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風。(資料圖)
人民網北京11月4日電 據國家宗教事務局網站消息,2014年11月8日出版的《人物》雜志第11期在卷首位置就其第10期發表的《“佛爺”火風》一文刊登了澄清與道歉啟事,全文如下:
2014年第10期刊發《“佛爺”火風》一文后,有讀者對文中提及的火風“活佛”身份表示異議。經向四川省民族宗教部門核實,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寺沒有名為火風(烏金西珠丹增)的僧人,也沒有名為火風(烏金西珠丹增)的活佛。國家法律法規對活佛的批准繼位有明確規定,任何團隊或者個人不得擅自開展活佛轉世的認定活動,我們對藏傳佛教的政策法規和有關知識了解不足,特此澄清不良影響,並就報道中的失誤誠懇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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