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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穎: 糾正“唯GDP論”英雄的偏向

2013年11月16日11:54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國家行政學院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秘書長,《行政改革內參》雜志社主編王德穎
國家行政學院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秘書長,《行政改革內參》雜志社主編王德穎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把轉變政府職能置於更加突出的位置。剛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專章論述了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指出:“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必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轉變政府職能是行政體制改革的核心,行政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環節。因此抓住了轉變政府職能,也就是抓住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

轉變政府職能是我國行政體制改革內在規律要求。從改革開放35年歷史看,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是歷次行政體制改革的基本經驗,也是我國行政體制改革的突出特點。自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為開端,伴隨著黨和國家中心工作的轉移和不同時期的重大任務,我國已進行了七次重大的行政體制改革。我國由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型同時,行政體制也從傳統的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向現代的服務型方式轉變。這其中,政府職能始終居於核心地位。因為如果不轉變政府職能,舊的體制就很難打破,新的體制就難以建立。

轉變政府職能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決定》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一論斷,從根本上厘清了政府和市場的邊界,明晰了政府和市場的定位與關系,是我們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突破。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就是要解決政府政府干預市場過多的問題,解決政府職能“越位”“錯位”“不到位”問題。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就是讓市場“無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協調配合,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優勢。

轉變政府職能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系。《決定》指出:“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系,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就是要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依法自治,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形成政府依法監管和社會組織依法自治格局。在當前就是要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力度。鼓勵支持社會組織提供優質豐富的公共服務產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就是要緊緊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深化社會體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進共同富裕,推進社會領域制度創新,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

轉變政府職能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中央和地方關系問題,主要表現在事權劃分不清、事權與財權不匹配等方面。《決定》指出: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權劃分相應承擔和分擔支出責任,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國防、外交、國家安全、關系全國統一市場規則和管理等作為中央事權﹔部分社會保障、跨區域重大項目建設維護等作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權,逐步理順事權關系﹔區域性公共服務作為地方事權。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權劃分相應承擔和分擔支出責任。中央可通過安排轉移支付將部分事權支出責任委托地方承擔。對於跨區域且對其他地區影響較大的公共服務,中央通過轉移支付承擔一部分地方事權支出責任。理順了中央和地方事權關系,明確了相應的支出責任,有利於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轉變政府職能必須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新一屆國務院已分多批次共取消和下放了334項行政審批事項,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還要進一步清理整頓,最終達到行政審批事項精簡三分之一的目標。《決定》明確指出:“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層管理。”這其中措辭嚴厲的“一律取消”和“一律下放”,說明中央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心很大,下一步改革的力度和幅度會更大。

轉變政府職能必須深化機構改革。轉變職能、簡政放權、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推進到一定階段后,必須同步推進機構改革。隻有這樣,轉變職能才能深入,改革的成果才能鞏固。《決定》強調“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嚴格績效管理,突出責任落實,確保權責一致。”旨在實現政府職能科學配置,減少和防止部門間職能交叉、重復、扯皮和爭權諉責的現象。《決定》再次提出積極穩妥實施大部門制,促使部門職能從“物理整合”到“化學整合”。《決定》首次提出統籌黨政群機構改革,並肯定了“省直管縣”改革試點的經驗。

轉變政府職能必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轉變職能迫切需要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決定》首次提出“有效的政府治理”概念,這是全會提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因應現代公共行政先進理念,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理論的重大創新。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治理切近的本義是政府管理的科學和藝術,這意味著政府行政能力的提升和管理方式的轉變。我國從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管制型政府,向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現代服務型政府的轉變,就是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過程。政府治理本身還包括參與公共活動的社會組織。轉變政府職能必然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治理體系,包括宏觀調控體系、市場監管體系、社會保障體系和公共服務體系﹔提升政府效能必須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優化政府組織結構和行政運行機制,調整優化行政層級和行政區劃等﹔正確履行職能,必須樹立科學發展的理念,糾正“唯GDP論”英雄的偏向,建立綠色發展全面發展的成果考核評價體系和績效考評機制。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建設的目標,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系。

(作者為國家行政學院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秘書長,《行政改革內參》雜志社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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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紅、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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