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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門決定自12月至明年6月在全國開展電視購物專項整治

2013年12月11日10:59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12月11日電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日前,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日前聯合發布《關於開展電視購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來,電視購物領域在蓬勃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有的企業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售后服務虛假承諾等問題突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了電視傳播機構的公信力。針對此,七部門決定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在全國集中開展電視購物專項整治。

《通知》要求,電視媒體在發布電視購物廣告前,應當依法查驗有關証明文件,核實廣告內容。不得發布未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証明產品的電視購物廣告。

《通知》明確,整治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嚴厲打擊電視購物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商品監管,加大對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等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商品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藥品冒充藥品宣傳療效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制播虛假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商業欺詐等違法犯罪案件,及時曝光典型案件。推動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完善案件移送機制,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加大刑事打擊力度。

(二)嚴格監管電視購物經營行為。嚴格做好電視購物廣告發布企業的資質審查和備案工作。電視媒體在發布電視購物廣告前,應當依法查驗有關証明文件,核實廣告內容。不得發布未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証明產品的電視購物廣告。加強對電視購物廣告的日常監測檢查,及時查處違法責任主體。強化網絡環節監管,加強對互聯網經營資格、信息服務內容的審查和網絡電視購物廣告監測監管,禁止虛假違法的購物廣告利用互聯網發布。

(三)加強電視購物頻道誠信服務建設。電視購物頻道和專門購物時段播出的購物節目要在繼續堅持“誠信為本”原則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商品准入、節目內容審查和售后服務標准。強化購物頻道的節目制播環節管理,電視台要嚴格掌控頻道所有權和節目編排、審查、播出權,進一步規范電視購物頻道的節目和播出形態,做到如實宣傳介紹所售商品﹔督促購物頻道完善服務流程,著力改善物流配送、售后服務等消費者投訴集中環節存在的不足﹔推動電視購物頻道建立和完善行業協作和行業自律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四)加大宣傳教育和社會監督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傳播渠道,宣傳電視購物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曝光虛假電視購物廣告和涉案企業,提高公眾參與度和消費者識假辨假能力。加強對誠信企業的宣傳推廣,提高企業守法經營意識。

(五)建立健全促進行業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加快研究制訂相關管理辦法、經營規范和行業標准,督促電視購物企業完善“冷靜期”退貨、保証金、第三方支付等機制。支持消費者協會暢通消費維權渠道,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指導有關協會建立和完善會員企業誠信檔案,開展行業信用評價,逐步建立企業失信懲戒機制。

《通知》要求各地區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周密部署,扎實推進。要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工作落實。密切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要建立部門聯動的聯合監管執法機制,定期通報消費者投訴舉報信息、相關部門監管執法信息等情況,實現監管資源、信息的溝通與共享,形成監管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相關新聞:明年起電視購物廣告禁止"叫賣式"夸張配音 晚間禁播

人民網北京10月30日電(記者 仝宗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衛視頻道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實施。《通知》明確,各衛視頻道每天18點至24點時段內,不得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其他時段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時,必須嚴格執行總局相關具體規定,如不得使用主持人作宣傳﹔不得使用“叫賣式”夸張配音、語調、動作等作宣傳﹔不得使用“矯形”、“塑形”、“透脂”、“甩脂”等宣傳或變相宣傳豐胸、減肥產品等。[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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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尹深、唐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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