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在東莞被毆打致殘案已於今年9月在當地刑事立案。昨天,冀中星律師劉曉原透露,冀中星要求廣東省公安廳對其公開該案調查進展的訴求被廣州中院駁回。
冀中星在向廣州中院遞交的行政訴狀中稱,2005年6月28日晚,他駕摩托車送客人,途中遭到當地治安隊員的攔截毆打致雙下肢癱瘓,8年來四處上訪仍得不到解決。
今年8月1日,冀中星委托律師劉曉原向廣東省公安廳郵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要求廣東警方公開其被治安隊員毆打致殘案重新調查的結論,廣東省公安廳以“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的范疇”作為答復。
10月18日,受冀中星委托,劉曉原到廣州中院遞交行政起訴狀,訴請廣州中院判令撤銷廣東省公安廳作出的答復,並令廣東警方公開“對冀中星投訴的毆打致殘案”復查結論。“昨日廣州中院通知我說不予受理。”劉曉原表示,明天他將啟程赴廣州中院拿裁定書。
談及不予受理的依據,廣州中院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經審核,冀中星對廣東省公安廳的申請要求,是對政府刑事案件偵查進展的了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調整的范圍,法院最終裁定不受理冀中星訴廣東警方信息公開一案。
昨天上午,劉曉原稱直至目前,冀中星仍不知其被毆打致殘案已被當地刑事立案的消息,“因為見到冀中星實在太難了。”已獲知該消息的冀中星父親和哥哥,盼望該案能盡快啟動調查等相關程序。