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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縣委書記案再起懸疑

被告家屬稱被告曾當庭指一位縣發改局官員涉嫌送禮 

2013年10月28日04:35    來源:北京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偷拍縣委書記案再起懸疑

  近日,湖南三名公務員偷拍麻陽縣委書記胡佳武的“麻陽偷拍案”引發社會關注。偷拍案昨日再起懸疑,被告之一李熠的父親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在庭審中,李熠的辯護律師問及李熠掌握的“送禮者”信息,李熠當庭稱“送禮者”中有當地發改局官員。但此說法未得到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証實。

  被告當庭稱縣發改局官員涉嫌“送禮”

  麻陽縣委書記被偷拍案被告之一李熠的父親昨日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在“麻陽偷拍案”一審時,李熠的辯護律師當庭問及李熠偷拍視頻的情況,李熠回答:“如果不採取非法手段拿不到証據。”當其律師進一步追問視頻涉及的送禮者名單時,李熠則點出一位麻陽縣發改局官員的名字,隨后他被審判長敲槌制止。北青報記者向其他兩名在場被告人家屬求証,被告楊凡的母親和被告劉陽的妻子肯定李父透露的情況確有發生。劉陽的辯護律師也向記者証實稱,在第一次庭審過程中李熠就欲提及視頻中涉嫌送禮人的信息被法院阻止,法官稱這部分內容和這個案子無關。北青報記者就以上情況向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進行求証但未果。

  被告律師對上訴結果不樂觀

  在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后,被告劉陽家屬當庭表示將向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請上訴。劉陽的辯護律師告訴北青報記者,他正准備提交上訴狀並准備新的辯護詞,他認為劉陽並未直接參與偷拍,而被告家屬的訴求是爭取到無罪釋放。但律師表示,目前前景並不樂觀。“他們(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可能會維持原判。”談到有媒體稱法院一審時偷拍視頻被選擇性播放的情況,劉陽的辯護律師說,“他(李熠)還拍有一些人涉嫌給胡佳武送禮的視頻,而當庭放的只是一些政府工作人員正常辦公的視頻。”

  被告李熠的家屬還告訴北青報記者,李熠曾給他的辯護律師提供了一份涉嫌送禮者相關情況的材料。

  紀委:干部如上交紅包 會統計造冊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此前,曾有媒體報道稱,李熠所持視頻涉及行賄受賄內容。還有傳言稱:事發當日李熠走后,胡佳武在上交贓款后才去市安全局報案。

  對此,懷化市紀委黨風室負責人胡東風的回應是:對於當地黨政干部上交紅包,每年都會統計造冊,名單目錄一清二楚。但2012年懷化市上交紅包的干部統計表中,並沒有麻陽縣委書記胡佳武的名字。

  庭審時視頻曾選擇性播放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本案一位辯護律師告訴記者,偷拍視頻內容是重要証據之一,必須公開,但在第一次開庭時並未播放。后來幾經周折,加上被告人方面反復要求,二次開庭時才得以播放。

  但他表示那次“只是選擇性播放”,“我們隻看到了兩段胡佳武正常辦公的視頻。李熠當時曾委托劉陽將視頻資料交給更高級別的紀檢機關,而非公安機關,但后來因為種種原因不了了之。”

  “這個視頻當庭有公開播放,但只是選擇性播放,並沒有出現違紀、受賄內容。”被告人劉陽的辯護律師舒蓉月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不過她表示,關於視頻內容,法律有明確規定要求當庭播放,至於播放多少卻沒有細化規定。

  被告人劉陽的妻子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庭上播放的兩段視頻都是模模糊糊的,人影都看不清。此外,她對判決書中幾處細節提出異議。“我們已經提出了上訴,法院也已經受理了。”

  10月24日,記者就上述質疑致電懷化市紀委,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此案的調查、審理是嚴格按照司法程序進行的,一切都以法律為標准。

  文/王雪麗 駱沙

  對話

  被告父親:

  兒子稱縣發改局

  官員涉嫌送紅包

  北青報:你知道李熠偷拍的視頻中是什麼嗎?

  李熠(被告之一)父親: 我沒看到視頻。但前一段時間我和他的律師在長沙碰面,看到律師打印了一份舉報材料,他說內容是我兒子跟他在看守所碰面時給的,裡面有一些記錄送禮情況的信息。

  北青報:怎麼証明這份材料內容是兒子提供的?

  李熠父親:上面有我兒子還有律師的紅手印。

  北青報:材料上提到他們送的是什麼禮品了嗎?

  李熠父親:我知道有人送了一對疑似高檔情侶手表。還有一些人送了一些包裹,也不知道裡面是什麼。

  北青報:你兒子庭上曾說發改局官員送禮了,你知道送了什麼嗎?

  李熠父親:兒子對律師說,這位縣發改局官員送了紅包,金額不知道。

  北青報:你下一步打算怎麼辦?

  李熠父親:會繼續上訴,並考慮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案件回放

  偷拍縣委書記案

  據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自2012年3月13日起至10月2日止,被告人李熠、楊凡、劉陽採用在胡佳武辦公室飲水機內安裝竊聽、竊照設備等方式,對胡長時間偷拍。隨后,還以相關視頻資料要挾胡佳武並提出個人政治待遇要求。法院認為,被告人李熠、楊凡、劉陽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根據犯罪情節,法院一審均判處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據了解,2012年2月初,三人共同謀劃在胡佳武辦公室安裝偷拍設備,以此要挾領導達到提拔的目的。

  2月底至3月初,三人購置了偷拍設備,安裝到一台與胡佳武辦公室同型號的飲水機內,李熠、楊凡伺機將飲水機替換。

  3月至10月初,李熠利用筆記本電腦及飲水機內的設備進行偷拍,將偷拍下來的視頻資料存放於移動硬盤內。

  10月17日下午,李熠將相關視頻通過MP4播放給胡佳武,同時向胡佳武提出了解決三被告人政治待遇的要求。隨后胡佳武報案,三人被抓。

  據了解,作案時,李熠是中共麻陽苗族自治縣委員會督察室干部﹔楊凡是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干部﹔劉陽是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綠溪口派出所所長。一審宣判后,3名被告人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 文/實習記者 張驍(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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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蘇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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