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15日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今日全文播發。
《決定》提出,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
改革行政復議體制,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建立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綜合機制。
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決定》摘要: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
《決定》摘要: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
《決定》摘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決定》摘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決定》摘要: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
《決定》摘要: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決定》摘要: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
《決定》摘要: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決定》摘要: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決定》摘要: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
《決定》摘要: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
《決定》摘要:創新社會治理體制
《決定》摘要: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
《決定》摘要: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
《決定》摘要:加強和改善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