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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往國外的生活怎樣?
大多選擇“隱身生活” 不與外界交流
據公開報道顯示,部分外逃人員的“跑路”生涯並不好過。大多外逃人員,為了躲避政府緝拿選擇“隱身生活”,不與外界交流。
如楊秀珠出逃時,准備投靠一個自己對他有恩的人,但這個人在把楊一行安排在新加坡后,開始要錢,並威脅楊秀珠如果不給錢會舉報她。楊秀珠於是帶著一家四口,在遠房親戚的幫助下逃往美國。逃到美國后,她卻遭遇了一場官司。萬般無奈下,楊秀珠潛逃到荷蘭,生活在一間發霉、滴水的地下室,絕望透頂。2005年,她在地下室被荷蘭警察逮捕后,反而覺得平靜、一身輕鬆。
此外另據報道,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王振忠,逃往美國后與情婦郝文花了一百多萬美元在美國加州買了一幢別墅,開著一輛別克跑車。就在王振忠想在美國過有錢人生活時,以前在福州被他敲詐過的黑道人物,紛紛委托在美國的“福清幫”黑道向他追討被敲詐的錢。遭敲詐后的王振忠為保護情婦獨自生活,出門都要躲警察。連遇到昔日同在美國的老朋友,他都低頭假裝沒看見。
2005年下半年,悶悶不樂的王振忠被檢查出了肝癌。而這期間,他的情婦沒來看望過他。2007年6月,在絕症中掙扎的王振忠臨終前留下了一句話:一切都是報應。(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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