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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2013年形同一紙空文的法規制度

王  研  白靖利

2013年12月23日07:4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這些法規為何難落實

  蔡華偉繪

  在即將結束的2013年,既有諸如“常看望老人”這樣的新法規出現,也有限塑令、垃圾分類這些老制度繼續推進。但在這一年,仍有一些法規制度未能徹底落實,其中有的規定部分得到執行,有的規定在部分場所得到了執行,也有的規定基本沒得到執行,形同一紙空文。

  難以落實的“常回家看看”

  【背景】從2013年7月1日起,依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相關條款,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見聞】“我不能經常回家看父母,難道還犯法了?”1997年就從雲南昭通到昆明上學並定居的劉蓮顯得很無奈。多年來一直與丈夫在外打拼,但由於工作忙假期少,還要照顧孩子,她一年最多隻能回家一次。劉蓮說,“我不會因為有法律規定就增加回家的次數,父母也不會因為我回家少就去法院告我。”

  【聲音】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文杰認為,相關條款僅是一個倡導條款,目的是為了提醒社會、子女加強對老年人的關心、照顧。

  難以執行的“禁煙令”

  【背景】2011年5月1日實施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按照規定,包括賓館、公共浴室、體育場(館)、博物館、書店等在內的場所都禁止吸煙。

  【見聞】記者近日在廣州一家餐館就餐時發現,盡管有“禁止吸煙”的明顯標志,仍有顧客忘我地“吞雲吐霧”。

  餐廳負責人表示,餐廳面積有限無法劃分禁煙區,最重要的是,不願“趕跑”前來就餐的“煙民”顧客。

  而在酒吧、歌舞廳、游戲室等場所,“禁煙令”幾乎就是一紙空文,監管也是形同虛設。

  【聲音】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晨光認為,立法定規則很重要,隻有對公共場所的范圍、違法如何處罰等作出明確規定,才能有統一的行為標准。

  難以整改的行人集體闖紅燈

  【背景】行人集體闖紅燈在今年引發關注。此后,北京等城市交管部門紛紛開展行動,將行人及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治理納入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重點。

  【見聞】記者在一些城市了解到,即使在最集中的整治階段,處理也經常遭遇“軟抵抗”:被罰行人和司機並不配合,由於涉及面較大,處罰往往改為“批評教育”。

  【聲音】“習慣的形成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對我們來說,處罰並不是目的,而是讓每位交通參與者都養成安全、文明的出行習慣,維護道路安全。”廣州市一位交警說。

  難以“落地”的垃圾分類

  【背景】早在2000年左右,廣州、北京等地就開始試點垃圾分類,此后越來越多的城市加入試點行列。2009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建設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建立和完善分類收集和資源化利用體系,提高生活垃圾資源化率。

  【見聞】盡管人們都知道垃圾分類的好處,但在實際推廣過程中,從市民、清潔工人到垃圾清運車等環節都存在嚴重的“不分類”問題。在北京西城區廣外一小區,記者見到的垃圾桶都有明確的分類標識,可是,除了一些可回收的紙箱被放在垃圾桶邊上,別的垃圾完全混裝。

  多項調查顯示,大多數市民並未對家庭生活垃圾進行分類。記者在北京、廣州、昆明等地發現,許多市民分類的自覺性不高,甚至無法辨別分類。

  【聲音】安徽省政協委員汪洪杰建議,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居民認知度﹔希望相關部門出台生活垃圾細化分類收集利用實施辦法,通過法規約束規范垃圾分類和收集。

  難以貫徹的“限塑令”

  【背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此后各地紛紛出台實施意見和細則。

  【見聞】記者走訪發現,已經實施5年的“限塑令”執行並不徹底。一些大型商場和購物中心基本實行對塑料袋收費﹔而在農貿市場、小商品批發市場及零售店等一些場所,卻基本都是免費使用,明令禁止的超薄塑料袋又卷土重來。

  【聲音】昆明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缺乏鼓勵回收不可降解塑料袋的優惠政策,專門處置中心、回收再利用設施和社會回收網絡皆為空白。此外,違法成本低而執法成本高,查到2000個塑料袋最多隻能罰50元左右,“對違法者幾乎沒有什麼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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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段欣毅、申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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