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何文凱 本報記者 張瑩攝
何文凱沒想到,一句出於辟謠的調侃,會讓他置於亮堂堂的聚光燈下。
“我缺錢,我對二十萬感興趣,請樓主組織人扒我,然后幫我討要二十萬!”看到網上一則假冒鳳凰衛視主持人梁文道名義發起的“二十萬懸賞清官”帖,他帶著些許揶揄,在以“檢察官何文凱”實名認証的個人微博裡,?裡啪啦敲下這段話。
點擊,發送。結果,短短幾個小時,閱讀量就達到了百萬,評論量近兩千,他自己也因此上升為了“網絡輿情”,還被貼上“官員求人肉”的標簽。一連幾天,他每天接好幾家媒體的電話。
看到網上“求求你,人肉我”的大標題,他的好幾個朋友默默為他捏一把冷汗,畢竟,在反腐力度強硬的當下,這種高調宣布自己清廉的舉動,無異於引火燒身。
這仿佛是一場戰斗,對手是千千萬萬個手持高倍放大鏡、立誓要把他審視個清楚的網民。他毫不示弱。討伐之聲最盛時,他干脆把自己的財產狀況公布到網上:名下兩套房產,一套集資建房,一套商品房,均在防城港巿。月收入5872元。愛人在三甲醫院工作。有家庭轎車一輛。這條微博在當天晚些時候被他置頂,省得反復回答同樣的質問:你說自己清廉,敢公布財產嗎?
“我從來沒有要標榜自己是個多麼清廉的官。我在微博上已經反復說明了,應戰的初衷就是掃除謠言。”坐在18平方米的辦公室裡,48歲的何文凱頭發有些稀疏,立在桌前的名牌上記錄著他的身份: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在同事眼裡,他“真性情”,待人處事溫和有分寸。相比之下,他在微博上的言論卻沒什麼分寸感,“尺度很大”。
他痛批官樣文章言不由衷,“撒謊不臉紅”:“對工作,群眾滿意度達60%,這可能是真的,滿意度超過90%,基本上是假的,要麼數據是假的,要麼群眾是假的”﹔他調侃自己對新聞聯播、道德模范不感冒,卻被動畫片“大頭兒子小頭爸爸”感動哭,是“節操變了的叛徒”﹔他還直言不諱地指出,檢察工作的政治性大於業務性,他們這幫人,既成不了專家,也當不了政治家。
一位從事媒體行業的大學同學看了他的微博,被“驚出一身冷汗”,勸他再也不要寫,“實在憋不住,給你留塊版面,寫寫普法專欄”。他的妻子也時常勸他,不如隻做好自己那一畝三分地的工作,制度的問題,自然有上面的人解決。
他卻控制不住,用何文凱自己的話說,官場的行事准則和內心的真實想法,常常使他陷入一種戰斗般的拉扯和糾結,微博算是一個出口。
現實中,這種“戰斗”的精神,也時不時地在他身上閃現。
他曾正面頂撞為某個當事人充當說客的市領導:“我保他,我自己就犯了濫用職權罪,你能保我嗎?”
那位領導當時雖然沒說什麼,但何文凱懂得,在官場上,他的拒絕會被理解為更深一層的含義,“意味著你已經不在他的‘戰壕’裡了”。
“不規范的權力就像一個魔爪。”他說,“隨時隨地可以伸向你的領域,對你正常的執法行為進行干預。這是最讓人難受的。”
這樣的現象不少。有時候,一個案子從接手到最后法院判決,求情和干預的電話就沒停過。“打電話、發短信、遞條子、找說客,方法應有盡有。”
他說,他一直在想盡辦法咬住法律的底線。這股勁兒來自從業之初,法律帶給他的震撼。
“第一次參與辦案,就參與了死刑的臨場監督。”他回憶,那天下著小雨,押送犯人去刑場的路上,警笛淒厲的鳴響和百姓眼中的敬畏,讓他瞬間感覺到法律那種神聖不可侵犯的力量。
在他還是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一名科員的時候,曾經為了依法辦案,惹怒了一名職位遠高於他的官員。他第一次感覺到:在一部分人眼裡,相比於行政級別,法律的力量太過微弱。
那是一起盜竊銷贓的案子,嫌疑人所在單位卻顯出了力保的態度,迫於壓力,批捕遲遲無法進行。何文凱決定親自去逮捕,他在嫌疑人單位大門口被攔下,等了一下午,負責此事的官員才姍姍來遲。
聽說何文凱只是一個科員,對方態度傲慢地說:“你有什麼資格跟我講這事?叫你們市長、書記過來!”
何文凱說:“市長、書記都不是司法人員,而我是。”他的話激怒了對方,他被斥責為“囂張”。
“你更囂張!”何文凱也“發飆”了,“作為一個干部, 居然敢抗法、敢藐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辦事,你憑什麼,有什麼資格、膽量抗拒法律?”
現在回想當時的勇氣,何文凱覺得那是一種法律氣質,不需要特別營造。
面對弱勢群體,堅持法治,是一件更不容易的事情。
在上思縣人民檢察院任檢察長的時候,何文凱遇到過不少給他下跪的上訪戶,更有甚者,抱住他的大腿不放,甚至以死相逼。
曾有一對50多歲的農村夫妻,老來得子,卻不想1歲多的兒子車禍身亡。由於缺少目擊証人,在疑似車輛上並未發現碰撞的痕跡,且模擬實驗也排除了這輛車肇事的可能,這對夫妻感到“有冤無處申”的絕望。他們召集了一群親戚朋友,一大早就堵到了何文凱的辦公室。
聽完七嘴八舌的哭訴,何文凱隻能一次又一次地向他們解釋:証據不足,無法立案。最后,由他帶頭,發動檢察院全體同事給受害人家屬捐了款。那次他捐了200元,當時他的工資是每月700多元。
“法律有時候就是冰冷的,即便同情,也不能法外容情。”他嘆了口氣,說道。
一名前同事回憶,在縣裡工作的時候,何文凱的辦公室門總是敞開著,任何人來找他,都暢通無阻。
在微博上,他時常結合當下熱門的案例向公眾普法,還記錄了很多案件的處理心得,結果他發現,現在很多人往往是對別人講法治,對自己卻極端自由主義。“根本還是人治。”
“人肉”事件后,他曾在微博上聲明:人肉搜索從法律上講,屬於侵權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結果,還是有“人肉”到他電話號碼的網民,給他打電話,下戰書,問他:“敢不敢辯論,敢不敢讓人查?”
“歡迎!”何文凱回應,“但我跟你沒什麼好辯論的,你覺得我有不清廉或者違法亂紀的行為,建議你向市紀委或者自治區檢察院舉報。”
對方愣了愣,說了句:“你等著!”便“啪”地挂斷了電話。
“大家都關心我是不是聖人,對假冒梁文道發帖制造謠言者卻視而不見,這是個有趣的現象。”這位檢察官無奈地說。
對微博上網民極端情緒化的攻擊,他有時也會毫不留情地反唇相譏,或干脆轉發出來,名曰:晒晒你這種深井冰(神經病),或直接呵斥對方滾蛋。
“其實我挺佩服何檢的勇氣。”他的一名同行說道,“他曾經鼓勵我也開實名微博,但我不敢。我們這個職業得罪人太多了,被‘人肉’一下,對家人太危險。”
這也是當下,何文凱對自己草率“應戰”最后悔的地方。他曾連續好幾年收到過寫著“何文凱千古”的冥幣,也曾接到過恐嚇電話,還有一次,法庭宣判死刑的時候,罪犯在法庭上當即揚言“死了也要他墊背”。
這一次,何文凱很擔心家裡人因為他的沖動而受到傷害。
“他是個很顧家的男人,很會給孩子講故事。”他的妻子說。
因為他的“主動應戰”,一時間還引起了人們對於如何定義“清官”的討論。
何文凱對清官的定義是:忠於職守,不違法亂紀。
從這個意義出發,他覺得自己的確算不得清官。因為,八項規定出來以前,和其他地方的官場一樣,他曾在迎來送往之間,接受並贈送過土特產。
這事被他寫進了自我檢查材料,在民主生活會上進行了自我批評。
曾經有律師替當事人硬塞給他兩萬塊錢,然后揚長而去。在他以“過時不來取走就上交紀委”的威脅下,對方無奈,又把錢取走了。過后,他特意在手機裡,把那名律師的電話號碼存為“黑律”。
他說自己不喜歡應酬,討厭那種表面上的“嘻嘻哈哈握手微笑彬彬有禮”,但“中國是人情社會,應酬吃飯成了一種工作,有時候喝了酒才能打成一片,有些話隻有酒后才能開口”。
他曾經酒量很不錯,能一連喝5大杯白酒。因為早些年應酬喝酒太多,他患上了痛風。
在他的公訴生涯裡,他曾經指控過3個廳級干部,處級干部則多達十幾個。
《八項規定》發布以來,他接手的貪腐案子一下子多了。據他粗略統計,僅僅8月份受理的貪腐案件,已經與去年一年的案件數量持平。
他也受到了影響。最明顯的體現就是,辦公室從100多平方米,縮減為現在的18平方米。公車不能用了,他買了一輛價值20多萬的城市SUV。這輛車,又為他引來了網上的一片罵聲。
“清不清廉,我自己說了不算。”他已經放棄了這場戰斗,對微博的熱情也冷淡了許多,“我不希望因為微博,給單位帶來麻煩。”
經歷了這場孤軍奮戰,他最后以這樣一條微博做結:“忽然間,被孤獨重重包圍,江湖刀光劍影,心境一片荒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