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31日電 (記者王君平)繼2009年頒發“紅頭文件”攤派銷售卷煙,時隔四年,湖北公安縣最近被媒體曝光再次以紅頭文件對卷煙銷售指標進行攤派,縣財政竟還拿出100萬元作為推銷經費,將公務員工資報酬與煙的銷售數量挂鉤,公然將公務員變成煙酒的推銷員,有的村鎮由於完不成指標甚至用財政撥款消化。對此,中國控制吸煙協會呼吁,應對公安縣政府負責人問責,以維護黨和政府形象,傳達正能量,挽回社會影響。
中國控煙協會認為:公安縣屢次頒發紅頭文件攤派卷煙事件,為所謂的一己之政績千方百計擴大煙草消費,危害公民健康的行為,嚴重違背了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有關減少煙草供應和宣傳煙草危害的規定,違反了中紀委、財政部等幾部委有關禁止用公款報銷煙酒的規定,更違反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廉政的8項規定。
中國控煙協會常務副會長許桂華表示,公安縣再次頒發卷煙“紅頭文件”的背后,不僅僅是地方狹隘的發展觀、片面的政績觀,而且是堅持執政為民還是執政為私的是非觀的問題。公然肆無忌憚,不顧老百姓健康,推銷攤派卷煙,危害公民健康,屢次上演全縣各級公務員當推銷員的鬧劇,在國際上嚴重損害我國的大國形象。
國家行政學院許正中教授認為:煙草銷售本身是一種市場行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作為游戲規則的制定者和競技場上的裁判員,政府不應該介入具體商品的銷售市場行為,尤其是煙草這一危害公共健康的商品。這與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當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道德底線是背道而馳的。履約控煙本應是各級政府的責任,而在公安縣政府卻成了煙草消費的重要推手,嚴重影響了政府公信力。盡管當地政府已經發布了幾點聲明,我們更應該關注的是政府官員能否承擔起行政責任,如果相關責任者不承擔責任,此事還會再次發生。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煙辦公室研究員楊杰認為,利用政府的公權力,推銷煙草制品,為煙草制品做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的有關規定。煙草是特殊商品,吸煙有害健康已得到科學証明,政府利用公權力明目張膽的推銷煙草制品是一種非常不道德的行為,雖然獲得了暫時的經濟利益,但必將失去政府的公信力。公安縣的四條整改措施對以政府紅頭文件的形式推銷煙草制品的認識非常不深刻,隻認識到了用政府的手段推銷煙草制品是破壞正常的經濟秩序,而忽略了煙草這種特殊有害商品,也嚴重違背了中國作為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締約國所擁有的責任和義務。嚴重損害了中國負責任大國的國際形象。他建議有關部門追究公安縣主要領導的責任。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楊功煥教授說:公安縣政府作為一個基層政府,竟然通過行政手段來推銷煙草,不知道他們把老百姓的健康置於何處?《公約》在中國已經生效7年多,地方政府還在推銷煙草,這與政府需要承擔的控煙履約責任認識不足關系極大。
首都醫科大學教授崔曉波指出,強制性向農民攤派銷售卷煙,猶如毒梟銷售毒品害人,劫匪搶劫,必須對其責任人問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