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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與中國戲劇

2013年12月16日11:49    來源:中國文化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徐志摩與中國戲劇

  徐志摩不僅是詩壇驕子,也涉獵戲劇。上世紀20年代,在他主持的《晨報副刊》上,不僅創辦了《詩鐫》(共11期),還創辦了《劇刊》(共15期)。其用意是推進當時的“國劇運動”,就戲劇的一些重要問題開展研究和討論。這實在是“五四”后中國新文化運動的一個重要的事情,由於某種原因,至今還沒有引起足夠重視。

  作為“國粹”的戲曲,是具有千百年歷史的一條主線。不少人,尤其是王國維先生已經有過評述和總結。《宋元戲曲史》是集大成的著作。但源於西方的近代散文劇藝術,引進中國隻有很短的時間,濫觴於1907年在東京成立的“春柳社”,李叔同、歐陽予倩他們演出了《茶花女》第三幕和《黑奴吁天錄》﹔此后,標志著文明新戲的現代話劇漸漸開始在中國發芽抽枝。1910年的“進化團”,此后的“民眾劇社”和“南國社”接踵出現,“愛美劇”也曾風靡一時。茅盾、鄭振鐸、丁西林、郭沫若、洪深、陳大悲、熊佛西等人紛紛成了擁躉,甚至胡適,亦編了《終身大事》這樣的劇本。以《新青年》為中心的“五四”知識分子對戲劇藝術的社會價值產生新的認識,易卜生的《娜拉》、《群鬼》、《華倫夫人之職業》給中國文藝界以極大沖擊,雖然一些演出失敗,但起於“青萍之末”的一個戲劇風潮在上世紀二十年代初洶涌而來。

  這樣的氛圍,給剛回國的詩人徐志摩一種感召、一種激勵。他辦新月社的初衷也是為了“做戲”。“做戲”的目的是為了培養新的風氣,恢復人的天性。他曾在倫敦加入“布魯斯伯裡”集團,在康橋參加了“邪學會”,受了英國文化界一大批優秀知識分子的影響和熏染,想從文藝領域影響政治生活,走蕭伯納和韋伯的路。此前,徐志摩曾為戲劇在中國的“遭遇”寫過批評文章。1924年霍路會劇團演出話劇《林肯》,但是“中國新劇界人士太不像話了。尤其是那些自命新潮的大學生……竟絕少有人來看。連梅蘭芳這樣的舊戲子都來了,卻不見他們的蹤影”。他痛感於這種麻木,寫了《得林克華德的〈林肯〉》,在《晨報副刊》發表(編劇是得林克華德)。后來,他和陳西瀅去新明劇場看易卜生的《娜拉》,隻看了半場,因劇場過於嘈雜混亂而退場。徐寫了《我們看戲看的是什麼》給予評論。在觀看由陳大悲主持的莎士比亞《哈姆雷特》后,他還寫了《漢姆雷德與留學生》一文,他以在英留學懂得莎士比亞的“優越感”,諷嘲一些“無知”的觀眾,他說:“我們如其想望我們的心靈永遠能像一張緊張的弦琴挂在鬆林裡,跟著風聲發出高下疾徐的樂聲,我們至少消極方面就得嚴防勢利與自大與虛榮心的侵入。”

  他甚至參與了戲劇演出。1924年5月初,印度詩哲泰戈爾來華訪問,徐志摩的新月社排練並演出了泰翁的劇本《齊德拉》(當時翻譯成《契玦臘》。)這一方面是為了歡迎泰戈爾的到來,也是為了實踐徐的主張:“我們想做戲,我們想集合幾個人的力量,自編戲自演,要得的請人來看,要不得的反正是自己好玩。”他曾經邀梁啟超來新月社講《桃花扇》的事。在《齊德拉》一劇中,徐志摩飾演愛神,女主角齊德拉則是由林徽因飾演,男主角王子阿俊那則由張歆海扮演,好幾位名人都參與其中,如蔣百裡(演村民)、林長民(演春神)、丁西林(亦演村民)、袁昌英(演村女)、梁思成(繪景)、張彭春(導演)、陸小曼(發售說明書)、胡適(主持),可謂一時盛極!有人評論:“光這些布置,就叫人瞧著肅穆起敬,另有一種說不出的靜美。林徽因一口流利的英語,清脆柔媚,真像一個外國好女兒。”這一夜,北京協和醫院禮堂應該說是新月社戲劇活動的一次極漂亮的展示。

  若干年以后,徐志摩也曾在上海夏令配克電影院陸小曼演出的京劇《玉堂春》中飾演“紅袍”,而陸小曼則演主角蘇三,他們還成立了“天馬劇藝會”。大詩人演配角,頗為滑稽,但說明徐對戲曲也是熱愛的。

  國內方興未艾的戲劇活動也促動了大洋彼岸的一些中國留美學生,他們熱愛戲劇,如余上沅、趙太侔、聞一多、熊佛西、張嘉鑄,他們也在苦苦尋求建立“中國戲劇”。在《楊貴妃》公演后,他們異常興奮,想歸國促成“國劇運動”。他們與徐志摩一拍即合,尤其是張幼儀的弟弟張嘉鑄出面極力促成,徐志摩在《晨報副刊》上停辦了《詩鐫》,1926年6月17日創辦了《劇刊》,發表重要的創刊詞《劇刊始業》。

  在這篇文章中,徐志摩闡明了自己的戲劇觀。他認為“戲劇是藝術的藝術,因為它不僅包含詩、文學、畫、雕刻、建筑、音樂、舞蹈各類的藝術,它最主要的成分尤其是人生的藝術。”他提出了戲劇是綜合藝術而且為人生服務的見解。過去有人偏頗地認為徐志摩是“為藝術而藝術”的資產階級文藝觀,但這裡他明確地提出了“人生的藝術”,這與當時文學研究會的主張一樣 。他甚至說:“哪一樣藝術能有戲劇那樣集中性的、概括性的‘模仿’或是‘批評’人生?”從藝術的美學價值而言,“哪一樣藝術有戲劇那樣打得透、鑽得深、插得猛、開得足?小至振蕩個人的靈性,大至搖撼一民族的神魂,已往的事跡曾經給我們明証,戲劇在各項藝術中是一個最不可錯誤的勢力。”徐志摩用了通俗形象的比喻突出了戲劇特有的功能和魅力。他還科學地說明了戲劇藝術的集合性,認為“一個戲的成功是一件極復雜、極柔纖、極繁瑣、不容有一點漏縫的一種工作﹔一句話聲調的高矮,一盞燈光線的強弱,一種姿勢的配合,一扇門窗的位置,在一個戲裡都佔有不容含糊的重要。這幻景,這演台上的‘真’,是完全人造的,但一極小部分的不到家往往可以使這幻景的全體破裂,這不僅是集合性的藝術,這也是集合性的技術”。當時條件下,徐志摩已認識到“藝術與技術應該是統一的”,這是十分在行的話,高爾基也說了“戲劇是最困難的一種文學樣式”。

  徐志摩對中國戲劇是充滿信心的,他說:“我們想合起來做一點事。這回不光是‘寫’一兩個劇本,或是‘做’一兩次戲就算完事﹔我們的意思是要在最短的期內辦起一個‘小劇院’——記住,一個劇院。”他推薦聞一多當了北京國立藝專的校長,熊佛西則成為戲劇系的主任。聯想到北京今天有了國家大劇院、人民藝術劇院等無數的劇院劇場,他們這些人當初真是篳路藍縷,功不可沒!

  徐志摩在文中還說明了創辦《劇刊》的目的有五:一是宣傳,給社會一個劇的觀點﹔二是討論,隻要它是戲劇范圍內的,都有討論的價值﹔三是批評與介紹,尤其是世界的名著﹔第四是研究,關於劇藝各類在行的研究﹔第五是推動創作,征求劇本。《劇刊》雖然出刊到9月23日,至15期結束,但其在中國現代戲劇史上產生了重大的影響。發表於《劇刊》的一些論文,如余上沅的《國劇運動·序》、《論戲劇批評》、《演戲的困難》,熊佛西的《我對於今后戲劇界的希望》、《論劇》,鄧以蟄的《戲劇與道德的進化》,聞一多的《戲劇的歧途》,趙太侔的《國劇》等,當時雖然引來了許多爭議,但今天視之,都有其不可抹殺的美學意義和戲劇學術思潮的引領作用。

  由於徐志摩忙於個人的婚事,《劇刊》隻堅持到第15期,他寫了《劇刊終期》的前半篇,余上沅續完后半篇。此后,徐志摩與陸小曼還合作了劇本《卞昆岡》,那是受意大利著名作家丹農雪烏(又譯“鄧南遮”)影響而寫的一個愛情悲劇,發表於《新月》月刊1928年4月10日第1卷第2號、5月10日第1卷第3號。出單印本時余上沅作了序,此劇有否演出不得而知,但人們記住了劇中“老瞎子”用三弦彈唱的一首膾炙人口的詩:

  我是天空裡的一片雲,

  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訝異,

  更無須歡喜——

  在轉瞬間消滅了蹤影。

  你我相逢在黑暗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記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來源:中國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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