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殯葬官員為完成火化任務從廣西購買多具尸體﹔攤派火化指標逼殯改官員弄虛作假
廣西北流“官員買尸”案件有最新進展:北流市檢察院日前以涉嫌盜竊尸體罪,向法院提請公訴。
入土安葬后的尸體一夜間不翼而飛,竟被鄰省的官員買去完成火化任務。近年來,兩廣交界地帶發生了一系列跨省倒賣尸體案件。記者調查發現,由於一些地方攤派“火化指標”,在案發地區已形成一條從偷尸、販尸到頂替火化的利益鏈。據新華社
【案情】
葬改隊隊長5年至少盜尸17具
在廣西北流“官員買尸”案件中,據嫌疑人鐘某富交代,他已在當地幾個鎮偷了20多具尸體,運到毗鄰的廣東化州、高州等地,以1500-3000元不等的價格賣給何某明、董某慶等人。
據警方調查,何某明是廣東省高州市荷花鎮政府社會事務部主任,董某慶是廣東省化州市那務鎮政府綜治辦副主任,兩人均負責當地的殯葬管理工作。
記者調查發現,偷盜尸體並非個案。近年來,在廣西北流、岑溪、藤縣、蒼梧等地鄉鎮農村,不斷有群眾反映已下葬的死者土墳被人偷偷挖開,尸體不見蹤影。一些地方死者下葬后親屬們不得不在荒郊野外長期搭棚守護,以防尸體被盜。
廣東省政府2006年的一份文件顯示,個別地方出現與社會不法分子互相勾結,盜墓挖尸、買賣尸體頂替火化等性質極其惡劣的案件。今年8月,在廣東茂名市電白區樹仔鎮,多起盜墓偷尸案引起部分村民恐慌。據當地通報,偷尸者竟是該鎮葬改隊隊長黎某,其交代5年內偷了至少17具尸體。
【調查】
官員任務吃緊便打電話“催貨”
通過多例盜賣尸體案情觀察,偷尸-運輸-交易-買通地方殯改辦-頂替火化-下葬利益鏈已然成形。
在北流偷尸案中,買尸者均向警方供述,購買尸體是為了完成鎮裡的火化任務。據董某慶交代,那務鎮每個月都有火化任務,但當地群眾經常偷偷將死者土葬,鎮裡無法強行挖出來火化,隻好通過購買尸體的方式,送到殯儀館頂替當地死亡居民火化。一看完成當月火化任務吃緊,他們就會電話催促鐘某富“供貨”。
在另一些案件中,還出現了殯葬管理干部再轉手倒賣的現象。2005年,廣西欽州警方偵破一起粵桂跨省販尸案,據查,欽州市多名民政系統殯葬管理人員參與其中,策劃販賣100多具尸體。一具尸體以三四百元的價格賣到廣東化州,再以每具兩三千元的價格賣給一些鄉鎮的殯葬辦(殯葬執法隊),殯葬辦再高價轉賣給當地不願意火化死者的家屬,用來頂替死者送往殯儀館,其間醫院、火葬場等環節還收取數額不等的“中介費”。
而廣東電白群眾介紹,當地還流傳著“土葬潛規則”,偷尸者兩頭牟利:先把尸體偷走,到火葬場燒掉辦理火化証,再將火化証賣給需要土葬的死者家屬,並且包辦入土下葬,價格則根據死者家庭經濟情況不等,最低5000元。
■ 背景
基層官員:人還沒死先定要死多少人
民政殯葬監管人員為何買尸?記者調查發現,除部分群眾對火葬抵觸情緒大等原因外,一些地方簡單粗暴的殯葬改革推廣方式難辭其咎。
廣東絕大多數區域已劃為火葬區,火葬區遺體應實現100%火化。近年來,廣東建立起省、市、縣、鄉鎮(街道)四級聯動的監督管理體系,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
記者調查發現,這種監管體系到了一些基層,考核殯葬改革工作就簡化成了“唯火化率至上”,“一刀切”。
如化州市政府網的多份通報顯示,當地為完成火化任務,嚴格執行領導問責和“一票否決”制度,每月對火化率進度排名通報,把目標任務分解到部門和個人,具體與年終考核挂鉤、與福利獎金挂鉤、與評選先進挂鉤。
一些基層官員表示,考核“一刀切”,工作管理是方便了,但基層抵觸情緒更大,“人還沒死先定要死多少人”的統計方法,更容易造成一些地方一邊收取高額罰款默許群眾違規土葬,一邊弄虛作假完成火化指標等行為。
在北流偷尸案中,買尸官員向警方供述,他們的行為已向領導匯報,“領導表示同意”。而在記者採訪中,化州市那務鎮分管殯葬工作的鎮干部、化州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股負責人等多位當地官員,均稱“買尸是個人行為”“不清楚情況”。
高州市荷花鎮分管殯改工作的鎮黨委委員黃國志也否認自己同意過下屬的買尸行為,但承認對火化率的追求已成為殯改干部的最大壓力。高州市政府負責人表示,黃國志已被停職檢查,當地將開展殯改工作專項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