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談全民守法:法律面前沒有例外
遵守法律是每一位中國公民最重要的法定義務。在全社會營造出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習近平認為,一要加強宣傳教育,二要在實踐中提高法治化水平,三要領導干部帶頭依法辦事。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習近平指出,要在全社會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人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和法制觀念,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讓憲法家喻戶曉。
“我們要通過不懈努力,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使廣大人民群眾認識到憲法不僅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規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武器。”習近平說。
2013年2月23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行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指出,要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廣泛開展依法治理活動,提高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
讓人民群眾相信法律的權威,自然不能“法有例外”。在這次會議上,習近平強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任何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都要以憲法和法律為行為准則,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或權力、履行義務或職責。
“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2013年1月22日,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提醒,各級領導干部都要牢記,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任何人行使權力都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並自覺接受人民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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