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12月16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曹縣對完不成治理大氣污染任務和造成環境事故的領導干部,一律予以問責,不得提拔重用。目前已經有10名責任人被問責。其中,責成8名責任人通過電視向全縣人民公開道歉,對2名責任人予以停職檢查處理。
針對大氣污染實際存在的問題,曹縣明確了工業企業空氣污染治理、揚塵污染防治等13項重點工作的具體任務,形成了詳實的《曹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並專門成立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揮部,13個工作小組組長全部由副縣級領導擔任,實行挂圖作戰,動態化管理,逐一銷號整治。在全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13個工作小組組長作了公開表態發言。根據匯報情況,督查組深入現場督查,對領導不重視、工作進度緩慢、成效不明顯的單位,按照《曹縣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問責暫行辦法(試行)》進行嚴格問責。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目標的,在科學發展綜合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相關責任人不得提拔重用。
今年以來,該縣已有10名責任人因防治大氣污染不力被問責,其中責成8名責任人通過電視向全縣人民公開道歉,對2名責任人予以停職檢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