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15日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今日全文播發。
《決定》提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須完善立法、明確事權、改革稅制、穩定稅負、透明預算、提高效率,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清理規范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挂鉤事項,一般不採取挂鉤方式。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建立規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
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機制,重點增加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中央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財力缺口,原則上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調節。清理、整合、規范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逐步取消競爭性領域專項和地方資金配套,嚴格控制引導類、救濟類、應急類專項,對保留專項進行甄別,屬地方事務的劃入一般性轉移支付。
《決定》摘要: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
《決定》摘要: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
《決定》摘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決定》摘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決定》摘要: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
《決定》摘要: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決定》摘要: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
《決定》摘要: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決定》摘要: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決定》摘要: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
《決定》摘要: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
《決定》摘要:創新社會治理體制
《決定》摘要: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
《決定》摘要: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
《決定》摘要:加強和改善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