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10日電 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根據中央關於巡視工作的統一部署,2014年3月27日至5月15日,中央第十巡視組對科技部進行了專項巡視。7月9日,中央第十巡視組向科技部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科技部公布了《中共科學技術部黨組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強調加強對科技部主管社團的監管,嚴防一些科研項目成果弄虛作假。
認真落實“一崗雙責” 做到業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
“通報”指出,部黨組要全面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部黨組書記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要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做到業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領導班子成員要廉潔自律,自覺接受監督。駐部紀檢組要切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加強對科技部領導班子的監督,協助部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廉潔自律承諾書制度,建立黨風廉政建設報告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強化責任追究,嚴肅執紀問責,建立責任倒查機制,對黨風廉政建設抓得不力,出現嚴重腐敗情況的要追究領導責任。建立黨組成員基層黨建工作聯系點等。建立和完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聯席會議、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和科研項目經費監管工作聯席會議等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對干部兼職過多進行專項清理
“通報”介紹了以下三點,一是清理規范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嚴格執行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精神,開展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清理規范工作。目前,2名退休中管干部已全部辦理完在企業兼職的辭職手續。部系統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所涉及的10個單位39名兼職(任職)人員中,37人已明確不再兼任現有企業職務,正在辦理相關的辭職(辭任)手續﹔2人明確去企業任職(1名事業單位副局級干部,1名事業單位中層干部),任職手續已完成。
二是清理規范干部在社會團體兼職。關於干部在社團兼職過多問題,科技部對此進行了摸底調查。進一步核實,在職中管干部中有7人在14個社團兼職,在職黨組管理干部中有144人在200個社團兼職。科技部將根據中央關於干部在社會組織兼職的有關規定進行清理並嚴格規范管理。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規范退(離)休領導干部在社會團體兼職問題的通知》要求,抓緊開展退(離)休領導干部社團兼職清理規范工作﹔目前離退休干部局及各事業單位已啟動了此項工作,按規定明年1月向中組部報送清理規范情況。
三是規范在職干部兼職行為。在清理干部兼職的基礎上,結合科技部工作實際,正在研究制定干部兼職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科技部機關工作人員和從事科技項目管理的單位及工作人員不准承擔或參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研究,不准參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評審驗收工作並領取報酬及各種費用,不准參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研究論文、著作、專利等署名,不准作為國家科技獎勵的候選人參與評獎,不准收受國家科技項目承擔單位和國家科技獎勵報獎單位禮金、購物卡、吃請、旅游和娛樂健身活動等。嚴格規范在職干部兼職行為,從嚴管理干部。對違反規定的,嚴肅處理。
加強對科技部主管社團的監管
“通報”強調,依據社團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從嚴管理科技部主管的社團。在社團管理體制改革完成前,將不再申請成立新的社團,對沒有實質性活動的社團,依法依規清理撤銷。嚴格監督社團,落實離退休干部最多隻能在一個社團兼職,且不得領取報酬﹔每年底在社團兼職人員要報告兼職工作情況等有關規定。科技部主管的社團不得與部屬事業單位合署辦公,不得使用委托管理單位的房產,不得申報科技部管理的國家科技項目。重點加強對社團的審核工作,社團年檢時要求提交當年的財務審計報告、兼職人員情況和取酬情況、開展活動情況等。依據年檢審核情況,每年選取部分社團進行抽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要求委托管理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指導,並且將社團管理納入科技部委托管理單位領導班子考核。
對中國高新區協會進行清理撤銷。2011年,科技部清理撤銷高新區協會地方科技部門的會員資格,並退還已收取的會費。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中央巡視組的要求,盡快清理和依法撤銷高新區協會。
關於部分展會未按規定公開招標的問題
“通報”針對這一問題介紹了如下兩點,一是機關服務中心不再直接委托豪志會展公司承辦展會。嚴格執行公開招標規定,按照《政府採購法》、《招投標法》,確定展覽承辦單位。凡單項金額超過120萬元的,必須公開招標﹔50萬元以上的一律不得直接委托,必須採用競爭性談判、邀標、公開招標等方式公平合理確定承擔單位。豪志會展公司投資方機關服務中心、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已商定,擬將豪志會展公司轉由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所屬企業萬方數據公司為主管單位,面向市場開展專業化會展服務經營。
二是加強展覽規范管理。針對科技部展會過多的問題,要進一步進行清理,減少展覽展會數量,加強管理和監督。除科技部經批准主辦的展覽外,其它一律不給予經費支持。研究制定《展覽展示專項管理辦法》,對展覽申請、經費安排、政府採購、招投標等流程和責任予以明確細化,加強對展覽專項安排和經費申請使用的監督管理。從嚴核准各類會展,經批准安排年度展覽任務時,明確要求各牽頭組織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認真履行招投標程序,加強展覽的管理。
科研經費和項目管理方面。
“通報”指出,針對科研經費和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科技部會同財政部起草了《關於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已於今年由國務院以國發〔2014〕11號文正式印發。國發〔2014〕11號文件對進一步加強科研經費和項目管理問題作了全面的部署。當前加強科研經費和項目管理,關鍵是貫徹落實好國發〔2014〕11號文。
加強對科研項目監管 嚴禁科研項目成果弄虛作假
“通報”對巡視組指出的一些科研項目成果弄虛作假,有些科研成果使用其他科技成果充抵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對此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整改:
一是加強查重工作,防止重復申報。2012年以來,科技部863、973和科技支撐三大科技主體計劃逐步實現了指南同步發布,以防止我部三大主體計劃之間出現多頭申報、重復立項、研究成果互相充抵現象。今年以來,利用科技管理信息系統,進一步加強科技部管理的科技計劃審查工作和查重工作。在申報2015年度項目中,利用查重機制發現,因存在重復申報等問題,有13%的973計劃項目沒有通過審查﹔有近20%的高新技術領域項目沒有通過審查。
二是厘清各方職責,加強結題驗收。嚴把驗收關,防止走過場。根據不同類型項目創新方式,引入第三方評估、用戶測試等方式,項目專員的全程跟蹤意見在驗收時要充分體現。對重點項目加大現場考察比例,組織由財務專家和技術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進行現場考察。將驗收過程、驗收意見、驗收結論納入專家信用管理體系,推動驗收專家“敢負責、負好責”。驗收結果及任務完成情況要納入國家科技報告,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強化項目組織實施單位的責任。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的課題驗收由項目組織單位負責,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實施的責任主體為工信部、環保部、住建部、衛計委、農業部、能源局、北京市和上海市等牽頭組織單位,都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把關。科技部要完善制度,加強監督指導,嚴格抓好驗收抽查。2012年科技部組織專家對已驗收的7個重大專項46個項目(課題)進行了抽查,對5個課題存在成果充抵的行為予以通報批評,要求重新驗收。今后進一步加強對驗收項目的抽查,對於驗收文件、資料、數據、成果不真實,弄虛作假的,要依規依法嚴肅處理,並建立“黑名單”制度。每年各組織實施單位都必須提交應結題項目的驗收情況報告,及時清理應結題驗收項目,對逾期未進行結題驗收的項目要建立清單,查找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三是明確考核指標,推進信息公開,嚴格項目課題成果管理。項目批復和簽訂課題任務書時,明確約束性指標和預期性指標,其中約束性指標必須可量化、可檢測、可考核﹔要求課題支持形成的技術、產品、專利和標准等成果必須標注資助來源及項目編號。修訂國家科技計劃管理辦法,對項目立項評審實施全過程的信息公開做出明確規定,建立健全項目后評估制度。實施驗收前公示,將項目課題驗收材料在網站上進行公示,加強相互監督。積極推進國家科技報告制度,對2006年以來已結題驗收項目課題報告進行回溯收集,以后通過驗收的項目課題必須按時提交報告,對不提交科技報告的不允許其再申報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目前經過試點收集已有3萬份科技報告向社會公開共享資源,並接受社會監督。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