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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評論部:從浙江到北京 習近平如何說“法”

2014年10月22日18:49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10月22日電 人民日報評論部微信公共賬號“人民日報評論”今日發布文章《從浙江到北京:習近平如何說“法”》指出,從省委書記到我黨的總書記,從“法治浙江”的精致畫卷到“法治中國”的宏偉藍圖,習近平法治觀隨之發展深化。

文章全文如下:

十八屆四中全會正處進行時,全社會都在期待法治“大禮包”。等待時刻,不妨隨著黨報評論君一起穿越到11年前,目標浙江,翻閱50歲習近平的法治思考,看看有哪些驚喜的發現。

昨天:八篇短文勾勒法治主張

《之江新語》代表了習近平任浙江省委書記時對工作的實際思考,既具體又生動。也正在那時,他提出了建設“法治浙江”的戰略規劃,不難想象“法治”在習近平從政生涯中分量有多麼重!全書有八篇文章與“法治”息息相關,也從側面勾勒出習近平總書記的法治主張。

第一篇《堅持科學維權觀》(2005年9月26日),提出了發展要講科學,維權也要講科學的科學維權觀。“堅持科學維權,關鍵是要做到以人為本、依法辦事、統籌協調……要牢固樹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的法治理念,把維權工作納入法治化的軌道。”

第二篇《建法治安村》(2006年4月28日),提出了相對於傳統農村治理的“禮治秩序”要建立一種“法治秩序”。建設新農村要堅持德治與法治並舉,建立一種符合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法治秩序”。

第三篇《法治:新形勢的新要求》(2006年5月10日),根據發展階段的特征提出了法治建設的“新要求”: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公民參與的發展對落實依法治國提出新要求﹔改革深化和利益關系的調整對法律和制度提出新要求﹔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多變性、差異性的增強對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等提出新要求。歸根結底,對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提出新要求。

第四篇《市場經濟必然是法治經濟》(2006年5月12日),提出市場經濟要健康發展離不開法治上的保障。文章用了三個“如果不……就不能……”來強調法治對市場經濟秩序的保障和規范作用,涉及企業能否真正成為市場競爭主體、市場信息、公平競爭、失信者受懲戒、守信者受保護等方面。

第五篇《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法治社會》(2006年5月15日),提出秩序良好的和諧社會是法治社會。“法治通過調節社會各種利益關系來維護和實現公平正義,法治為人們之間的誠信友愛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法治為激發社會活力創造條件,法治為維護社會安定有序提供保障,法治為人與自然的和諧提供制度支持。”

第六篇《弘揚法治精神,形成法治風尚》(2006年5月17日),提出“使法必行之法就是法治精神”。“人們沒有法治精神、社會沒有法治風尚,法治隻能是無本之木、無根之花、無源之水。……法治也並不體現於普通民眾對法律條文有多麼透徹的了解,而在於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識、法治觀念熔鑄到人們的頭腦之中,體現於人們的日常行為之中。這包括培養人們的理性精神、誠信守法的精神、依法維權和依法解決糾紛的習慣等等。”

第七篇《堅持法治與德治並舉》(2006年5月19日),認為法治與德治是車之兩輪、鳥之兩翼。“法律與道德,歷來是建立公序良俗、和諧穩定社會的兩個保障。……依法治國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剛性手段,以德治國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柔性手段,隻有把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有效地維護社會的和諧,保障社會健康協調地發展。”

第八篇《黨的領導是法治的根本保証》(2006年5月22日),認為要在黨的領導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法治建設絕不是削弱黨的領導,而是要從理念上更好地強化黨的意識、執政意識、政權意識,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証黨的執政地位,通過改善黨的領導來更有效地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領導,通過完善黨的執政方式來更有效地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黨的先進性。”

今天:延續中的不斷深化

從省委書記到我黨的總書記,從“法治浙江”的精致畫卷到“法治中國”的宏偉藍圖,習近平法治觀隨之發展深化。下面幾個軌跡,能夠讓我們更加明顯感受到“身份之變”帶來的“思考質變”。

軌跡一:轉型形勢提要求。轉型過程中,成績與矛盾同現,要解決問題就要找到正途,就是要走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打老虎滅蒼蠅需要依法反腐﹔規范權力需要建章立制﹔分配資源、協調利益、營造公平誠信氛圍、建立有序市場運行秩序、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等,都需要良法善治、有效執行。因此,與其應對“倒逼”不如主動建立,法治成為必然的趨勢。

軌跡二:黨的領導不削弱。前有“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法治理念”,現有“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前有“法治建設絕不是削弱黨的領導”,現有“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強調的是,依法而不逾法,黨作為領導核心依法治國理政。

軌跡三:改革施政要法理。“單獨二孩”放開、勞教制度廢止、上海自貿區建立等都要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表決,都提前對所涉及的現行法律作出修改完善。“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是這些政策實施的背景音。系統化的司法制度改革更是重中之重,更需要在國情上立得住、在舉措上合乎法。

軌跡四:要為經濟護好航。浙江是經濟大省,放大到全國,習近平更是面對蓬勃發展中的經濟巨龍。取消下放行政審批權、開出權力清單、負面清單、責任清單……“看得見的手”邊界更清晰。經濟運行少了行政干預、多了法律保障,在改革大道上進入新常態。

軌跡五:維穩維權有依據。科學維權觀要讓群眾訴求有法可依、依法辦事,關鍵要有具體法律的保障。比如,《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的出台,推動訴訟與信訪分離,使信法超越信訪,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

軌跡六:德法並舉兩手抓。一手剛、一手柔,剛柔並濟保障社會平穩轉型、健康發展。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時強調“禮法合治,德主刑輔”,正是汲取前輩和古代治理智慧的精髓,讓法治與德治並舉為社會主義法治注入中國特色。

中國行進至今,法治成為凝聚更多共識、推進改革大業、強化執政根基的普遍遵循。習近平法治觀的昨天讓人欣然,習近平法治觀的今天讓人激動,那麼十八屆四中全會后,法治中國的明天更令人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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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軍濤、宋煦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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