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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靠譜老外賴如何在中國:1萬元即可辦工作簽証

2013年12月18日07:17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不靠譜老外賴如何在中國:1萬元即可辦工作簽証

  針對前不久鬧得沸沸揚揚的老外撞大媽事件,北京警方15日披露了更多細節:撞大媽的外籍小伙所持有的中國護照中工作簽証與實際工作地點不符,屬於非法就業,警方將對其行政拘留、罰款后依法遣送出境。

  近年來,老外在中國惹事不少。比如:在火車上把腳搭在客人身上、酒后在大街騷擾女性等,這些惹事的外國人經查明大多屬於“三非”人群,即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

  敏銳的網友難免窮追不舍:不少惹事的老外都是“三非”,那麼這些“不靠譜”的外國人為何“賴”在中國?又如何“賴”在中國?

  一句中國話不會可以在中國待7、8年

  在北京工作生活了20多年的英國人江森海擁有自己的時尚公司,持有中國合法居留簽証。以他掌握的信息來看,不具備合法資格並且留在中國的“不靠譜”外國人並不在少數。

  “撞大媽的老外只是點兒背,上了新聞出了名,引起了警察的注意才會有此‘下場’。”江森海用一口地道的京腔說,一些外國人為了盡可能長時間地留在中國,想盡辦法在簽証上“和國家玩游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國人持有旅游簽証最多在中國逗留60天,持有商務簽証通過續簽,最多可以逗留一年,而持有工作簽証可以逗留兩到三年,到期還可以續簽。

  江森海的公司具有聘用外籍人士、並為其辦理工作簽証的資質,因此不少外國人找上門來希望花錢挂靠在他的公司以獲得工作簽証。“他們並不是真正願意在我的公司工作,他們只是想獲得更長的居留權,這樣是違法的。”所有的非法要求,都遭到了江森海的拒絕。

  在中國求學6年的俄羅斯留學生小唯証實,有不少像她一樣的年輕人並不想太早穩定,他們都樂於來中國“找機會”。“很多外國人平時打打零工,用賺的錢在中國旅游,錢花完了繼續打工。”

  “辦理中國簽証並沒有語言要求,因此有的人一句中國話都不會說,卻可以在中國待7、8年。”小唯說。

  一萬元辦外籍人士工作簽証 需求催生“灰色產業鏈”

  越來越多的外國人來中國“找機會”也催生出一條“灰色產業鏈”。記者在網上搜索到不少專門為外國人辦理簽証業務的旅行社,其中一些承諾“代辦外國人商務訪問邀請函、工作邀請函。百分百成功率。”

  記者撥通其中一家聯系人的電話,對方承諾可以將最長逗留兩個月的旅游簽証轉為一年多次的商務簽証,隻需提供一張印有就職公司名稱的名片和填一張表格便可保証辦理成功。

  “如果在原國籍沒有工作,可以告訴我們一家國外的公司名稱,我們可以幫忙印制名片。”這家位於深圳的旅行社負責人說。而在旅行社打出廣告的網站上,明碼標價辦理這種簽証的費用是1800元。

  記者撥通了另外一個“保証辦理工作居留許可”的中介電話,對方稱隻需外國人在中國累計停留時間超過一年,就可幫助辦理工作簽証,全套費用“隻需一萬元”。

  “我們有專門的挂靠公司幫別人做工作居留許可,外國人可以拿著這個簽証在國內居留一年以上,之后可以續期,不需要到挂靠公司上班。”一位姓徐的負責人介紹。

  當被問及是否有被警察查處的危險時,這位負責人表示是按照正規程序辦的,並且給不少外國人都辦過簽証,“沒出過問題”。

  “一些老外通過中介公司先辦理工作簽証,再來中國打工,就會導致簽証上和實際工作地點不符。”江森海說。

  “外教崇拜”給“三非”帶來可乘之機

  “教英語是拿到工作簽証最簡單的途徑。”小唯說,一些外國朋友並不是英語專業人士,也沒有教育學背景,但是他們也瞄准了中國外教的崗位。“一般外語學校提供住宿,給工資,一個月隻有20多個小時的課時,剩下的時間完全是自己支配。”

  江森海說,也有很多學校雖然不能提供辦理工作簽証,卻能開出高薪,於是“中介”成為他們的選擇。“英語老師這個職位的要求非常低,而中國很多地方都需要教外語的老外,所以很多外國人可以在中國一邊打工一邊旅游。”他說。

  記者以幫外國朋友找工作為由聯系了某外語學校,其相關負責人表示隻需要“外國朋友”的最高學歷証書,然后通過電話面試即可聘用上崗。

  21世紀教育學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導致外國人客觀上有希望逗留國內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外教崇拜”。“近年來,一些教育機構紛紛以“全外教”作為招攬生源的手段,而消費者也沒有理性的分析,簡單地認為外教水平就比國內教師高。這導致一些並無資歷的外國人能找到高薪的工作。”他說。

  外國“老賴”違法成本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經核查屬於“三非”的外國人將面臨罰款或者拘留,並處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目前,除必要時追究刑事責任和驅逐出境外,相關的經濟處罰力度相對來說不高。其中,非法入出境者可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非法居留者可處警告或者每非法居留1日,處500元罰款,總額不超過5000元﹔私自謀職者可以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而私自雇用外國人的單位和個人,在終止其雇用行為的同時,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其承擔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國人的全部費用。

  除了經濟上的懲治,江森海希望進一步加強對外國人出入境和在華工作的管理。“國家應該加強對外國人的管理,任何國家都樂於接受遵紀守法的外國人士,但都不歡迎‘不靠譜’的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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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段欣毅、崔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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