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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對穩定房價有重要意義

2013年11月15日22:02    來源:人民網-時政頻道    手機看新聞
社科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
社科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

人民網北京11月15日電 (記者 李葉)十八屆三中全會日前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提出,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中國社科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今日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決定》把現在城鎮化的關鍵性問題都提了出來,主要是解決兩個城鎮化:人口的城鎮化和土地的城鎮化。這顯然就是要改革土地政策土地制度,同時對社保問題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也加以重視和強調。

《決定》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管理格局,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

對此,倪鵬飛說,過去的城鎮化,是土地的城鎮化,隻要地不要人,所以會出現半城鎮化的情況。所以要呼吁把城鎮化的重點放在人的城鎮化上面,解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問題。《決定》講的這些方面,落腳點都在這上面。“大概有三個方面的工作,一個是戶籍制度,一個是土地制度,還有一個是農業轉移人口的公共服務問題。最后落腳到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問題上,既有目標重點又有保障措施”。

《決定》提出,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這個不做,就不能解決土地財政問題。”倪鵬飛認為,“過去就是有顧慮,害怕管理制度不健全,地方政府濫發債,發了還不了。但有風險我們也要做,通過完善金融監管制度加以防范。”

倪鵬飛分析,《決定》中提出的“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太重要了。“過去我們一直在強調保障房的建設問題,但是,有一個很大的缺陷,就是沒有解決融資體系的問題,就是錢從哪裡來。過去的土地財政,依然成為地方政府解決基礎設施等其他公共服務的重要來源,要破除土地財政,較好地解決基礎設施的融資問題,前提是要解決新的融資體制問題”。

他指出,這對房價問題來說有很重要的意義,是完善保障性住房體系的一個步驟,對於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會有積極作用。“從長期來看,有利於房價合理回歸,房價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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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白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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