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為《意見》)要求,黨員、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喪機構,不召開追悼會。嚴禁黨員、干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借機收斂錢財。
個別領導熱衷風水修建豪華墓
《意見》指出,近年來,一些喪葬陋俗死灰復燃,封建迷信活動重新活躍,突出表現在:火葬區遺體火化率下滑、骨灰裝棺再葬問題突出,土葬改革區亂埋亂葬、濫佔耕地現象嚴重。與此同時,重殮厚葬之風盛行,盲目攀比、奢侈浪費現象滋生蔓延。少數黨員、干部甚至個別領導干部利用喪事活動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熱衷風水迷信,修建大墓豪華墓,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敗壞了社會風氣。
“這些現象亟須整治。”為此,《意見》規定,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黨員、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喪機構,不召開追悼會。舉行遺體送別儀式的,要嚴格控制規模,力求節約簡朴。
《意見》還要求,黨員、干部要在殯儀館或合適場所集中辦理喪事活動,不得在居民區、城區街道、公共場所搭建靈棚。採用佩戴黑紗白花、播放哀樂、發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覺抵制迷信低俗活動。
《意見》特別提及,嚴禁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嚴禁借機收斂錢財。
領導要加強約束親屬喪事活動
在保護生態環境方面,《意見》要求黨員干部帶頭火葬和生態安葬。在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區,黨員、干部去世后必須實行火葬,不得將骨灰裝棺再葬,不得超標准建墓立碑。在暫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土葬改革區,應當在公墓內集中安葬,不得亂埋亂葬。無論是在火葬區還是在土葬改革區,黨員、干部都應當帶頭實行生態安葬,採取骨灰存放、樹葬、花葬等節地葬法,積極參與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墳頭。
此外,《意見》稱,鼓勵黨員、干部去世后捐獻器官或遺體。少數民族黨員、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習俗,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安葬。
《意見》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加強對直系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喪事活動的約束,決不允許對違法違規殯葬行為聽之任之甚至包庇縱容。對黨員、干部在喪事活動中的違紀違法行為,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意見》還要求,加快修訂《殯葬管理條例》,健全基本殯葬服務保障。積極建立殯葬改革激勵引導機制,實行生態安葬獎補等獎勵政策。
■ 聲音
專家:地方上啥級別官員都辦追悼會
對於《意見》的內容,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這是黨中央、國務院對地方部分官員辦喪事時大操大辦,甚至熱衷低俗迷信的做法作出的嚴厲警示。
竹立家稱,當前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基層縣鄉政府,部分官員在給家人辦喪事時大操大辦,甚至借機斂財。
在修建墓碑方面,竹立家表示,一般來說中央的官員會按照標准執行,但是在地方超標准建立墓碑的官員大有人在,這嚴重違反了黨的群眾路線要求,必須予以制止。
對於《意見》中黨員、干部去世后一般不召開追悼會的內容,竹立家介紹,官方舉辦的追悼會不同於民間的追思會,追悼會費用是由政府來出。一般來說,對國家和人民做出重大貢獻的人,才應該舉行追悼會,但現實情況是,在地方無論什麼樣的官員大都會舉行大規模追悼會,這既浪費了財力,又浪費了行政資源,應該予以制止。
■ 《意見》亮點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張世峰指出,在對黨員、干部推動殯葬改革的要求上,此次《意見》的亮點體現在四個“首次”
殯
首次明確禁止黨員、干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和借機斂財。
葬
首次規定了黨員、干部要帶頭實行生態安葬,鼓勵去世后捐獻器官或遺體。
祭
首次要求黨員、干部帶頭文明祭奠和低碳祭掃,積極參與社區公祭等現代追思活動,要求黨員、干部帶領群眾逐步將祭掃轉移到精神傳承上。
宣傳
首次要求黨員、干部不僅要帶頭示范,還要帶頭宣傳殯葬改革,教育和引導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抵制陳規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動,有效勸阻不良治喪行為。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