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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廳官被控受賄2700萬 值2000萬房子記小姨子名下

黃怡

2014年09月04日14:42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廣東廳官被控受賄2700萬 收1套房值2000多萬登記小姨子名下

  廣東肇慶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劉龍平 資料圖

  受賄財物中僅一套房就值2000多萬,庭審中他幾次痛哭,又突然爆粗……

   3日,廣東肇慶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劉龍平涉嫌犯受賄罪、玩忽職守罪案,由梅州市中院在大埔縣法院審理。

  劉龍平被指受賄財物共計人民幣2573.2722萬元、美元25萬元、港幣60萬元,玩忽職守致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並有600多萬元的非法所得。

  公訴人披露,劉龍平案發與肇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肇慶高新區)新農貿市場的興建有關,正因這一項目,不少群眾向中央紀委舉報,線索移交到廣東省紀委。被省紀委約談時,劉龍平主動交代了紀委尚未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

  禿頂的劉龍平對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庭審最后,他幾次哭了起來,稱要向黨和人民謝罪……

  收錢:為他人謀利獲送錢

  檢方指控,2004年至2012年間,劉龍平利用擔任肇慶高新區黨委書記、肇慶市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取肇慶四會市駿馬水泥有限公司、汕頭市建安實業有限公司肇慶分公司負責人陳漢木、商人劉仕豪、黃萬尚、吳烈欽給予的財物共人民幣2573.2722萬元、美金25萬元、港幣60萬元。

  有四筆受賄指控,均發生於劉龍平任肇慶高新區黨委書記期間。

  2005年至2006年間,劉龍平為汕頭市建安實業有限公司肇慶市分公司負責人陳漢木參與多個政府工程項目的招投標謀取利益,於2010年3月至6月間收受陳漢木支付的用於購買肇慶星湖奧園的兩套房產及兩個車位的款項人民幣360萬元。

  2009年,他為佛山籍商人劉仕豪參與多個政府工程項目的招投標謀取利益,並於2010年、2011年春節前兩次收受劉仕豪美金共25萬元。

  2006年下半年,劉龍平為陽江籍商人黃萬尚參與多個政府工程項目的招投標謀取利益,並於2009年、2010年春節前兩次收受黃萬尚人民幣共200萬元。

  2005年下半年,劉龍平為潮汕籍商人吳烈欽參與多個政府工程項目的招投標謀取利益,並於2010年、2011年、2012年春節前,三次收受吳烈欽港幣共60萬元。

  收房:一套房2013萬余元

  另外,劉龍平收受的最大一筆賄款與肇慶四會市駿馬水泥有限公司老板吳國彬有關。

  起訴書稱,2004年至2011年間,劉龍平利用擔任肇慶市委常委、肇慶高新區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該公司在四會市水泥廠技術改造,高新區興建水泥攪拌站、從事房地產開發等過程中謀取利益,並於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間收受廣州珠江新城凱旋新世界T16棟一套房的購房款人民幣2013.2722萬元。

  劉龍平說,他與吳國彬約於1999年相識,當時其任四會市副市長,兩人關系一直較好。

  一次在珠江新城附近吃飯,吳國彬對劉龍平說,吃飯的這地兒即將被拆,蓋建新樓房,他准備買一套,也提出給劉龍平買一套。劉龍平說沒錢后,吳國彬便說“先給你墊上”。

  購買這套房時吳國彬共花了2013萬余元,劉龍平將房子登記在小姨子鄧某名下。感到風聲不對時,劉龍平准備賣房子還錢。最終,這套房賣出了2600多萬元的價格。檢方據此算出,差價604萬余元屬於非法所得。

  被查:風聲緊時急退贓

  根據劉龍平的供述,2012年上半年,省紀委正調查肇慶高新區新農貿市場的問題。起訴書顯示:由於擔心被組織調查,2012年6月,他將人民幣360萬元退還給陳漢木﹔8月,他將美金25萬元按當時的匯率折合成人民幣200萬元退還給劉仕豪﹔9月,他籌集人民幣200萬元退還給黃萬尚﹔同在八九月間,劉龍平將港幣60萬元,按當時匯率,分兩次折合成人民幣33萬元,分兩次退給吳烈欽。

  2013年5月,廣東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証實,劉龍平因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庭審:爆粗口指某領導推責任

  劉龍平還被指犯玩忽職守罪。

  檢方指出,劉龍平時任高新區黨委書記,在泰華公司免交地上建筑物部分的價款及向泰華公司撥付1800萬元所謂扶持金的問題上,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公訴人宣讀相關証據后,劉龍平說,他總覺得有人想推卸責任,而他又出事了,於是都把責任推給他。

  他還當庭爆粗口,直指高新區一位領導“非常卑鄙,是個流氓”,“實際上,這個事情是他一手操辦的,最后到了兩個關鍵的文件時,想把責任推給我,把文件交給我批”。

  檢舉“政敵”是否屬立功?

  檢方指出,劉龍平在受賄犯罪上具有自首的情節。但劉龍平提出,自己還檢舉了一位肇慶市管處級干部梁慶雄。

  據肇慶市紀委2013年6月通報,肇慶高新區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梁慶雄(正處級),因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調查。

  但檢方舉証稱,根據肇慶市檢察院的立案決定書,梁慶雄利用職務之便收受陳漢木賄賂的情況已經立案偵查。但對於劉龍平所稱的關於梁慶雄收受某君錢財的事情,根據梁慶雄與某君的証詞,屬於借款,后來已償還完畢,因此不算立功。

  但劉龍平法庭上說,從自己調到肇慶高新區任書記后,梁慶雄一直跟他對著干。“他也告過我的狀,我在被‘雙規’期間,給省紀委提供了兩個方面的情況,一是某君,第二是講了陳漢木與梁慶雄的關系非常地不正常。”劉龍平的辯護人肖勝方律師在法庭上也支持此舉應屬立功。羊城晚報 記者 董柳

  ............................相關資料...............................

   南方網2013年5月11日報道:昨日,廣東省紀委官方網站發布消息稱,經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証實,廣東省肇慶市委常委劉龍平,因涉嫌嚴重違紀,於近日接受組織調查。

  肇慶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信息顯示,劉龍平目前擔任肇慶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分管工業、能源、內貿、信息化、通信、綱要實施工作﹔聯系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據《西江日報》刊登官方簡歷,劉龍平生於1959年10月,系湖南湘潭人,1975年12月參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參加工作后,劉龍平在廣東省地質部門工作了近24年。從廣東省地礦局水文工程地質二大隊做起,先后擔任廣東省地礦局經濟發展中心綜合部經理、探礦機械廠副廠長(挂職,副處級)、建設工程管理處副處長,廣東省地質勘查開發局建設工程管理處副處長。

  1999年10月,劉龍平調任四會市副市長﹔2003年3月升任四會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五個月后,他調到當時遷址大旺華僑農場不久的肇慶高新區,擔任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正處級)。2004年12月,升任肇慶高新區黨委書記。

  自此,劉龍平執掌肇慶高新區長達8年時間。肇慶高新區在吸收外資方面表現搶眼,實際吸收外資總量一度排在全省省級開發區首位。

  2010年1月起,劉龍平任肇慶市委常委,正式進入肇慶市委領導班子,並繼續兼任肇慶高新區黨委書記。2012年10月9日,劉龍平不再擔任肇慶高新區的黨委書記,被任命為肇慶市政府黨組成員。記者黃怡 實習生周世玲 通訊員粵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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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潘婧瑤、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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