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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經營管理辦法實施 廣州仍有餐廳設最低消費

顧客用包廂 餐廳竟要“議價”

詹鵬飛

2014年11月03日09:00    來源:南方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顧客用包廂 餐廳竟要“議價”

  11月1日起,由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頒布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昨日,記者隨機選取廣州市內15家餐廳並以顧客身份預訂包廂,其中有6家餐廳依然明確表示要收取最低消費。

  另外,雖然有包廂不再設置最低消費,但當顧客要求使用包廂時候,餐廳卻和顧客“議價”,顧客消費太低則不能使用包廂。隨后,記者向12345和12306投訴此事被告知“尚無部門受理”。

  15家餐廳6家仍有“低消”

  11月1日和11月2日兩天,南方日報記者隨機走訪詢問了天河城、農林下路、太古匯、珠江新城、北京路、廣州東站等商業區共計15家餐廳發現,多數餐廳已不再收取包廂最低消費,但仍有6家餐廳設置包廂最低消費。

  1日下午,記者以顧客身份向稻香酒家天河店預訂包廂,該餐廳服務人員告訴記者最多容納8人的小包廂需消費680元,超過8人的大包廂消費需達880元。記者表示,商務部已經有相關規定禁止餐廳設置包廂“低消”,該名服務人員卻聲稱這不是“最低消費”而是“包廂定值”,“如果消費不夠680元,消費到630元也可以”。

  另外,位於天河城的俏江南餐廳10人包廂仍舊要收取1500元的最低消費。廣州東站中泰國際廣場的十悅酒家大包廂最低消費980元,中包廂最低消費660元,並要加收10%的服務費﹔綠茵閣體育西路店的小包廂最低消費880元,大包廂最低消費1800元﹔湘滿樓環市東路店的中房和大房分別要消費到380元和480元﹔山泉公館東風店的中房和大房“低消”分別為800元和1000元。上述幾家收取包廂“低消”的餐廳服務人員均表示不清楚有關禁止“低消”的規定,也沒有接到相關通知。

  消費太少被拒使用包廂

  值得一提的是,有餐廳雖然不再設置包廂“低消”,但要求顧客預估消費金額,然后再根據顧客報出的價格決定包廂的分配,若金額太少,則不能使用包廂。

  “您先說您大概要消費多少錢?消費高的話我們給您安排一個好的包廂,消費一般的話就給你們留個普通包廂。”昨日,記者依然以顧客身份向北京路四季錦軒酒家預訂包廂時候,服務人員卻讓記者先“報價”。記者表示未消費不清楚價格,對方立即回復“不好意思”沒法使用包廂。記者又接著提出消費大概在500元左右,這名服務人員便改口稱:“那就給你們安排普通包廂。”

  無獨有偶,廣州東站的毛家灣飯店同樣讓預訂包廂的記者先報個價格。服務人員稱,現在不允許設置最低消費了,但使用包廂一般都要比坐大廳消費高一些。記者同樣以“未消費不清楚”告知對方,對方則表示“消費個四五百就差不多了”。

  ■回應

  “低消”投訴暫缺受理部門

  據悉,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規定,11月1日起國家將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違反規定的經營者將面臨最高3萬元罰款。但《規定》未詳細指出最低消費的投訴及執法部門。

  昨日下午,記者分別撥通市民熱線12345及市消費者投訴熱線12315反映上述幾家餐廳設置最低消費的情況。12345市民熱線接線員在查詢了相關資料后向記者表示,目前還沒有部門受理這項投訴,也不清楚哪個部門受理。而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的接線員同樣表示不清楚哪個部門受理,但可以先幫記者登記。

  而對於《辦法》中提到的相關“商務主管部門”,市經貿委及物價局的相關負責人均表示沒有收到相關文件通知,也暫無相關執法行動。 (詹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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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婭文(實習)、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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