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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4年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的通知

2014年02月27日11:40    來源:審計署網站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關於2014年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的通知

  審計署人事教育司關於2014年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的通知

  我署2014年度公務員招考首批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已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上公布。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有關規定,現將審計署2014年度公務員錄用面試和體檢的有關事項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關於考生面試確認

  請進入我署2014年度公務員招考面試名單且擬參加面試的考生於3月6日前發送郵件(標題為:報考崗位+職位代碼+姓名+身份証號后四位)至各招考單位招考郵箱(詳見附件1)確認參加面試,並在郵件中注明最新聯系方式。

  個人未進行確認的考生,我們將逐一核實是否參加面試。考生如放棄面試資格,應當在面試前2天告知招考單位﹔凡隨意放棄面試的,我們將對有關情況進行記錄並報國家公務員局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關於郵寄相關材料

  請考生於3月6日前(以寄出郵戳時間為准)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按照順序整理后郵寄到各招考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一)考生報名登記表(可在考錄專題網站下載)2份,貼好照片(須為報考時提供的照片),准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和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二)本人身份証、學生証或工作証復印件。

  (三)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証復印件。

  (四)已獲得的本科或以上學歷和學位証書復印件。

  (五)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有關証明材料。如外語等級証書或成績單復印件,職業資格証書復印件,所發表文章的復印件等。

  (六)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証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有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証明,並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証明的復印件。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報名推薦表(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表格上須注明培養方式,如因學校放假等原因無法蓋章可用就業推薦表替代)。

  2.在職人員:需提供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証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証明復印件。

  3.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証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証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証書復印件。

  4.待業人員:需提供待業証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開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証明單位聯系人及辦公電話)。

  5.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需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証明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証明復印件。

  6、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需提供各省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証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証明復印件。

  7.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証書(此証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証明復印件。

  8.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需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証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証明復印件。

  材料郵寄地址(詳見附件1):郵寄時,請在信封上注明“審計署機關或審計署駐XX特派辦2014年公務員招考面試資格復審有關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所提供材料,本人應簽字保証信息的真實性)

  三、面試安排

  (一)時間

  面試工作在北京集中舉行,時間是3月16日(周日),上午9︰00開始,直至當日考生全部面試完畢。

  考生進入候考室實行封閉管理時間為面試當天上午8︰00,通過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截至當天上午8︰50未能進入候考室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中午未完成面試的考生在候考室休息和用餐。

  (詳細的分組名單和各職位最低分數線,將在面試前5天在本網站公布)

  (二)地點

  報考審計署機關和京津冀、太原、哈爾濱、上海、南京、廣州、濟南、蘭州、昆明、成都、深圳等11個特派辦的考生在審計署機關辦公樓(北京市西城區展覽路北露園1號)面試。

  報考審計署駐武漢、西安、長沙、長春、重慶等5個特派辦的考生在審計署雙榆樹辦公樓(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4號)面試。

  (三)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無指定復習材料。面試分18個小組同時進行,其中:報考署機關的考生按照職位分2個小組,報考特派辦的考生按照所報考特派辦分16個小組。每組採用隨機抽簽形式確定面試順序,按序號依次進行。

  (四)參加面試的考生在面試當天須攜帶本人的身份証、有關証明材料原件(如發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論文等)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張。

  (招考單位對面試時提交材料有其它要求的,從其規定)

  四、體檢和考察安排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其中審計署機關各職位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計劃招考人數 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特派辦各職位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計劃招考人數 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低於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被確定為考察人選。考生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面試后的第二天,各招考單位通過網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考生可在兩天后上網(http://bm.scs.gov.cn/2014)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所有面試考生均須參加體檢,初檢和復檢地點均在北京。體檢安排在面試次日(3月17日)上午舉行,體檢具體地點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有關事項

  (一)考生本人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發現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符合減免考務費用條件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請在3月17日前向各招考單位申請減免,並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証明和低保証(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証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三)請考生自行安排食宿等事宜,外地考生應注意提前到京,以保証准時參加考試。

  (四)考試安排如有變化,我們將及時在國家公務員局和審計署網站上公布,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

  (五)為便於聯絡,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如聯系方式有變化,請及時與各招考單位聯系。

  附件1:招考單位聯系方式

  附件2:面試考場地址和乘車線路

  審計署人事教育司

  2014年2月26日

(來源:審計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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