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時政

包工頭遭欠工程款4年 患癌症無錢治恐時日不多(圖)

顏新陽 王炳炎

2014年12月03日08:16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包工頭遭欠工程款4年 患癌症無錢治恐時日不多(圖)

包工頭遭欠工程款4年患癌症無錢治恐時日不多(圖)

  圖為黃振東的妻子和其休學的大兒子守在他身旁照顧他 顏新陽 攝

  圖為黃振東休學的大兒子在悉心照顧他 顏新陽 攝

  圖為黃振東休學的大兒子在悉心照顧他 顏新陽 攝

  中新網河源12月2日電(顏新陽 王炳炎)廣東河源市和平縣一包工頭黃振東曾承接河源連平縣一酒店室內外裝飾工程,工程完工至今已4個年頭,但所欠工程款384670元人民幣仍被酒店負責人以各種理由拖欠。如今身患癌症的黃振東已無錢醫治,身體每況愈下。

  2日,記者在河源市人民醫院腫瘤科見到了這位臉色蒼白、化療后頭發虛落的重症肺癌患者黃振東。守在黃振東病床上的妻子王利楚向記者苦訴,丈夫黃振東憑借吃苦耐勞的性格及精湛的手藝,從一名普通的工人直至近年成為當地一名小包工頭。

  2009年8月,黃振東承接了連平縣翔龍大酒店的室內外裝飾,工程項於2011年峻工,2014年1月18日,雙方驗收結算時,連平縣翔龍大酒店負責人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尚欠工程款384670元。

  王利楚介紹,丈夫黃振東在廣州市人民醫院檢查出患有癌症,為了給丈夫治病,已經花光了家裡的所有儲蓄,現在還欠親戚朋友20多萬元。在廣西讀大學的大兒子而今不得不休學,讀高中的小兒子也隻能投靠中山市的遠房親戚。

  為此王利楚及黃振東四個兄弟一方面輪流照顧黃振東,另一方面與連平縣翔龍大酒店負責人交涉,都被酒店負責人以各種理由拖欠。

  無奈之下,王利楚及黃振東四個兄弟隻能攜患病的黃振東於今年4月份向廣東省連平縣法院提起訴訟。

  據廣東連平縣法院判決,被告一連平縣翔龍大酒店、被告二邱長有、被告三何建華應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內,連帶支付原告黃振東工程款384670元人民幣,並從2014年3月10日起至付清工程款之日止及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類貸款利率向原告黃振東支付利息。

  這一紙判決,讓黃振東看到了希望,然而,該判決生效后,黃振東的妻子王利楚多次上門催討剩余的38萬余元工程款,但均遭到被告邱長有、何建華夫婦的拒絕。為討回自己的血汗錢,黃振東由其妻子及其親屬,於今年7月8日在連平縣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然而時隔4個多月后,黃振東的這宗建筑工程合同糾紛案,卻在當地法院遭遇“執行難”。

  在患者家屬多次催促下,連平縣人民法院於12月1日終於同被告方“追回”8萬元給黃振東家屬,如今,被告方仍拖欠肺癌晚期患者黃振東30萬余元工程款。

  王利楚說,被告方在連平縣城長期經營酒店,並非沒有償還能力,但是被告方就是故意“賴”著不還欠款。現在丈夫黃振東身體身體每況愈下,家裡再也承擔不起丈夫的治療費用了,停止治療后恐丈夫時日不多。她希望連平縣人民法院、連平縣當地政府能夠幫她討回丈夫血汗錢,繼續給丈夫治療。

  據河源市法律人士稱,根據法律規定,執行案件應從立案之日起半年內執行完畢,隻要其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即可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因此,法院可採取相關強制措施,來維護執行申請人的權利。

  據連平縣人民法院介紹,申請人黃振東與被執行人何建華、邱長有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中,因兩被執行人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其行為涉嫌構成犯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開展打擊履行、裁定等犯罪行為專項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第一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目前該案件已移送當地公安機關。

分享到:
(責編:楊芳、盛卉)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