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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個派出所走訪:辦事態度改善 程序仍復雜

2013年11月07日02:49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北京多個派出所走訪:辦事態度改善 程序仍復雜

昨日,北京出入境管理總隊,市民在大廳排隊辦理簽証。新京報記者 周崗峰 攝

  日前,公安部副部長黃明要求各地公安機關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方便群眾辦証、辦戶口。可以不開証明的不要讓群眾開証明,可以跑一趟的不要讓群眾跑兩趟,可以不回原籍辦理的不要讓群眾往返﹔對確有困難、行動不便的群眾,要盡可能地提供預約上門辦事辦証服務。

  昨日,新京報記者走訪北京多個派出所戶籍室及出入境大廳,發現與此前相比,一些派出所工作人員態度有所改變,微笑服務,引導市民辦理業務。不過,“辦事程序復雜”的問題在一些地方仍未獲得明顯改善。

  案例1

  老人跑了兩年未辦成“分戶”

  昨日下午,西城區月壇派出所,石淑華老人又來給老伴兒張化辦理戶口簿。

  張化今年94歲。按照政策,8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每月在街道領取100元的補助,“領補助需要拿上戶口簿。”

  戶口簿成了讓石淑華頭疼的事。

  “他年齡大,行動不便,我得替他去辦戶口簿。”石淑華說。

  由於她和張化屬於再婚,而張化的戶口落在前妻的房子上面。幾年前,前妻過世,張化的戶口也就隨著他前妻的兒子走。

  “他們兩方有矛盾。”石淑華稱,從2011年,她開始為張化辦理分戶。“一戶兩本,實在不行,給我們辦一個戶口簿的副本也行。”

  但辦理戶口簿的過程並不簡單。“管片民警說去培訓,讓我找另一名警官,這名警官也不給辦理。”石淑華說,為了這事,這兩年來不知道跑了多少趟。

  昨日,石淑華帶著孫女,再次前往西城區月壇派出所辦理,民警崔穎接待了她。

  崔穎說,她在派出所見過石淑華很多次,石淑華告訴她“這麼多次來派出所,都是為了辦這個戶口簿”。

  “我這兒辦不了,要找管片兒民警辦。”崔穎說,由於最近出台政策,單元房不能辦理分戶,隻能打印戶口簿以供使用,“這要找管片民警去告知對方,是否同意打印戶口簿”,“7個工作日后,我們才可以給你辦。”

  隨后,崔穎讓石淑華到值班室聯系管片民警盧警官。撥通盧警官的電話后,對方稱自己在外面忙,不方便到派出所商量辦戶口簿的事。

  他承認其曾因培訓,讓石淑華去找另一位民警辦理此事,但未果。

  “我可以協調兩方,讓他們坐下來談這事兒。”盧警官說。經過石淑華一再要求,盧警官答應這周將告知張化前妻的兒子,為石淑華辦理分戶的事。

  “他答應過好幾次了,一直沒辦下來。”石淑華說。

  案例2

  斷繳兩月社保辦不了護照

  程女士在猶豫,要不要回老家辦理護照。

  10月29日,她給自己兩歲的兒子申請護照,結果因社保問題沒有通過。

  按照北京市政策,非京籍人員可以在北京辦理出入境証件,但必須要滿足一定的要求,其中一條便是要在北京工作且連續繳納一年以上的社保。

  程女士說,她來北京近7年了,但由於上半年換了新工作,其間社保中斷兩個月,才導致她給兒子辦不了護照。

  記者看到程女士的社保單顯示,繳納社保的累計時間已超過5年。

  昨日下午,程女士來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大廳工作人員表示,連續繳納一年社保的規定是特指的,“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連續往前推算不短於12個月,不能斷繳。”

  “以前繳了5年的社保記錄,難道還不能說明我在北京的工作和收入?”程女士說,她想不通為何有這樣的規定。

  “我們是執行單位,不知道這樣規定的目的是什麼。”出入境大廳工作人員表示,中斷的社保隻要補繳,仍然可以在京申請護照。

  程女士稱,她也曾經打算去補繳社保,但社保局工作人員告訴她,因為她的新單位是剛成立的,在她社保中斷的兩個月期間,她的新單位還沒有納稅,沒法認定這個單位正式存在,因此不能補繳。

  出入境大廳工作人員說,如果沒有補繳,他們沒辦法辦理護照。“建議你回老家去辦理”,“你在這兒耽誤這麼長時間,也夠回家辦理的了。”

  “像我這樣情況的人肯定有很多,如果政策能更加合理,就不會這麼麻煩了。”程女士說。

  案例3

  事雖沒辦成態度變好了

  楊女士居住在豐台區方庄紫芳園已近十年,但由於老家在黑龍江省,從為父母辦暫住証到戶口遷移等,豐台分局方庄派出所成了她經常需要“打交道”的地方。

  “每次去派出所辦事兒,我就頭疼,好多事往往一趟辦不下來,問他們怎麼辦,話都不說清楚,跟他們說沒懂,讓他們再解釋一下,他們愛答不理。”楊女士說。

  昨日14時許,楊女士因為要咨詢有關戶口分戶的事宜,再次走進方庄派出所。

  工作人員詢問了她要辦理的事項后,引導楊女士來到辦理戶籍的窗口。

  “您要辦理什麼?”窗口前一名年輕的工作人員微笑著問道。

  “我想把自己的戶籍從家裡的戶口本中分出來。”楊女士說。

  工作人員看了下楊女士帶去的戶口本和身份証,解釋道:“辦理分戶時,你需要拿著寫有你名字的房產証、戶口本、身份証原件和復印件”。

  楊女士記下了需要攜帶哪些証件,滿意地離開了派出所。

  楊女士回憶,去年父親為了把戶口從東北老家遷到北京,她在東北、北京間往返了多次,“他們每次都說資料有問題,光飛機就坐了好幾趟”。

  “這次來,他們的態度好了,需要的資料,也一次性清楚地告訴了我,省了不少事。”楊女士說。

  昨日,感受到派出所服務態度改變的人,不止楊女士一人。

  豐台分局芳城派出所內,前來咨詢辦理暫住証事宜的李女士,也受到了態度良好的接待。“您把這張暫住証申請表拿回去,回家填好,下次証件帶齊了,能很快把事兒辦完。”芳城派出所內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李女士。

  “最近領導給我們開了會,專門強調服務態度的問題,如果工作人員被發現在服務態度、工作作風上有問題,會被嚴厲處罰。”方庄派出所工作人員說。

  【鏈接】

  10月11日,央視《焦點訪談》報道,戶口在河北武邑的小周,目前在京工作。去年公司派他出國,要辦因私護照,由於在京繳納社保不足一年,須回戶口所在地辦理。大半年時間,小周返鄉6次,護照仍沒辦下來,每次都被告知要補充不同的材料,且辦事人員態度蠻橫。往返6次間,辦事人員分別讓小周提供:1、無犯罪証明﹔2、公司在職証明﹔3、公司營業執照﹔4、公司外派人員資格証明﹔5、本地身份証。讓他多跑了3000公裡。

  採寫/新京報記者 李寧 李馨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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