不實行火葬,不享受喪葬費待遇。
據報道,我國火化率已從2005年的53%下降至2012年的49.5%,同時違規土葬、濫佔耕地、骨灰裝棺再葬以及重斂厚葬等問題日漸突出,因此,中辦、國辦《關於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適時出台。而此次提出殯葬改革要由黨員干部帶頭推動,也是建國以來歷次改革思路的延續。
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曾在去年表示,“《意見》具有裡程碑意義,對廣大黨員干部來說是推動殯葬改革的動員令,對全社會而言則是深化殯葬改革的信號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